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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沈明珠闻言心中一动。如果那个省油灯真的省油的话,那样许多寒门学子和穷苦人家就可以用得起油灯?寒门学子,既然有银子读书就不会太穷,只不过比起富贵人家,才称呼为寒门学子。要是那油灯真的能省油,为了高中,那些寒门学子不至于舍不得用油灯,然后他们多了晚上的时间来看书,高中的机会不就更大了!她突然发现这省油灯作用极大,要是在寒门学子中推广开去,她可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将来这位学子写一篇诗词赞颂一下省油灯,赞颂一下她,她的好名声就有了!要是有那么一位资质极好寒门子弟因此高中状元什么的,自己都可以名垂千古了!沈明珠大喊:“回城!快回城!”马车车夫和丫鬟都吓了一跳,不明白她怎么了。“快!”马车车夫赶紧掉头飞奔回城。~星浓在山脚下用意念收了十几只草莓,然后又收了几根嫩玉米放在背篓里,才走回家。院子里的那块菜地上许多白色的蝴蝶在飞舞,星晴和沈若熙在菜地里抓虫。这些白色的蝴蝶是菜粉蝶,产的卵会长成小虫子,然后祸害地里的菜叶子。每年这个时候,家家户户的孩子都得到菜地里抓虫。星浓背着背篓走进来,两人高兴的道:“星浓回来了!”“姐姐不是山上学艺吗?怎么这么快回来?”星浓点了点头:“今天只是发书。外婆呢?”“外婆和村长去河边捡石头了,村长说要帮我们家的院墙改砌成石墙,免得山上的野兽跑下来。”星浓点了点头,他们赶着搬过来,这院墙还没改过来,还是篱笆做的。明天有空她也去搬石头,下午她还要去城里一趟。星浓回屋里将书放好,然后又拿出一些草莓和玉米棒出来。她将草莓洗干净给沈若熙她们吃,然后将几根嫩嫩的甜玉米棒放去锅里蒸。前世玉米有许多品种,她最喜欢吃嫩嫩的甜玉米。星浓在灶房里烧火蒸玉米,隐约听见有人问:“请问,沈姑娘是住在这里吗?”院子里沈若熙看见陌生男子,下意识的便躲在星晴身后。章峥:“”他有这么可怕吗?星晴抓住沈若熙的手,问道:“我就是沈姑娘,我家有几个沈姑娘,你找哪个?”星浓这时候走了出来。章峥看见星浓眼睛一亮:“沈姐姐!”星晴:“”继姐姐莫名其妙多了两个师父之后,她又多了一个弟弟吗?姐姐还有什么兄弟姐妹或者长辈亲友是她不知道的?星浓对沈若熙和星晴道:“娘亲,星晴这是我认识的人,我之前拜托他帮我做一样东西。”沈若熙点了点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害怕站出来,对章峥笑了笑。星晴笑了笑:“原来是这样啊!那快请进!大姨我们去冲茶。”说着她便体贴的拉着沈若熙回屋里了。定然不凡星浓招呼章峥进了院子。章峥将背篓放了下来,从里面拿出一个个造型独特,精致的省油灯,兴奋的道:“沈姐姐,你让我做的省油灯做好了!”献宝一样迫不及待的将背篓里的省油灯拿出来,恨不得一下子就全部展示出来。星浓看着他像献宝一样拿出一个个省油灯,她不由道:“这么多?”“不多,反正都是要烧的。沈姐姐,这个东西非常好,我试了一下,差不多能省一半油。就是烧制的时候有点难以控制,一不小心就会失败,不过对我来说不难!”而且不是所有的都能省油近半,他可是尝试了许多种作法,特意挑了省油近半的给沈姐姐送来。星浓点了点头,“谢谢,这些多少银子?”章峥摆了摆手:“不用银子。沈姐姐,这个省油灯我可以做些出去集市上卖吗?这个东西省油,对普通百姓来说可是个好东西。以后有了这省油灯,家家户户都可以用上油灯了。”星浓不甚在意的点头:“随你。”章峥闻言高兴的道:“谢谢沈姐姐。那我先回去了!迟点来找你玩。”沈姐姐真是大好人!以后他赚了银子分她一半。“稍等一下”星浓进灶房拿了一篮子草莓和几根刚蒸熟的玉米给他,“山上摘的,带回去吃。”篮子的底下她还放了一张纸,上面写了一种釉彩的制作方法,希望对他有用。古代没有草莓,也没有玉米,大家也不认识,章峥没有见过,便以为真的是山上的野果,他高兴的接了过来:“谢谢沈姐姐,我回去了!”他是偷偷出来的,不能出来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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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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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