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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个年龄加起来过百岁的老人在山间互扯起来了。星浓:“”少年章峥星浓想着两老一时半刻打不完,她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留下了一行字,便下山了。一刻钟过后,一人胡子稀疏,一人头发凌乱,两人四周看了一眼:“我宝贝徒弟呢?”“我爱徒呢?”唐老找了一圈才看见地上的字:师傅,我有事先下山,明日搬家,暂不上山。孔老凑了过来。唐老立马用脚抹去后面几个字,只留下“师傅,我有事先下山”这几个字。他得意洋洋的看向孔老:“看,这是我徒弟留给我的字!她叫我师傅!”孔老:“错,这是我徒弟写给我的!”又没指名道姓,他说叫他便叫他?哼!唐老得意的道:“写给你的,你知道她写了什么吗?”他擦得这么快,他绝对看不见。孔老白了他一眼,他可是看见搬家两个字。不过搬家?孔老心思一动,搬家一定很多人吧!不就是正好上门公布自己身份,让大家都知道自己身份的时候吗?孔老心中打定主意早点到,他白了唐老一眼:“不就是先下山之类的话?”说完,他一甩袖子,下山了!他要回书院找沈星晖问问他家在哪里,什么时候搬家,他要准备准备。唐老也没有空理会他了,他要找大徒弟查一查宝贝徒弟到底是那个村子的,明日他要准备一份大礼,下山帮她温居。~星浓下山后,直接便背着背篓进城了。今天她进城还挺多事情办得,要将地契的名字换回来,明天便搬家,要去书斋写话本赚十两定金买家具。还要去酒楼看看厨子请到了没有,上次她留了梅花村的地址,明天就搬家也得告诉对方一声联系方式变了。今日是集日,路上进城和出城的还挺多的,那些从城里出来回家的人都在讨论着选秀的事。后面一阵急促马蹄声由远而近。“驾!”“驾!”官道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车马,但很少这么快的。星浓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三匹马以极快的速度靠近。众人也纷纷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名红衣女子甩着马鞭,飞速而来。她的身后一左一右还跟着两个黑衣护卫。这样的人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行人和车马都自觉的纷纷靠边让出一条路。能骑得起马的人都是非富即贵,在靠近城门的地方能将马骑得这么快,身后还跟着护卫的人,更是权势的象征,大家都不敢惹。很快三匹马由远而近。红衣女子经过星浓身边的时候,一阵风掠过,带起无数沙尘。紧接着后面一匹马经过,同样尘土飞扬。最后一匹马经过的时候,那名黑衣护卫突然一甩马鞭,加快速度,长长的马鞭甩到了一个少年挑着的担子上,发出“啪”一声声响。少年吓得下意识的挑着担子迅速往边上躲开,脚却不小心踩到石头崴了一下,身体失衡,往路边的田野倒去。担子里的瓷器也发出了清脆的碰撞声音。星浓听见声音回头,眼疾手快的一手握住了他的担干,一手抓住了他手臂,稳住了他的身体。章峥站稳后,脸上的表情一松,对星浓感激一笑:“多谢姐姐。”少年只有十四五岁的模样,容貌精致俊美,只是皮肤有些苍白,一身白色的长袍略显宽大,显得整个人有些弱不禁风。他看了一眼远去的三匹马,这时三匹马正好进城,而且是骑着马直接进城,根本连检查都不用。“不客气。”星浓也看了一眼城门的方向,不甚在意的回了一句。两人身后是一名背着孩子的中年妇人,她也挑着一担鸡笼,里面装着许多毛绒绒的小鸡。她这时开口道:“小伙子你峥将担子放下,拨开稻草,检查一下箩筐里的瓷器。这些瓷器都是一些碗,他准备拿到市集上卖,幸好并没有碰坏。他检查了一番后,发现星浓已经走远了,想到要不是她扶了自己一把,,这些瓷器都会摔烂。他赶紧挑起担子匆匆的追上去:“姐姐,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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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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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