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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峰眉头堆在一起,一副难受的模样,也不清楚身边的人到底是谁,摆着手就要起身,摇摇晃晃去厕所吐了一次。吐完了出来往吧台一趴,随便找个人就揽住人家的肩膀:“兄弟。”被揽住的人是漾漾。漾漾叹了口气,冲着厉峰耳朵喊:“峰哥!我是漾漾!我是女的!”厉峰眼神迷茫地看着漾漾:“女的?”漾漾看向赵阳:“真该给峰哥找个对象了,你说他喝成这样一个人回家也没人照顾,我都要同情峰哥了。”赵阳看得担心,想让浪哥帮忙看会店,他先把厉峰送回去,正好留在峰哥那边照顾一晚。谢亦成揽了这活:“你留着呗,明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醒呢,你别折腾了,明天你还得来开门,我送他回去。”谢亦成确实合适,厉峰那些朋友都还没走呢,谢亦成最不熟,浪哥和赵阳基本上都认识,理应留下再招待招待。而且谢亦成留下也没什么用,他酒量可怜,连帮着喝点都做不到。赵阳把厉峰家的地址发过去,看着谢亦成把厉峰的胳膊搭在自己身上。厉峰有些抗拒:“我没喝多,我能喝多?你别碰我。”谢亦成几乎哄着:“我知道哥,你没喝多,困不困?咱们回家睡觉。”厉峰眯着眼睛:“有点儿。”说了两句话,厉峰又把谢亦成认成赵阳:“阳子,你有喜欢的人得追啊,哥现在真没有别的心思了,就惦记着你这点事儿。你别什么事儿都跟我学,能听明白吗,你也没学明白,我以前谈过不少,这你怎么不学?你先让自己经历经历,实在不行再单身一辈子我也不催你了。”谢亦成没搭腔,这话又不是跟他说的。厉峰来劲了:“我跟你说话呢,你能不能谈上?”谢亦成舔了舔唇:“我听见了哥。”厉峰满意:“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叫什么来着?那天那个,成子说那人,谁?”谢亦成叹气:“我不喜欢他。”厉峰又不满意了:“不喜欢?那你喜欢谁。”谢亦成看他:“哥,我谢亦成。”厉峰沉默一会儿:“哦,成子啊,你有喜欢的人没有?”谢亦成不再说话了。开门的时候谢亦成小心翼翼,生怕野马的门磕了已经醉得晕头转向的人。赵阳就在这时候叫了谢亦成一声:“成子。”谢亦成回头。赵阳看他:“照顾好他。”谢亦成愣了半晌,说:“用你说。”赵阳回家的时候天都亮了,谢亦成早些时候发了消息过来,拍了张照片,厉峰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那会儿赵阳正忙,没空回消息,看见厉峰到家便放下心。s:“你在哪儿?”都五点多了,赵阳以为谢亦成多半在哪儿已经睡了,没想到消息是秒回的。厨子夸我是好菜:“峰哥家沙发上。”s:“。”厨子夸我是好菜:“我怕他睡得不舒服,留下看看。”s:“什么时候的事。”厨子夸我是好菜:“什么事。”s:“跟我装?我不知道你?”厨子夸我是好菜:“……”厨子夸我是好菜:“没。”厨子夸我是好菜:“我也不明显吧。”s:“不明显。”厨子夸我是好菜:“我没别的心思,我知道他拿我当弟弟,连弟弟都算不上,应该是弟弟的朋友。”厨子夸我是好菜:“你别跟他说。”s:“我那么闲?”s:“追追试试,说不定行。”厨子夸我是好菜:“我以为你会骂我。”赵阳昨晚也是累得够呛,这会儿有点困了,打字打得犯困,给谢亦成打了个电话过去:“我骂你干什么?”谢亦成是走到厕所接的这个电话,怕吵醒厉峰睡觉,他过去看了两次,厉峰宿醉睡得不是很安稳:“骂我惦记你哥呗。”“有个知根知底的人惦记他不是好事吗?”“行。”“劝我的时候一套一套的,到了你自己就看着?”谢亦成点了根烟:“咱俩情况能一样吗,你跟学霸有过去,现在和将来本来就是顺其自然的事儿,而且你俩明显对对方都有意思。峰哥,不一样,他今年三十六了,我今年二十六,整整十岁,他估计没拿我当男的。”“这倒是实话。”“……你打个电话来为了说这句啊?”“你来野马上班就为了峰哥吧。”“……我说为了你你能信啊?”赵阳笑了:“睡了。”谢亦成狠狠嘬了一口手里的烟:“滚吧。”谢亦成突然又说:“等会儿。”赵阳:“?”谢亦成:“我说的你听进心里没有?你俩有过去,现在和将来是顺其自然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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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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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