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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那些外卖员们每天最期待的一件事,就是下了班之后,三两成群,跑到槐花小饭馆来吃饭了。饭馆院子里,位置虽然不多,但没有人抢,足够他们坐的,大家说说笑笑,格外热闹。舍得花钱的就把店里为数不多的几道菜点一点,舍不得花钱的光点一份炒饭照样也能吃得有滋有味,明棠给的分量总是足足的。用这些常常来吃饭的外卖员的话来说,就算什么都不吃,光是到明棠的槐花小饭馆里来坐一坐,就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幸福感。每每此时,明棠就会悄悄看一眼厨房。厨房里有什么呢?厨房里有一个知味鼎,鼎里满满的灵米饭,正时时刻刻散发着丝丝缕缕的灵气。厨房外人声鼎沸,厨房内是她所喜欢的人间烟火气,明棠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也能感同身受他们所谓的幸福了。为了把握住这长长久久的幸福,保持好的身体状况是很有必要的。明棠虚心接纳了系统的建议,过了两天,找了个时间店铺打烊了半天,去中医院挂了个号。【柠檬酸辣无骨凤爪】比起西医,明棠这个老古董牌年轻人更喜欢中医。头发全白的老中医一把脉,望闻问切,明棠气血虚亏,导致睡眠不好。女孩子嘛,每个月都得有那么几天特殊时期,能有几个气血不虚的?更别提是原主了。外公外婆自然是对原主好到没话说的,但毕竟是年纪大了,养孩子也没那么精细。而原主离开榆市出去别的城市上大学之后,花钱更是节省得不行,营养不到位,身体总会有点破碎。明棠拿着老中医给自己开的中药回了家,开始了自己养生大业。又酸又苦的中药,明棠喝一次恶心一次,每次喝完都想吃点刺激的来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味觉。但是她还在喝药,不能吃辣不能吃冰不能吃发物这一系列刺激的。好不容易挨了一个星期,把中药喝完,明棠一下子觉得自己像是从地狱回到了人间。但是补气血这种事,光喝中药肯定是不行的,平时也要注意饮食,养气血是需要长期坚持的。明棠每天早上起来吃几颗红枣,每天还坚持喝红参黄芪气血养生茶。只坚持了三四天,就实在坚持不住了。黄芪味道实在太重了,把才刚喝完一个星期中药的明棠喝得直反胃。她干脆停掉了自己花了大几百买回来的养生茶,天天煮起了红枣茶,这才勉强拯救了自己的味蕾。不过明棠馋了,看见什么都馋。虽然折磨了自己的舌头,但最近这一个星期的养生效果还是不错的,明棠入睡比平时容易,精神也比平时好。没有熬夜,醒得也比平时要早一些,一大早吃完早餐,又喝了一杯红枣茶。明棠让系统查了一下,刚好厨道商城积攒的喜爱值也够兑换一道菜品了,天气一天比一天见暖,明棠觉得可以做一点凉菜之类的菜品。刚好她最近喝中药喝得没有胃口,也想吃点开胃爽口的,她在厨道商城里挑了挑,最后挑中了柠檬酸辣无骨凤爪。她想吃,而且可以提前做好放在那里,不用客人点了才能做,快捷方便。兑换好配方,明棠晃晃悠悠去了菜市场,买了些鸡爪回来,剪去指甲,冷水下锅,加入葱姜料酒去腥。水开后又煮了几分钟,捞出后过凉水,还加了点冰块,大概泡了三十分钟凉透后开始剔骨。用蒜、辣椒面、白芝麻淋热油激出香味,加入一听雪碧,十勺生抽五勺陈醋,两勺耗油提鲜,两勺白糖拌匀,将去了骨的鸡爪淋上酱汁后,加柠檬香菜小米辣拌匀放入冰箱腌制。明棠没打算今天就把柠檬凤爪上新到店铺里,所以也只做了差不多二十多个左右,打算自己尝尝,再随机送几个给老顾客,让他们尝尝味道,再根据他们的反馈稍微修改一下配料。鸡爪在冰箱里要腌制一个小时,明棠也没有干等着,该干什么干什么,等到把该处理的菜全都处理完,鸡爪也就腌制得差不多了。明棠满怀激动的心,颤抖着手,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穷鬼即将刮开一张巨额中奖彩票。把鸡爪从冰箱里拿出来,明棠挑了几个出来留着自己吃,剩下的又放回了冰箱里。打算送给顾客的,总不能是自己吃完剩下的。瓷白的盘子里放着几只柠檬凤爪,配色极为好看,明棠还特意挑了一片柠檬出来做搭配,画面都清新了。在院子里拍了照作为明天上新的商品图后,明棠拿了双筷子,夹起一只肉感满满的鸡爪,一口咬掉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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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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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