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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峥提着一篮子水果,回到家里。一只小山羊跑到他身边,围着他转。这是他以前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小羊崽养到半大。他顺手拿了几颗篮子里的草莓给它吃。然后他将篮子里的野果子拿出来清洗,才发现篮子底部还有一张纸。他打开看了一眼,首先就被这魔性的丑字惊住了!他嘴角抽了抽,沈姐姐写字怎么这么丑啊?嗯,下次给她送几本字帖吧!然后他便被字的内容惊住了!作为一个天才陶瓷少年,怎么会不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是,这纸上面提到的这些材料,家里都不缺。他一溜烟的跑出去了!小山羊吃完地上的草莓,看着桌子上的草莓,它双脚踏上圆凳上,头够到桌面,开始啃起来~很快,桌子上的草莓不见了,接着那两根玉米也不见了。马车缓慢的停在院门外。熟睡中的星浓睁开双眼,然后一愣。她竟然睡着了!而且是靠在他的肩膀上!这是她两辈子为人从来没有试过的。星浓迅速坐直身体,“抱歉,不小心睡着了。”楚天阔淡淡的道:“无妨。”“我先回家了,谢谢师兄相送。”星浓迅速跳下马车。楚天阔也跟着下了马车,顺便将桌子上那盆只有七片叶子的草给了她:“安魂草有宁神安眠的作用,晚上放在床头,有助睡眠。”松柏:“”主子自从亲自动手将长平侯一百多条人命收尸后,每晚都会做噩梦,醒来后便睡不着,这些年一直靠这安魂草入睡的。现在他竟然将安魂草送给沈姑娘?那他怎么办?这可是世上唯一仅存的一株安魂草了!赵国赵神医当年出十万两黄金主子都没卖。而且这安魂草非常难侍候,每天要晒一个时辰的太阳。而且是半个时辰初升的太阳,半个时辰日落的太阳。每七天淋七滴水,多一滴都不行。若是遇到连续下雨的日子,还要找个出太阳的地方让它晒晒。这些年他为了让这棵挑剔的草活着是多么的艰难!给了星浓姑娘,她能种活吗?星浓捧着草,道过谢便进去了。她也知道这草绝非凡品,但接下来她需要许多精力去改良麦种,等忙完她再将这草培育一株出来,还给他。马车离开了。松柏忍不住问道:“主子,你送安魂草给星浓姑娘,怎么不告诉她种法?不担心她种不活?”楚天阔淡道:“种活它不是你的事?”松柏:“”主子什么意思?这是送完金珠,送完安魂草,打算将他也送给星浓姑娘吗?~深邃的夜空,无星也无月,空气也异常闷热,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楚天阔坐在窗前,手捧着一本古老的医书,有些出神。书桌上还有几本打开的医书。桌面上的油灯,静静散发着柔和的暖光,映照在他清隽绝伦的脸上,愈发的妖孽。任子麟一身大汗的闯了进来,都看愣了,一时忘了自己跑进来干嘛!楚天阔回过神来看向他:“筹备了多少麦种?”任子麟走了过去,倒了一杯茶,大口的喝了起来:“我已经让人暗中大量收购麦种和麦子,现在一共有十万斤,够了吗?”鸳鸯蛇毒楚天阔淡道:“有多少收多少,派人去别的城池收购。注意暗中行事,还要快。”“噗!”任子麟口中的茶水直接喷了!还不够?有多少收多少?茶水洒了到了桌面上的医书上。“滚!”楚天阔脸色一变迅速拿起帕子擦拭着医书上的水迹!“抱歉,我一时没忍住。”谁让他牺牲这么大啊!任子麟赶紧直接用衣服的袖子去擦医书上的水迹,“你该不会是想自己掏银子,免费给百姓派发粮种和粮食来弥补这次的过失吧?”真兄弟啊!唉,这些医书都是古书,珍贵无比啊!罪过,罪过!任子麟使劲的擦擦擦擦着擦着,任子麟被一个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他一边胡乱的擦着,一边看著书中的内容。鸳鸯蛇?这世上有这么古怪名字的蛇吗?他继续看下去。这种蛇没有尾巴,有两只头,一头为雌,一头为雄?此蛇含有剧毒,被咬之人就像中了情毒一样,非合欢不能解毒,直到欲火焚身而亡。此蛇毒毒性强,解毒后,中毒之人若是女子易患疯癫和智力衰退之症,受刺激即发作,异于常人,所生孩子,皮肤黝黑,身体冰凉异于常人,若孩子是女孩,因身有寒症终身无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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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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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