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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大家都不上工,就不用上山打猎,和大家一样记工分。”孟武超补充道。沈雀点点头,觉得很公平,冬天本来山上就没有多少猎物,虽然她能打得到,但她不想受累。确定好,沈雀带着沈怀书,跟魏长明打了个招呼就回去了。七天两百斤的猎物对沈雀来讲太容易,沈雀愿意的话,不知和小兮可以把整个山都端了。所以,前几天沈雀根本就没有出去的意思,她带着沈怀书去自己房子那边忙活。房子一点一点地造起来,两室一厅的房子,每个房间里面都有一个炕,客厅按照沈雀的意思做得比较大。转眼四天过去,沈雀的房子和院墙都弄好了,沈雀也按照约定给大家结算了工钱。第五天,沈雀准备上山,沈怀书这两天觉得自己的力气好像变大了,强烈要求和沈雀一起上山。沈雀已经把大力丸的碎末一点点喂给沈怀书吃了,沈怀书现在的力气比一个成年男人还要大。姐弟俩一起上了山,在不知和小兮的帮助下,很快沈雀就打到了一个三百斤的野猪。沈怀书看着地上的野猪,下意识地想伸手扯一扯,结果不小心还真把野猪给拉起来了。沈雀嘴角轻抽,大力丸可能是给多了……“姐姐,我是不是变得有力气了?”沈怀书兴奋地说道。沈雀看着小家伙兴奋的样子,瞬间又觉得给点大力丸咋了?毕竟是任务目标,该照顾要照顾。姐弟俩一起把野猪拖下山,在山脚下遇见了村民。村民们兴奋地相互招呼着过来抬野猪,又能分肉了,大家开心的不得了。沈雀的房子盖好,也到了她和魏长明结婚的日子。两个人早上一起去大队部开了介绍信,就去城里领了结婚证。魏长明买了一大包水果糖和一大包奶糖。奶糖被沈雀收起来了,“奶糖给糖豆吃,他喜欢。”“好。”孟津好不容易忙完自己手里的工作,回到青山村看奶奶的时候,才知道沈雀已经结婚了。孟津:他的爱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沈雀已经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到魏长明家,她觉得吧,自己这个房子算是白盖了……用不上了。小夫妻俩新婚夜自然是要热情火辣一下,奈何有个小家伙睡在他们的炕上。魏长明看了看自己的亲小舅子,又看了看自己那娇美的小媳妇,半晌也不知道自己该咋办。沈雀笑着起身抱着沈怀书,放在了魏长明家的另一个房间里。然后,沈雀利落地脱鞋上炕将魏长明扑倒了。夜色沉沉,热辣滚烫。第二天早上,魏长明是笑着醒过来的。结婚有两天假,这两天魏长明陪着沈雀和沈怀书在山上玩了两天。沈雀又打了不少东西,悄悄地运回了自己家。那天起,沈雀和魏长明过起了幸福的小日子。沈怀书每天都特别开心,日子就这么平静而幸福地过了小半年。期间,魏家人不止一次上门来找魏长明,想让魏长明和沈雀一起供养他的弟弟妹妹们……每来一次,魏家的晚辈就断一次胳膊或者腿,还找不到是谁打断的,最后他们就不敢再来了。沈雀想着要给沈怀书准备上学的事情,就不能一直在乡下住着了。她去县里找到了孟津,主动提出想去机械厂的废品站。孟津立刻亲自带着沈雀过去。沈雀在里面穿梭了好一阵子,找出来一堆废铜烂铁,还有一些轴承这些东西,直接在废品站里面把这些东西组装起来,组装成了一个简易的发动机。沈雀这一波操作瞬间惊动了机械厂里的技术人员。他们过来检测了一下,发现沈雀组装的发动机,比他们研究出来的要好得多!机械厂厂长立刻盛情邀请沈雀入职机械厂。沈雀毫不客气地开始提条件,要给她丈夫一个工作,并且要给她分房子,沈雀才肯入职。厂长当即答应,立刻帮沈雀和魏长明办了工作,安排房子,一家人就这么进城了。村里的人咋也没想到,一直可以帮他们打猎的沈知青,就这么华丽地进城当工人了……还把他们村里的壮劳力魏长明给带走了。两个人每天上班,很快到了沈怀书上学的年龄。沈怀书接受良好,上了小学,学习成绩一直不错。沈雀知道按照这个节奏走下去,自己就可以圆满完成原主的愿望。她中间抽时间去处理了一下其他人。沈国和沈见山从监狱里出来的时候,两个人就身染重疾,沈雀让他们身上的肉一寸一寸烂掉,烂到最后才死亡,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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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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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