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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从安说完,转身走了。丫鬟一脸惊讶瞪着他的背影。王锦馨瞠目结舌。走了?他竟然就这么头也不回的走了!!过来会我吧“小姐,现在怎么办?”丫鬟讷讷的问。王锦馨脸都绿了,恼羞成怒道:“什么怎么办?彩云,你还不赶紧扶我起来!”彩云忙上前搀扶。王锦馨站起身,自行拍了拍身上沾的草叶,所谓崴伤的脚,此时正稳稳的踩着地。“小姐,这位孙公子未免也有点太不近人情,你都这样了,他竟然还能不管不顾的转身就走。”彩云忍不住抱怨。“你懂什么!”王锦馨望着孙从安离去的方向,脸上的怒意慢慢消褪了,冷哼道:“他若是同其他人一样,那还有什么意思。”彩云看着自家小姐弯了弯嘴角,露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只觉得脑仁怦怦的跳着疼。这位孙公子,据说只是府里远寒少爷的师弟,两人关系又不融洽。这人无父无母孤身一人的寄居在这里,连师父也不知去向。就这样的一个人,除了模样生的好一些之外,还有什么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彩云都有点怀疑她这位小姐,怕不是个受虐狂!“行了,别在这儿楞着了,先回去吧。”王锦馨带着丫鬟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四野静谧,不远处的一株茶树旁凭空出现两道身影。“咳!”收了隐身法宝的孙道长,讪讪的说道:“呃,刚才那个就是你师兄。”古灵捂嘴笑道:“师兄还真是不知道怜香惜玉。”孙道长忍不住抱怨:“何止是不知道怜香惜玉…”忽然古灵小声提醒:“师父!”“做什么?行了,热闹也看完了,走,带你去会会你师兄。”孙道长说完,甩了下拂尘。没等到答复,孙道长转头看向古灵,就见她正神色怪怪的望着自己身后。孙道长也发现不对,后面好像站了一个人?他转头一看,架在胳膊上摆造型的拂尘好悬没掉了,歪在胳膊弯上,要落不落。孙道长可笑的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一袭红衣,眉眼不羁,似漆的乌发高束于脑后,浑不似世间应有之相,红尘能觅之貌的人,站在自己面前。“你…你!”孙从安默不吭声看着孙道长,又看了眼站在一旁的古灵,别有深意的说:“你不是要去会我吗?我来了。”孙道长一脸苦大仇深,无法言表的憋屈。“你!”他一甩拂尘:“你怎么会发现我的?!”孙从安举起手上的白玉玲珑,边缘的红色已经浓的化不开了。“噗!”古灵低头,老老实实站在师父身后,眼角余光忍不住瞄向孙从安。她曾经见过君临天下的孙从安,当时这人也是这般模样,只是要更成熟一些,一身红衣站在台阶上,身后乌泱泱的全是妖兽魔修。这人自胁迫她的修士手上救下她,只淡淡的嘱咐:“我派人送你回去。”古灵看着这位一直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魔尊,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夫君明明一提到此人就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却又偏偏三不五时的派人去打探此人的消息。真不是私生女孙道长看到那个白玉玲珑的腰配,顿时脸色一沉,喝道:“你竟胆敢将此物佩于身外!”古灵自从拜入孙道长门下,就未曾见其发过火,此时乍然见到,不由吓了一跳。不过她并未出声劝说,也没有上前阻拦的意思。万事有师兄,她不操心。孙从安看着孙道长,将手中的白玉玲珑摘下来收进袖口。孙道长还在瞪他,孙从安从善如流的又将白玉玲珑从袖口拿出来,戴在了脖子上。孙道长脸色缓和了,摆摆手:“走吧,先过去你的住处歇歇脚。”古灵:“…”孙从安住的小院虽然有些破旧,但好在收拾的极为利索整齐。孙道长四处扫了一眼,冷哼一声,用手隔空点点孙从安,一本正经的教训:“性子那么倔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自己吃亏!”古灵只能默默的,看着这一对师徒,努力让自己隐匿气息。孙从安不当回事,他只是盯着孙道长再三打量。整整半晌没人说话,孙从安带着他们进了屋子。孙道长坐到桌前的凳子上,古灵挨过去坐下。孙从安则坐到床边,三人正面相对。孙道长自行倒了一杯茶水,端起杯子还没送到嘴边,就听孙从安说:“两年没见,师父可还好?”手上动作一顿,孙道长想说什么,终是叹了口气。“师父走后,我一直呆在李府,未曾四处寻访师父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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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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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