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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明棠手一抖,刚要送到嘴边的虾掉在了桌面上。她的眼神茫然了一瞬,差点以为自己幻听了,下一秒,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好啊。”只要对方不嫌弃,她也没什么好介意的。然而智商虽然叛逆地离家出走了一下,但现在又重新占领了高地,方念念的表情快要裂开了。她觉得自己快要碎了,真的很想给自己一个大耳瓜子,这光天化日的,竟然还能说出这么丢人现眼的话出来?她就说她怎么越长越没有小时候好看了呢,合着脸都被她自己丢尽了?方念念自闭了五秒,在这五秒时间里,她不断在心里说服自己,并且说服成功了。她心想,自己今天都干出拿开水烫死缺德主管的绿植、还骂对方不要脸这些事了,简直强到不行,怎么能因为一句话就怂了吧唧的?方念念原地满血复活:“好的!”她端着自己的饭碗和菜,非常欢快地挪到了明棠的那张桌子上。眼睛还又红又肿的女孩子,脸上却又乐得不行,反差大得让人想笑。方念念的筷子都悬到盘口了,却又抬头,小心翼翼地对着明棠又试探了一遍:“我真吃了啊?”明棠失笑:“吃吧,你那边的我没动过。”方念念对着明棠开心一笑,本来眼睛就肿,有种不怎么好睁开眼的感觉,这一笑,眼睛就只剩下一条缝了。明棠见状,十分不厚道地笑了。见方念念吃得开心,明棠去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里面放了点冰块,用皮筋扎好,递给了方念念:“把眼睛敷一下吧。”可能是因为对方是个女孩子,而且年纪跟自己差不多,方念念被明棠这么一提醒,倒也没有什么尴尬的情绪。她用左手接过了毛巾,说了声“谢谢”,轻轻按敷着眼周,对着明棠问道:“你不问问我怎么了吗?”她在巷子口的时候跑那么快,就是怕巷子口那些大爷大妈多问,倒不是觉得失业这件事就有多丢人,只是她心情不好,就不想听到任何人多问。明棠也不是没有好奇心,但成年人的脆弱并不是可以无条件向任何人展现的,明棠不喜欢太过追根究底,更何况这只是客人,跟自己不熟。她弯了弯嘴角:“不想说的话题可以不说,再坚强的成年人也有偶尔逃避的权力。”明棠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擅长于安慰别人的人,万一眼前的女孩子在提及伤心事时哭了,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所以说,什么都不知道也挺好,没有负担。每一个大人都曾是小孩,但是在逐渐长成大人的时光里,他们把毫无包袱肆意发泄情绪的权力,也永远地留给了那个小孩。可是成年人的窘迫很奇怪,别人想知道时,你会千方百计地躲闪隐藏,但当别人表现得并没有那么好奇时,有时候忽然间又觉得,其实好像也并没有那么难以说出口。方念念看着明棠拿起筷子,低头默默吃饭的样子,突然就很想说给眼前的人听。“我今天失业了。”明棠的筷子顿了一下,抬头看了方念念一眼。还好,脸上有些失落,但是没有哭。明棠没说话,方念念则碎碎念地把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全都给说了一遍。说到最后,方念念语气一转,有点扬眉吐气的味道:“所以我直接冲进他的办公室,用开水把他养的绿植给烫死了,还当面骂了他不要脸!说真的,其实我更希望被开水泼的是他那张厚脸皮!”见她高兴了,明棠也扯着唇角跟着笑,对着方念念一顿夸:“真厉害,受了委屈敢于反抗,生气的同时做事又很有理智,真棒!”方念念被夸得一阵傻笑,明棠话题一转:“但如果你再笑下去,虾就得被我吃完了。”“!!!”方念念闻言,大惊失色,不发一言,努力干饭。直到把饭吃完,方念念吃撑,眼神都开始放空。她这会儿心情好了许多,非常有闲情逸致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看了会儿院子里的景致。在看到院子里那块快要吃完的菜地时,方念念随口地问了一句:“饭馆就只有你一个人忙吗?中午晚上饭点的时候应该挺忙的吧?”方念念想着老板小姐姐做饭这么好吃,生意没道理不好。“对,不过也已经在招人了。”方念念回去也没什么事,明棠这会儿也不忙,乐得有个人陪她玩。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方念念这才付了饭钱离开。抱着自己的纸箱磨磨蹭蹭地走到院子门口,方念念回过头,告诉明棠:“对了,我叫方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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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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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