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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如果不是有人通知他衙门有人报案,他都能将自己丢在桃林里不管了:“你不是我的师爷吗?开堂啦!赶紧一起去!”天知道,他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个小县令,到底是为了谁。“不去。”楚天阔头也不抬,淡淡的应了一声,手下的动作不停。男子身姿清峻英挺,那只骨节分明,修长匀称的手握着毛笔在宣纸上恣意泼洒。笔落惊鸿,矫若游龙。任子麟凑近一看,只见一行龙飞凤舞,清峻刚劲又不失飘逸灵韵的字跃然纸上,“‘夜宿九龙寺,推窗星更明。’这不是你十岁时作的诗?怎么写起它了?难道我们冠绝四国的楚国太子江郎才尽了?竟然要翻出孩童时的诗词来写?”被某人吊打的童年,任子麟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抓住机会自然忍不住调侃一番。他自然知道他不是江郎才尽,只是经历了那件事后,他将自己隐藏起来,褪尽才华。楚天阔没有搭理某人的幸灾乐祸,继续运笔,如行云流水般恣意优雅的写下后面两句:纤云巧弄月,天阔任星浓。末了,他将笔搁下,低头看着还泛着墨香的诗句,表情晦暗不明。夜宿九龙寺,推窗星更明。纤云巧弄月,天阔任星浓。这是他年少时在九龙寺上写下的诗。那一次登上九龙寺,认识了师傅,那时候无意中捡到了师傅的一对灵珠,师傅便将灵珠赠给了他,说那对灵珠和他有缘。那对灵珠乃天地至宝,天地至宝皆是有缘者能得之。他拿着灵珠这么多年,都没能悟透金色的造物灵珠到底怎么用。她只是拿了一晚上,就竟然让里面的一盆植物活了“我的好师爷,你到底去不去?”“我的话不说哀怨的升堂任子麟回到书房,对楚天阔道:“这是我第一次上堂,你作为我的师爷,真的不去?”楚天阔翻了一页书,眼神也没有给他一个。任子麟转身往外走,边走边道:“不去就算了,没想到我们的黑师妹被人告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金珠和银子了,我绝对不会因为她是师妹,而徇私的。”楚天阔翻书的动作一顿。任子麟只感觉到一个人影在自己身边掠过,带起了一阵风。他回头一看,只看见摇椅在晃动,紧紧的一本医书躺在书桌上,一阵风吹过,它翻了一页。任子麟嘴角抽了抽,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哼!”他哼了一声,打开折扇,慢慢摇着折扇,慢慢的抬脚,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又一道人影闪过,揪住了他的衣服,带起一阵风,长廊里便没有人了,只传来了任子麟呱呱的叫声,“松柏,你找死!”~明镜高悬的牌匾下,任子麟看了一眼站在堂下腰杆挺得直直的,黒瘦黑瘦的丫头,又转头看了一眼,站在边上的楚天阔。楚天阔没有什么表情,他正低头看着状纸,仿佛不认识底下的人一样。任子麟的视线落在沈星浓这个名字上。星浓?他想到他刚刚写的那首诗,天阔任星浓。呵,原来如此!!他竟然觊觎黑师妹!不过,任子麟看了一眼星浓,黑师妹的五官很精致,可是太黑太瘦。他摇了摇头,嗯,绝对不可能是“原来如此”!太子他虽然不是重色之人,但也没到如此不重色的程度。楚国女子素来以肤白貌美,娇小玲珑而闻名,黑师妹这么黑实在不算美啊!沈明珠从一进来,那双眼珠子便来回的在楚天阔和任子麟身上转。她心中震惊极了!她怎么都想不到,新来的县太爷竟然是一位如此年轻俊美的公子!而且他身边的师爷更加俊美,那低头翻阅状纸的侧面,简直像天神下凡。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柳眉轻皱,来之前忘记换一身衣服了,都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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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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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