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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跟我老婆没法比。”说到这里,方知文颇为得意。小夫妻说说笑笑,另一边柳轻轻跟孟瑶说:“瞧瞧,我没说错吧。方知文如今跟以前可不同了。瞧瞧,原来他也会哄女同志勒。”“毕竟是自己老婆嘛。”孟瑶不关心方知文,她问柳轻轻道:“听说你公公厂里搞计划外生产,多的份额,能卖些给我么?”“这事我不敢保证,我回去再问问。孟瑶,你要真是缺钱,不如找方知文帮帮忙。”“我找他干嘛,我跟他又没什么关系。”从年轻那会开始,方知文就没搭理过自己。如今隔了这么多年,只怕别人都认不出自己了。孟瑶也是没办法,自从她返城后,日子实在难过。可是她必须挣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留在乡下的女儿。柳轻轻心想:我和你也没什么关系,你缠着我干嘛?柳轻轻本来不想参加常癞蛤蟆的婚礼,只是想着方知文夫妻肯定去,她想了想就把孟瑶也给带着了。只是多年不见,孟瑶也不是当年那个跋扈不讲理的姑娘,她那隐秘的小算盘自然落了空。不仅落了空,还被孟瑶给缠着了。实在没办法,柳轻轻只能故作为难道:“瑶瑶,这事情真不好弄,你非要,我只能从自家份额里抠点给你。”孟瑶立刻顺杆子往上爬道:“轻轻,真的谢谢你了。你果然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柳轻轻扯了扯嘴,勉强笑了笑,心里轻啧:真是,为了钱,孟瑶也真是够不要脸的。因找着了货源,孟瑶一颗心算是落在了实处。此时,她也有闲暇打量方知文了,这一看就将她给逗乐了,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错话,他老婆不过皱了皱鼻子,他就在那儿自打嘴巴。瞧他老婆倒是个腼腆低调的,抓着他的手不许他闹。他倒好,竟拽着老婆的手摇摇晃晃,跟她家里三岁闺女撒娇时是一个样式的。孟瑶实在不忍直视,对着柳轻轻笑道:“该,总算找到治他的人了。”真是没想到,他这种人结了婚竟然是这个样子的。“你也不看他老婆那妖妖媚媚样儿。”柳轻轻一想着许珊珊能得展红教授开小灶,心里就记恨到不行。她入学的时候就听人说了,展红这人可不简单,当年根据地的经济就是她盘活的,如今临市很多经改政策背后都有她的影子。更遑论她手里那些人脉关系了。不管是人脉还是政策,但凡展红露露口风,乞丐也能变富翁。孟瑶有些诧异柳轻轻言语里的轻蔑,因自己还靠她夫家吃饭,少不得捧了两句。不过也是实话,柳轻轻长相清纯,气质文雅,读书的时候就很受欢迎。排除长相,她人也很上进,不然也不可能77年就考回了城。想想自己,又想想柳轻轻,孟瑶羡慕中又带了些自卑。不过转而一想,靠自己的脑子,就算把书本全吃进去怕是也没用。倒是许珊珊怪上进的,都端着铁饭碗了还主动学习。另一边,许珊珊实在受不了方知文的粘,天啊,他怎么就这么喜欢贴贴?大庭广众的,许珊珊实在受不了了,索性跑到女同志堆里玩。秦思思将她扯一旁道:“给你介绍个人。”“谁?”“你不是想要新种子么?那人专门培育瓜苗的。”秦思思将许珊珊扯到靠窗的位置,只见最里侧坐了位戴着厚框眼镜的男同志:“乔平,我发小。他下乡的时候专门研究瓜苗新品种的,但是后来因病回了城,目前在农业研究所上班。”另一边,方知文见老婆跟男同志聊天,故作自然地过来道:“秦思思,结婚快乐啊。”秦思思点了头,又对着发小道:“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许珊珊,她家是庆市定的,她老家那边虽然还没包田到户,但是有自留地。”许珊珊有些奇怪道:“乔同志,你怎么不在临市郊区弄呀?”乔平挠了挠脑袋道:“临市这边的气候土壤都不合适。”接着他就说了什么土壤的酸碱度啊,季风不季风气候。许珊珊完全听不懂,但一听又觉得十分靠谱。这可是大专家啊。当初展红老师布置了任务,许珊珊想了许久,例如城里货物互换,例如农产品二次加工等等。但是想到家中靠种田为生的姐姐们,她觉得新品种也会是个好出路。就算他们那儿还不给干个体户,但新品种的瓜果卖给供销社也是个好路子啊。乔平虽然书生气很浓,做起事来却雷厉风行,次日一早他就坐火车离开了。许珊珊害怕姐姐们不晓得事情的重要性,头一回发了电报回家。许大丫接到通知,还以为珊珊那儿出了什么大事。等知道信息后,她长长嘘了口气,而后就回家开始张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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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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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