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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都第二碗白米饭了!这可是人生第一次!沈若熙看顾氏不说话,便板着脸道:“你们几个,真是太不应该了!要珍惜粮食啊!下一顿可别这么浪费了,得省点吃,知道吗?娘亲,我说的对不对?”顾氏闻言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个“顶心杉”!亲生的,亲生的今晚的米就是她下锅的!一条红薯或者红薯叶都不放进去,整整一锅都是白米饭!星浓是最快吃饱的,她拿出了一百二十两银票,对这大家道:“这些银子我打算用来供星晖上学堂和买地。”白鹿书院的束修一年十五两银子,其中有五两银子是书院的院服和一些学习用的书籍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时节送给先生的节礼。顾氏突然呛着了,使劲的咳了起来。她都忘记了还有一百两银票!几个孩子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她忙道:“没事。”星晖见顾氏没事,这才道:“我不用上学堂,我现在也能听见夫子上课,不用浪费银子,这些银子还是留给大姨看病和姐姐做嫁妆吧!”星晖觉得现在很不错。他每天扫地就能听夫子上课,而且张夫子每天都会另外给他一些算术题做。不过,他总有一两题他不会,都是靠星浓教他做出来的。星浓:“银子总是要花的,花在读书和买地上,才是最好的去处。”如果她不是知道星晖真的喜欢读书,她也不会劝他。星晴觉得一百两许多了,不读书的话,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村里的姑娘嫁妆有二两就很多了,所以她诧异道:“哥哥不是喜欢读书吗?为什么不读啊?”沈若熙也点了点头:“嫁一个看中女子嫁妆的不如不嫁?我家星浓和星晴要嫁最好的人!我也不用看病,我都没病。星晖不是喜欢读书吗?现在有银子了,就去学堂好好读书!以后等你高中进士,才能给你姐姐和妹妹撑腰呢!银子花完了就没有了,哪有你可靠?娘亲我说的对不对?”星浓看向顾氏:“外婆觉得呢?”顾氏一直沉默,闻言才像是下定决心了一般:“对。星晖明日你便带二十两去交束修,顺便买一些礼送给夫子。以后这个家便靠你了!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子,一定要撑起了!不管如何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便行了!”顾氏想到星浓赚了十两这两天都平平安安的,说不定那人已经不管他们家了。但是家里没事了,她反而更担心沈若兰现在也不知道如何了!那人放过了自己一家,是不是因为沈若兰不会的!呸呸顾氏在心里狂呸一通。她看着几个孩子,有心疼有欣慰。不能再这么窝囊的活下去了,再苦能比现在这么多年苦吗?星晖是该读书了,以后还能打探自己亲娘的消息。沈若熙使劲的点了点头,拍了拍星晖的肩膀:“星晖,以后这个家靠你了!”星晴点了点头,拍了拍星晖另一边肩膀:“大哥,以后这个家靠你了!”星晖:“”顾氏:“这事就这么定了,星晖明天一早便去交束缚,我一会儿去找顾村长买地。”这是一刻都不想将银子留在身边!~吃过饭后,顾氏便拿着一百两银票去找顾村长了。顾氏回来时,几个孩子梳洗干净,正围着两盏油灯,做算术题的做算术题,做衣服的做衣服。张夫子又给了星晖几道算术题,星晖正捧着星浓买给她的两本算经自己研究,一般他会自己研究半天,不懂的再问星浓。星浓拿出毛笔在画省油灯。星浓前世是左撇子,原主是右撇子,而且原主原本不会写字,所以她用右手去画的省油灯。画得不是太好看。顾氏看了很久,也没看懂:“你这画的是什么?”“油灯,我觉得这铜油灯太费油了,我想用瓷做的油灯会省油一些。我打算找人烧制几个出来。”“你怎么知道陶瓷做的灯就省油?”顾氏摇了摇头,瞎弄!干脆不点不就省油了!星晴和星晖等人都看向星浓,等她回答。“你们觉得铁锅里的水珠快烧干还是瓦锅里的水珠快烧干?”星晴想也不想的道:“当然是铁锅!”星浓点了点头:“道理是一样的。”铁和铜导热都快,油挥发得自然也快。陶瓷导热较慢,她画的这个省油灯,灯壁有夹层,灯的一侧开有一圆孔,清水从圆孔注入夹层,就可以起到降温省油的作用。四人:“”道理真的是一样吗?夜已经深了,顾氏直接灭掉一盏油灯:“睡吧!这才是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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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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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