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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晴高兴的道:“我取的!我家的牛牛全名叫黑明珠。”因为它的毛实在太黑,所以叫黑明珠。星晖调皮的道:“外婆,这名字是不是很好听?”顾氏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不过她的确被愉悦到了。哼!大房的人敢用她家孩子的名字给下人取名,难道他们家就不能用明珠给牲口取名?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星浓,这野牛你怎么驯服的?”星浓一本正经的回道:“骑上去驯服的。”顾氏:“”顾氏板下脸:“不要糊弄我!野牛凶猛,你骑它身上,它没将你甩在地上?”星浓点了点头:“甩啊,可是它甩不掉。”“”顾氏看着星浓一脸野牛奈何不了自己的模样。原来野牛这么容易驯服的?顾氏也不确定了,不过想来应该也不难吧?世界上第一头耕牛应该也是人类驯服野牛而来的,不是吗?星浓解释太简明扼要,顾氏靠脑补说服了自己。这丫头真的是遗传了相公的力大无穷啊!不过也好,至少这丫头和别人打架的时候,就没有输过。她安心的坐下来吃饭。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吃饭。吃完饭,星浓还拿了草莓出来给大家吃,说是在山上摘的。星晴表示,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果子!沈若熙和星晖也点头附和。这时顾村长来了。他看见野牛也是吓了一大跳。“啊,这这是野牛啊!”野牛懒洋洋的掀起一半眼皮,瞄了他一眼,便继续低头吃草莓了。它是野牛怎么了?一个个大惊小怪!它还是牛王!星晴高兴的跑出来:“顾叔来了!这是野牛,它叫黑明珠。我姐姐在山上驯服的!”驯服的?顾村长惊讶极了!星浓那丫头果然得了重山叔的真传啊!竟然连野牛都敢驯服!不过,黑明珠?顾村长嘴角抽了抽,看了一眼沈家大房的房子,沈世华的闺女好像叫沈明珠吧?他下意识便赞了一句:“这名字起得不错。”顾氏听见顾村长的声音,从屋里走出来哭笑不得道:“都是星晴这孩子调皮。”星浓提着一篮子草莓出来:“顾叔尝尝这野果子。”“没事,我觉得挺好的,我家的猪婆昨日生了几头猪崽子,等搬过去,我给两头猪你们养,就叫小华,小远。”沈世华家下人都取名小熙了,大姑家养的牲口就该取他们家人的小名。真以为别人好欺负的!星浓的眼角余光看见巷子里的某个小窗口的门窗动了动,被人轻轻推开了一条小缝。她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了。顾村长见篮子里的果子长得可爱,有些像山里的三月泡,只是个头比三月泡大很多,他拿起一只放进口中,然后眼睛一亮,没想到这么好吃!比三月泡清甜,果香更浓,最重要的是果子够大。一口一个啃着爽!他拿起一只草莓又放进口中,含糊道:“这是什么野果?不错!好吃!”星浓:“顾叔进屋坐坐。”顾村长摆了摆手:“不用了,我的牛车还在外面,我得赶回去。”顾村长拿出一迭地契和房契:“大姑给我的银票我全部都买了田地,一共是六亩上等的良田,三亩旱地,一个水塘,还有三亩荒地。这些田地一共花了九十九两银子,剩下的一两是衙门收的契税。”这个朝代,田地都是非常值钱的。上等的良田要十两一亩,旱地要八两一亩,水塘六两一亩。荒地比较便宜,但是也要三两银子一亩,而且买下来第一年就要交赋税。可是一般荒地头三年基本没有收成,都是要亏本的,所以楚国的百姓没有多少人乐意开荒。这就导致楚国一些水利条件不好的荒地还挺多的。星浓接了过来:“谢谢顾叔。”顾村长摆了摆手:“你这丫头客气个啥,对了,那房子明天装上窗户便可以住了,随时可以搬,什么时候搬告诉我一声,我来帮忙。星浓丫头,我听说李氏。”顾村长想到什么,然后拉着星浓询问了一番,问李氏如何被打入公堂的,又说了一番沈家大房如何无耻,李氏被县太爷关大牢有多大快人心的之类话。一刻钟后,顾氏请他进屋说,他摆手:“不用,我说两句就走,我赶时间呢~”接着又继续,“那个沈万山当年……”又一刻钟过来顾氏再请一次,又被“我赶时间”拒绝了。屋里顾氏默默的点上油灯。星浓认真的站在那里听村长那滔滔江水……星晖看了一眼墨墨的天色:……原来这叫赶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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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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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