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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村子的人基本也是这样,这个朝代头发是不能剪的,除非家中有长辈去世。所以大多数人的头发都很长,每年夏天,许多人长头虱。“洗!”她一下子便从床上跳了下去。灶房旁边狭窄的空地里,摆放着四个木盆,里面装着黑漆漆的药汤,冒着蒸腾的热气。沈若熙坐在其中一个木盆旁,对三人道:“趁这药汤够热,赶紧洗头发,将头上的头虱烫死。”说完,她将一头长及屁股的头发散开,将头伸了下去。发根下的头皮一下子就红了!星浓嘴角抽了抽:“不烫吗?”“烫啊,可是不够烫,不能杀死那些头虱的虫卵。”星晴也散开了一头浓密却枯黄的头发,开始洗头。星浓看着两人熟练的清洗着,她想到满头的头虱在爬,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赶紧解了头发,一脸视死如归的将头伸了进去!“嘶~”杀猪刮毛时大概就是这样烫猪毛的了!她一定要想办法将这一头夏枯草给剪了!~“咯咯咯”不知谁家的公鸡,率先叫了起来,然后鸡鸣声在村子里此起彼伏。这时天还没亮,家家户户的人都开始起床了,很快炊烟袅袅。昨晚睡觉的时候,顾氏说要卖了家里的老母鸡换些银子,再买几斤糙米和盐回来。家里的米和盐都没有了。还差几天才月底,星晖和顾氏的工钱都还没发,只能卖了老母鸡来买米。星浓好不容易说服了顾氏让她去城里卖鸡。于是一家人喝了一点野菜粥,便各自忙活去了。顾氏去镇上做工,镇上和县城正好两个方向,不同路,她先出发了。星浓背着背篓,星晖提着鸡笼,一起走出巷子。沈家大房的门外,沈志远正准备上马车,看见沈星浓两姐弟立马冷哼一声,他眼神也不给星浓一个,只上下打量星晖一眼不屑道:“去学堂扫地?别以为扫个地,偷学两个字就能考秀才,当官。这是不可能的!”沈志远是沈明珠的大哥,白鹿书院的风云人物,十六岁便考上秀才,而且名列前茅!“要你管!”星晖脸色涨红,拉上星浓快步离开。沈志远对经过自己身边的两人道:“我这是提携你。正所谓宰相门前三品官,如果你们家将房子让出来,我纡尊降贵让你当我的书童,等以后我高中状元,位极人臣,你当我的门房,还能捞个三品官当当。”“谢谢,不稀罕!我自己就行。”星晖拉着星浓走得更快。星浓看向对方:“我不信半仙的话,告诉我,你们家这么急切的想霸占我们的房子是因为什么?我们便考虑一下将房子让出来。”沈家有大酒庄,在整个福泰县算是富贵人家,没必要突然闹着要收回祖宅。除非有不再告人的秘密。沈志远眸光闪了闪,然后大声道:“不是半仙的话是什么?我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过了,别说看门狗,你给我舔鞋我都不会理你。有自信是好事,可我没听说扫地能扫出个状元的。想清楚了,拒绝我,这辈子你就只能当个扫地狗吧!别不信,要是你以后能考上秀才,我给你舔鞋!”眼神闪烁,音量加大,这是心虚的表现。心里猜测得到肯定,星浓淡淡一笑:“那你等着。”沈志远冷笑,厌恶的看向星浓:“等什么?等他当扫地狗?等你嫁不出去,等他娶不上媳妇?还是等你们一家子真的断子绝孙成了绝门户吗?”“等星晖考上秀才,你舔鞋!别忘了!”“哈哈……”沈志远好像听了天大的笑话一样,放声大笑。沈志远笑完,放声道:“好,我等着,要是他能考上秀才,不,不用考上秀才了,下个月书院有一场考核,要是他能赢我,我不但给他舔鞋,还给你舔,要是他输了,你们给我滚出梅花村。敢答应吗?”星晖吓得赶紧拉着星浓离开,就怕她答应了。星浓回头,笑:“看来你们真的很急切要赶我们走。我偏不!”沈志远:“……”赚大发了两人走远后,星晖高兴的道:“姐姐,刚才沈志远脸都黑了,气得不行。”星浓:“这算什么?以后你考上秀才,举人,进士,他更气。”星晖:“……”他姐是不是太看得起他?“姐姐,你知不知道考秀才要花很多银子的?”星浓不甚在意道:“多少?”“请人写举荐信,要送礼,还要报考银子。最少也要一两银子。这还只是秀才,举人要去府城里考,住宿吃食什么的更多银子。”星浓:“哦。”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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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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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