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人却朗声道:“来者是客,读书人更应该讲礼!”“你给本公子闭嘴!”然后便没有人出声了。穷苦人家读不起书,一般来书斋的人,都是富贵人家,谁的衣着不是光鲜亮丽,就算不是,也不会有补丁。星浓还要是女子,书斋的确是从来没有进过这样的人。掌柜的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一身书卷气,气度不凡,他脸上没有半点惊讶,站了起来,反而温文有礼的道:“姑娘有什么需要?”星浓淡定从容的站在那里,“指了指门口的牌子,这里收话本吗?”“收,姑娘有什么话本?价格我要看过故事才定。”“可以在这里写吗?家中没有笔墨纸砚。”星浓不卑不亢的道。“噗。”书斋里传来了几声笑声。真是活久见!掌柜的愣了一下,笑道:“请姑娘随我来。”他将星浓带进了一间小小的书房,这里是专门给写书,抄书的人用的。~两个时辰后,已经是午饭的时间,书院里没有其他客人了。掌柜一改刚才的温文有礼,一身书卷气,他热情的送走星浓后,匆匆跑回来,捧着厚厚一迭话本,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激动,却又小心翼翼的来回翻看!精彩!精彩!过来半天,他摸着上面恣意张扬,韵致天成,洒脱中却也不失摇曳风姿的字!这字,就算不卖话本,做成字帖,也绝对大卖!赚大发了!赚大发了!这真的是我做的星华书斋的小二捧着一托盘的午膳出来,看见掌柜在柜台前笑得花枝招展的,他好奇的道:“掌柜,你咋这么高兴?”掌柜看见他想将托盘放桌子上,立马喝止:“别,别放这里!别弄脏了我的钱罐子!一边去,一边去!”小二见此,便知道掌柜又遇到好看的话本了,刚才他去后院做饭了,也不知道谁送来了话本。他完全没往星浓身上想。毕竟许多穷苦书生都来写话本,但写出来的话本畅销的没几个。目前最畅销的话本是一位叫明珠蒙尘的姑娘写的。只是,明珠蒙尘前几天才送话本来啊,这么快又写出新的故事了?以往,她一般要一个季度才能出一本话本。但是能让掌柜如此激动的,除了明珠蒙尘,他也猜不出谁了,他便道:“掌柜,是明珠蒙尘的话本送来了吗?”掌柜将那半本话本小心收好,“不是,是天外孤星,就是刚才进来那个衣着朴素的姑娘。”语气里藏着欣赏。小二:“……”竟是她?小二将托盘上的饭菜放到了掌柜整理出来的柜面上。掌柜一边吃饭一边唠叨,说什么天外孤星的话本写得比明珠蒙尘精彩多了,格局不一样,荡气回肠。那一手字更是甩明珠蒙尘几条街。就是太会要钱了!不然,赚得更多啊!那姑娘别看衣着很山野,没什么见识一样。可是,他怀疑她故意穿一身破烂来,唬他,让他掉以轻心的。心机女啊!竟然还想到什么版权所有,他闻所未闻!说什么这话本所有版权归她所有,要是发行话本,改编话剧,字帖等等之类的,所有的红利收入,她都要分一半!他第一时间是拒绝的,可是人家直接不卖话本,话也不多说一句,抬脚就走,去找下一家。结果,他心急妥协了,现在感觉自己错失了几千万两!早知道对方如此有心机,他一定一开始就谈好价格的!悔啊!小二见掌柜一副亏大了的样子,诧异着:“那掌柜,你为什么还答应?”掌柜白了他一眼,“笨,虽然少赚了许多,但是凭我多年卖话本的经验,我敢保证,书斋的红利,年底绝对翻上一番。对了,天外孤星真正的身份别说出去,别让人撬走了我的财神爷。”小二:“……”这么厉害?“为了留住这财神爷,我还先给了十两定金,违信要赔一千两。”掌柜得意道。羊毛都快被薅光了,他得紧紧的拉着主人的腰带不放啊!呸呸呸什么主人,他又不是帮她打工的!应该是财神爷的腰带才对!掌柜笑得花枝乱颤,和他一身书卷气的气质实在不符。~星浓离开书斋便往白鹿书院走去,她打算带星晖一起去酒楼吃个饭,然后再买些米面回家。现在是正午的时间,白鹿书院里有许多学子走出来外出吃饭,大家看见星浓提着一只鸡笼等在那里,都诧异的看向她,然后窃窃私语:“那是谁,不会是我们书院学子的家眷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