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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又说:“身份证拿出来,未成年不行。”卓清沅“嘶”一声:“坏了,坦白早了,早知道不说了。”三点多赵阳就去帮忙了,晚上渡口确实有不少花里胡哨的活动,今天开场比往常都要早,第一场活动六点准时开始,场地布置也得费不少功夫。赵阳本以为自己过去起码能帮上点体力活,没想到一进渡口厉峰看了他一眼,随手点了个人:“带阳子去买套衣服,我报销,穿得跟清纯男大似的,跟他那张脸不搭,也不适合我圈钱。”赵阳张了张嘴,用手机屏幕照了照自己,他今天就随便穿了件纯白色的短袖,下半身是棕色的休闲裤,这就很清纯男大了?不就是很普通的穿搭吗,大街上十个人有八个都这么穿。浪哥笑着揽住赵阳的肩膀:“走吧阳子,你放心,哥给你打扮成模子。”赵阳向来最听厉峰的话,也没反驳,跟着浪哥一起往旁边的商场去了。赵阳穿衣风格很固定,他不太在意自己的外表,从来也没研究过穿搭。赵阳最喜欢夏天,每年快到夏天他是第一个穿上短袖的,夏天快结束他也是最后一个脱下来短袖的。夏天最方便,随便穿点什么就能出门,除了不喜欢艳色,黑白灰的短袖他有一大堆。而浪哥之所以叫浪哥也不光是因为他的微信昵称是“浪里白条”,人如其名,他不光是性格还是穿搭都是渡口里最浪的一个,浪到他揽着赵阳离开渡口的时候收银台的姐姐十分担忧地看着两个人的背影问厉峰:“峰哥,真行吗?你不担心阳子以一个什么形态回来吗?”赵阳终于走了,厉峰憋了半天,嘴里叼上烟点了,之后才笑了笑:“没事,小孩儿就得多尝试。”收银台的姐姐绝望地双手合十祈祷:“还好我们家阳子长了一张十分an的脸,总不至于被打扮成小男娘。”厉峰说报销,但好像只是报销一套的意思。赵阳拎着三个大购物袋:“浪哥,够了,就今天一晚,平时我也不会穿。”浪哥声音都拔高了:“穿啊?为什么不穿?咱们阳子长成这样就是得穿这些,你天天都穿了些什么,也就是看你是个学生我才懒得骂你。”赵阳无奈:“你也知道我是学生,我去学校这些不合适,我们有校服。”浪哥摆手:“不马上高考了吗,你等着吧,等你高考完你峰哥还得给你买,他那审美不如我,今天一起买了呗。”说这话的时候浪哥正在把一件纯黑色的背心往赵阳身上比划,只是一件背心,没有任何装饰和印花,浪哥脑补得十分具体,“你别小看这个,你身材好,到时候胳膊一露,宽肩窄腰,迷死一群小姑娘。底下配个纯黑色的休闲裤就够了,知道这种穿搭的精髓在哪儿吗?配饰,嘶,不对啊,你好像没有耳洞啊?”赵阳任由他摆弄:“没有。”浪哥遗憾:“去找找能改耳夹的店吧,应该能找到,高考完不打算去打个耳洞什么的?”赵阳实话实说:“没这个打算。”浪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这个小孩怎么一点都不臭美啊?人家一高考完,纹身的纹身打完耳洞的打耳洞,染头发的都把发廊挤爆了。”赵阳又说:“搞那些干嘛,我没这个心思。”赵阳一直这幅老僧入定心态,浪哥懒得喷,也不再劝说,带着赵阳走进一家首饰店。在最后一家店的试衣间赵阳选了最低调的一套换上了,回渡口到处都乱七八糟的,再找地方换衣服也不方便。出试衣间浪哥十分兴奋,对着赵阳拍了好几张,拍完赵阳的手机就跟着震动了,一想就知道这人正在渡口的群里炫耀自己新鲜出炉的“新作品”。赵阳没看手机,对着镜子看自己,看得特别别扭。他以前的穿搭舒服为主,在学校得穿校服,里面就是棉质短袖或t恤,最多穿个卫衣或毛衣,都挺舒服的。这还是赵阳第一次穿夹克,很硬,不像人穿衣服,像衣服穿人。黑色的夹克,上头好几根装饰用的银色拉链,领子上的拉链有时候还会蹭到赵阳的脸,特别不舒服。裤子也是,很挺阔的版型,除了不舒服没有其他缺点。耳朵上也不舒服,赵阳本以为浪哥要给他买耳夹买两个也就算了,忍一晚上就过去了,没想到两个耳夹,三个耳骨夹,乱七八糟叠了一堆。胸前的项链也很重,手指上还多了个戒指。赵阳觉得自己被装在了一个坚硬的金属壳子里,哪儿哪儿都是不舒服,也很难评价好不好看,反正他自己看得十分不习惯,觉得不好看。抬手就想拆两个耳骨夹,浪哥一个箭步蹿过来:“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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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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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