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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反抗到妥协,许珊珊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她没法改变村里既有的观念和规则,她连亲生爸妈都说服不了。伟人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都一样。这只是大队里响亮的口号罢了。就在许珊珊差点自我放弃时,知青们下乡了。通过知青,许珊珊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原来那么大。她想做随风离散的蒲公英,在远处生根发芽,静待开花。周凯是知青中回城意愿最强的,许珊珊看中了他。在周凯面前的她自然也是虚假的。她所有的言语表现都是为了迎合周凯。而那几年里,她能明显感觉到周凯对自己的痴恋。甚至周凯不止一次提出要和她结婚。他说不想高考了,只想和自己好好地在村里生活,过一辈子。是许珊珊自己不乐意。一个留在村里的知青跟别的青年有什么区别?她要的是离开村子,是前去大城市生活。是抛开过去,迎接新生。而且,一个她都想逃离的地方,周凯又怎么可能真心愿意留下?就算一时留下,日后还是会意难平!到时候一切就是她的错了,一句为了你,就能狠狠压人一辈子。所以她鼓励着周凯高考,考了四次他才总算回了城。周凯拿到通知书的那刻,许珊珊有想过立即结婚,可最后她又放弃了。说来说去,她还是不敢将筹码全部押在男人身上。她害怕自己结了婚,却跟别的姑娘一样被丢弃在乡下。这样自己什么都得不到,却成了二婚的弃妇。所以,不婚是她给自己留的后路。她越长大越清楚自己是多么的美貌,她没有好的家庭,没有文凭,也没有出众的技术和能力。想要翻身,她除了靠美貌,还能靠什么呢?所以初婚对她的意义太大了。周凯痴迷她,但她却不敢百分之百信任他。她想,自己爸妈都不值得百分之百信任,更何况谈了几年的男人?果然,那么迷恋她的周凯,不也是要结婚了么?想到周凯结婚,许珊珊摸着自己胸口,好奇怪,她竟然一点儿都不难过。甚至还没有知青姐姐给她的牙刷被许飞抢走时难过。她心里更多的是遗憾,以及思考后续怎么办。首先还是得摸清楚周凯那边的情况。至少得先确保周凯那边能不能挽救回来?若不行,自己得想好该如何在临市另嫁。她死也不愿意白跑一趟。许珊珊想了很久,久到肚子饿得直叫。她没舍得掏钱出去吃饭,而是吃着从家里带的煮花生和玉米。天热,时间久,花生和玉米微微有些变味,但没事,还能吃。这样的食物她从小吃到大,早就习惯了。填饱肚子后,许珊珊决定按着信里的地址先去踩个点,最好能摸清楚状况,省得耽误了明日的正事。也是巧了,一出招待所她就看到了公交车上那位男同志。这位男同志个子真高啊,比周凯还要高。许珊珊摸了摸新裙子,又看了眼脚上的小皮鞋,这才有勇气问道:“同志,请问你知道彩虹电视机厂家属楼怎么走吗?”而看到许珊珊那一刻,方知文已经愣住了。他心口砰砰砰跳,几乎让他呼吸不过来。老婆年轻漂亮的面容冲击着他,将他重生回来的豪言壮语击得云飞破散。他愣愣回道:“我认识,我家也住那儿。我送你去。”许珊珊扫了眼方知文,心中好笑道:“傻愣愣的,怪有趣。”她虽简简单单扫了一眼,方知文却忍不住抬起胸膛。他得让这个女人看看,自己可要比周凯帅多了。然而只是一瞬,他又懊悔起来,觉得自己太不中用了。不过是被许珊珊扫了一眼,怎么又忍不住瞎表现了?方知文啊方知文,你已经不是前世那个可怜虫了。你重生了。你不需要这个女人的爱了。这么想着,方知文立即表现得高冷起来,对许珊珊的问话,也只是嗯嗯啊啊回应。许珊珊不想讨嫌,索性闭嘴不语。只是奇怪,这位男同志怎么瞧着更加不高兴了?沉默与尴尬在两人之间蔓延,方知文率先憋不住,他道:“那两栋楼就是彩虹电视机厂的家属楼了。”“你看到2楼最里间那家了没?门窗上贴了红喜字的。那是我发小周凯家,他明日结婚。”“他老婆可厉害了,是电视机厂的会计,正式工,一个月能挣三十八块钱。对了,年底他老婆还能参与工厂分房。他俩这么着急结婚,就是想分套大点的屋子。”许珊珊诧异地看了男同志一眼,暗道:“这男人长得很帅,没想着嘴巴子这么碎啊。怎么跟她这个陌生人说这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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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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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