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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微醺顾氏今天不用去做工了,一早起来便在院子里整理菜地,昨日来的人多,摘了许多菜来做饭,有两畦菜地空了。她打算先翻了,再去买些菜种回来种。星浓听见外面的声音便醒来,迷迷糊糊的醒来,只觉得头昏脑涨,感觉就像睡了个假觉。昨晚又做了整晚的梦,都是关于原主的。星浓揉了揉太阳穴,然后起床,走了出去。她看见顾氏在翻地,便将玉米种子拿了出来:“外婆,种这些。”顾氏没有见过玉米,看着这金黄色一粒一粒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你哪来的种子?”星浓:“我在师父那个山上发现,好像叫玉米,很好吃。”就是在那山上那只鹦鹉“送”了一粒玉米给自己,这话没毛病。顾氏闻言便以为是唐老种的,她接了过来,觉得这些金黄色的玉米粒煞是好看,金子一样,她道,“玉米,这一听就是很金贵的东西,不容易种吧?”“我不知道,试试就知道了。”“行,那我试着种种。”星浓点了点头,然后去洗漱和做早饭,顺便偷偷收了几根玉米棒去屋后的牛栏喂给黑明珠。昨天太忙,忘记它了。来到后院才发现黑明珠将后院的菜地祸害了一畦。她给了它几根玉米棒子,摸了摸黑明珠的头:“以后可不能吃地里的菜了。”黑明珠翻了个牛眼,不想搭理她。不吃吃啥?这个黑心的人类总是忘记给它吃的,这是想饿死它做牛肉干吗?被驯养了,竟然还要自己找吃的,它大概是天地下最惨的牛王了!它低头啃了一口玉米,牛眼一亮,然后吧唧吧唧的吃了起来,更加不搭理星浓了!留在这个黑心的人类身边,唯一的好处就是偶尔能吃上一口好吃的。她拿出来的吃食,还真不是山上的草和野果子能比的!~星浓背着背篓骑着野牛挑了一条偏僻小路上山。路上星浓看见了几棵常见的药材直接挖了,晚上回去研究。很快一牛一人来到桃林,直接走了进去。一进桃花林,立马便迷失方向了。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已经看不见刚才进来的路。这个阵法变了。她不甚在意的骑着黑明珠往前走。渐渐的,四周升起了白雾。很快伸手不见五指!星浓打量了一眼四周,得,什么都看不清了!难怪附近的村民都不敢来这桃林附近。要是每个人进了这桃林,出去后的说法都不一样,那还真的吓死人。星浓只能凭着感觉指挥着野牛往前走。半山腰两个人影站在悬崖边上看着。唐老拿着小木梳梳着自己的宝贝胡子,“孔老头,我告诉你,我宝贝徒弟绝对能在五圈之内走出这迷雾阵,你好好的看看我徒弟在阵法上的天赋。别用你那算术耽误她!”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能将一门技艺研究到最精,并且发扬光大,必须花费一生的时间。孔老冷哼了一声:“我爱徒在算术上的天赋是无师自通的!你才别耽误她!”两人今天是商量着如何分配星浓的时间的。星浓说了,每天只有一个时辰!孔老想到什么,眼珠子一转:“我们来比试一下,要是爱徒走一圈便能走出来,那就真的是天赋异禀,便让她先跟你学。不然先跟我学!”唐老翻了个白眼:“一圈?你不如直接说先跟你学!”这个迷雾阵,就算是太子当年也是走了一圈后第二次才走出来,现在他改进了,更难了!再看看桃林角落那个锦鹰卫大提督的孙女,比星浓早了一刻钟进入阵法,现在都还困在二十步之内。这个还是学了阵法多年,已经懂得设计简单的阵法的,今天专门上山求他指点的。他欠大提督一个人情,不好拒绝,如果她有本事破阵上山,他便指点她一二。孔老顺势道:“那也行!”“做梦!”唐老看了一眼张若华,又看了一眼桃林另一边,激动得宝贝胡子都被他扯掉一根,那一撮胡子是越发的稀疏了:“一言为定!”孔老生出了不好的预感,低头看了一眼。迷雾阵里除了那个红色的蠢货,一人一牛的身影已经不见了!牛呢?人呢?星浓穿过了桃林,眼前出现一条通往山上的石梯。她看了一眼四周,见没有人,也没有房子,便从牛背上下来,喂了野牛一粒糖,让野牛自己玩,然后她随手在地上撒了一些草莓种子,便沿着石梯拾级而上。她一边走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一粒牛奶糖,拆了油纸塞进嘴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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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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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