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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板。”罗安垂手站在一旁,目光淡淡的打量了王大师一眼。王大师下意识地站直了身体。“你师从何处?”沈雀喝了一口果汁,味道非常一般,跟魔山的果子没法比。“是,是,沈小姐,小的王全,师从……”王全顿了顿,最后一咬牙还是没敢说谎,“师从血、血离宗追魂真人。”沈雀冷笑出声。王全瞬间被强大的威压压得站不住,扑通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头重重地磕在地上,一句话也不敢说。“血离宗,从前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门小派,如今更是落魄到要成为有钱人的鹰犬,仰人鼻息,获人钱财,真是够丢脸的!”沈雀的声音冷冰冰的。王全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被碾碎了,他噗一口血喷了出来,整个人瘫软在地上,像一坨烂肉。沈雀只看了他一眼,再没有问话的冲动,这么个东西,想来也不会知道天道之机。“通知你的师父,掌门,三日后,我会登门,让他们还没死的,跪迎本座。”沈雀说完起身,嫌弃地挥挥手。王全连连应,“是、是。”接着从地上爬了两次才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吃力地退了出去。罗安是个很会看脸色的,他瞧出沈雀心情不佳,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低声开口,“我帮您揉揉肩,放松一下?”“嗯。”沈雀闭目靠在沙发上,罗安的手落在沈雀的肩上。不得不说,给他的钱花得真不亏,他的手法很专业。十五分钟后,沈雀起身,“走吧,快三十分钟了,这些年轻力壮的赵家人,要对付一个濒死的老头,时间足够了。”“老板,您的意思是,赵家人会杀……”罗安错愕地出声。沈雀轻笑,“你以为谁都舍得万贯家财呢,搞不好,咱们出去的时候,他们手里都拿着家伙式呢。”罗安眉心几不可见的蹙了一下,他在盘算自己的战斗力,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这个庄园保镖的数量不会低于一百。如果他们有热武器,那,他和沈雀安全出去的机会,几乎为零……被借寿的真千金八沈雀缓步走在前面,如果是别的地方,以沈雀现在的实力,确实是对付不了那些热武器,但,这里是赵家,赵家本身就在一个庞大的阵法上。而这阵法是王全他们布置的。血离宗在魔族辉煌时,根本排不上名,这大概就是魔族被那些正道之光围剿的时候,他们还能存活下来的原因。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根本是魔族传下来的,阵法自带魔气。沈雀在阵法中,是可以发挥一定力量的,虽然跟她巅峰的状态不能比,但,对付区区蝼蚁,还是足够的。而沈雀最想要的……房门被推开。如沈雀所料,入目是躺在地上的赵富贵,他是被人活生生捂死的。沈雀唇角的笑忍不住上扬,竟然是捂死的!他肮脏的血液还留在他的身体里,真是,太适合炼化了。看着沈雀的表情,赵富贵的儿子赵谦上前一步。“沈小姐,我知道您是有大本事的人。”他这话说的,如果忽略他身后齐刷刷对着沈雀的枪口,倒是挺诚恳。沈雀看着他,眉头轻挑,示意他说下去。“我们赵家小门小户,家财不丰,只要沈小姐愿意把我们赵家的股份还回来,我愿意再给沈小姐十亿,想来这些钱财,足够沈小姐挥霍了。”赵谦看着沈雀,露出一个自认为诚恳的笑。如非必要,他也不想跟沈雀动粗,毕竟沈雀表现出来的诡异能力,让他那个心狠手辣的父亲都忌惮。他希望沈雀是个识时务的。若不然……他也不怕,他不信,他的子弹打不穿一个血肉之躯。罗安错步要挡在沈雀身前,沈雀抬手,示意他别动。罗安看看沈雀,最终还是听话地站在她身侧往后半步的位置。“赵谦,如果我说不呢?”沈雀的声音缓缓响起。赵谦脸色变了变,最后冷哼一声,“那赵家后院的蟒蛇就会再多两口食物。”他抬手,身后人的枪,对准了沈雀和罗安。“沈小姐,坚持?”“嗯。”沈雀微笑点头,“虽然我看不上你们赵家的东西,但,给了我的就是我的,轮不到任何人觊觎!”罗安紧张的咽了咽口水,但,还是挺直了身体。沈雀侧眸看了他一眼,“别怕。”罗安:没怕……就是手抖。“我很欣赏沈小姐的自信。”赵谦冷笑出声,然后一挥手,他身后数十人同时开枪。砰砰砰砰!瞬间后,空气都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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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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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