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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长相,简直是颜值的天花板,旷古烁今。反正星浓没有见过这么俊美的男子。黑衣男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垂眸看着她手中的珠子,薄唇轻启,冷冰冰的吐出两个字:“珠子。”嗓音清冷低沉而有磁性,还携裹着一丝神袛般的清绝。声音真好听。星浓在心底赞了一句,同时她伸出了手,将珠子还给他:“给。”虽然她心里有点好奇这珠子怎么出现在这里,但是刚才,她的确看见这珠子从他的手上掉落,证明这珠子是他的。“声音真好听。”楚天阔的脑海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他微微怔了一下,掀起眼皮,露出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看了对面的女子一眼。他没有伸手去接眼前的珠子,只是看着她,那双平静的眸子蕴藏着冰冷,漆黑深邃,让人猜不透他心底的想法。“给。”星浓的手又往前伸了一下。楚天阔低头,视线落在她伸过来的手上,然后一眼便看见她手中的血迹,眉头不自觉的轻皱。这灵珠,滴血认主。他面无表情的伸出了一只修长匀称,骨节精致分明的手,拿走了她手中的珠子,并没有碰触到她,语气客气而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多谢。”“不客气。”星浓淡淡的回了一句,便抬脚离开了。楚天阔捏着珠子,回到马车上。宽敞舒适的马车里,一张被固定住的案桌上放着一盆只有七片叶子的草。小小的空间里,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闻着让人心旷神怡。楚天阔正襟危坐的坐在马车里,一双大长腿端正,安分的曲在桌子与座位的中间,他微微低着头盯着手中金色的珠子,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眸底氤氲着的潋滟星光。那模样,清隽韵致偏又透着不经意的疏冷,矜贵不凡。他用意念查看着里面的东西,博古架上的东西依然没有变,半空中依然悬浮着无数发光的碎片,一切都没有变可是声音真好听。刚才为什么能听见她的心声?是因为这造物灵珠认主了,而且同时认了两个?可是为什么只听见一句心声?任子麟拿着一大串羊肉串钻进马车就看见他一脸深思,这清贵韵致的模样,连他一个大男人也觉得惊艳!妖孽!他在心底骂了一句,然后道:“这福泰县的天气真的热死人了!”说着他递给对面的人一串羊肉串:“吃吗?闻着挺香的。”空气中多了一股子烤羊肉特有的香气,弥漫整个车厢,瞬间盖住了那股让人心旷神怡的香气。桌子上那盆草好像都没那么精神了。楚天阔将金色的珠子塞进荷包,双手搭在膝盖上,正襟危坐,闭上眼睛,冷冷的道:“吃完再进马车。”任子麟在心底咕哝了一句,然后便钻出了马车,坐在驾车的随从旁:“松柏,咱们出发吧!”“是,任公子。”“驾!”马车的轮子,在青石板上滚动着,很快就经过了星浓的身边,往城门的方向而去。一粒金色的珠子无声无息的消失在某人的荷包里。~这人是谁啊?星浓出了城,她一边走一边整理原主的记忆,也没有发现衣兜里,多了一粒珠子。这具身体又累又饿,浑身都痛,更是头昏脑胀,她只想尽快找个地方歇息。星浓按着原主的记忆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总算回到了梅花村的村口,然后便遇到了收到消息匆匆进城的顾氏和沈星晖。星浓一眼便认出这两个人一个是原主的外婆顾氏,一个是原主的表弟沈星晖。星浓发现原主的外婆长得竟然和前世孤儿院的院长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她太瘦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而老院长是一个微胖的,一脸慈祥的老人。但星浓心底还是不自觉的生出一股亲切感。上辈子,她五岁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后来才被师傅接走,孤儿院的老院长对她很好很好,星浓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她很遗憾还没来得及好好的孝敬老院长,在她七岁的时候她便过世了。“姐姐!”“星浓!”两人匆匆的来到了原主的面前。顾氏一把拉过星浓,担心的上下打量:“你这丫头去报官了?我不是说了不能报官吗?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有没有受伤?我看看”“我没事。”这喋喋不休的关心真的有点像老院长。顾氏看见星浓的裤子上染了一点血迹,脸色一变:“打板子了?打了多少下?屁股痛不痛?”顾氏着急死了,这丫头怎么就不听话。“没事,只打了五个板子。”听见打了五个板子,顾氏心疼得不行,五个板子便屁股开花,这打得有多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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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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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