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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星湖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抬起手指就缓缓地探出了光罩。作者有话说:某日,应大宝之邀,星姐陪她去了趟漫展。经过大宝的一番折腾,身高腿长的星姐成功在展内成为各个少男少女们脸红心跳求着合影的大帅逼。以为被戴了绿帽的大宝男友气得带了一堆狐朋狗友想要过来堵人,被星姐按在地板上一顿摩擦后,成功变成了前任。更巧的是,当时围观群众之中唯一一个挺身而出的人,现在成了大宝的老公。【星姐以前的事情,以后放作话聊几句,就不占用正文篇幅了】常星湖感觉到自己的肌肤接触外界空气的一瞬间,就传来了一丝细微的刺痛感,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手指上感受到的只有比领地内稍微高一点儿的温度。她又等了十几秒,手指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红肿变粗,也没有发黑发紫,一切都正常得仿佛当初她差点挂掉不过是个梦境而已。常星湖松了口气,这一次将自己更多的身躯暴露在了光罩之外。贤者也在此刻握紧了自己的法杖,做好了随时将冕下拉回来的准备。实验还在继续,常星湖很有耐心的等待着。等过了很久,她手臂都开始发酸了自己的身体还是没有之前那种不适的感觉后,常星湖终于放心了下来。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试验了。她深吸一口气,然后整个人完全走出了那个光罩。迎面而来的,是炙热的气流,相比如温暖舒适的领土环境,外界的温度要高上不少,但对常星湖来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且,重点是……没有那种恶心难闻让她头昏眼发喉咙发炎咳嗽不止的可怕刺鼻性的气味了。她吐出自己肺部所有的氧气,缓慢的吸取着这个异世界的空气。无色无味,不再会给自己带来伤害。常星湖此刻站在领地之外,就像是站在属于自己的世界一般,不再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的伤害了。她张开手臂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啊,是自由的味道!感谢小公主,从此以后,自己可以浪起来了!常星湖双手叉腰,看着远处的风景,那些林立在她的视线范围之中的废墟,让她此刻有一种想要冲过去探险一番的冲动。但她知道这是个作死的行为。这片荒芜的废土之中,所有阴影里都藏匿着和青苔一样的可怕怪物。“冕下,您测试好了吗?”贤者似乎感受到了自家神明表情有些微妙的变化,不由有些担忧的喊了一声。常星湖回头看了贤者一样,对它摆了摆手,笑道:“老爷子,我有点事情想要确认一下,马上就回来。”说完,她便唤出了自己的锄头。常星湖还记得,自己的锄头升级之前就有一个后缀词条写的是垦荒后产生牢不可皮的领地。之前,她的领土扩张也是使用锄头在外界进行垦荒行为。那么现在,她脱离了自己的领土范畴,可不可以继续行事这个功能呢?常星湖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因为这是她脱离领地前去别的地方招揽人口的必要前置条件。她深呼吸了一下,便在离开自己领地一米的范围内,挥舞起了锄头砸向了铺满了大大小小碎石子的地面。叮!清脆的金石相交之声回荡在空气之中,常星湖看到,自己的眼前原本只有石子的地面上,在瞬间就展开了一个覆盖率在1平方米,而高度大概在两米上下圆形光罩。这个光罩的颜色相比常星湖的领地光罩,要浅上许多。常星湖看了一眼光罩和自己的领地之间的距离,然后在贤者紧张的目光之下,她又走到了那个光罩的另一边,然后举起手里的锄头,继续朝着地面砸了记下。很快,又一个同样大小的原型光罩就在她的面前出现了,它的颜色和距离领地最近的那个别无二致。常星湖想了想,抬脚踏入那个光罩之中,立刻感觉到周身的温度降了下来。从这种迹象上来看,被锄头垦荒过得土地,都会转变成她的领地。只是没有和她现有领地相接的话,它就会单独的伫立在地上。“这样管理起来就麻烦了……”常星湖看着两个独立的光罩,沉思了一会儿,又将目光转向了更加遥远的地方。要再实验一下才行。“冕下,您该回来了。”贤者见她又朝外走去,不由担心地喊道。“老爷子。”常星湖对领地内的贤者挥了挥手:“我待会儿就回来,你别担心。”说完,她又继续挥起锄头,开始剩余的实验垦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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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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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