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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是小小的佃农,豪族权贵碾死他们就如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爹,您能明白女儿,女儿就不是一个人,您放心,女儿不会贸然出头的。”沈瑶向他保证。黄杏听不懂女儿和丈夫在说什么,倒是见杨文英吃完收拾完碗筷,复又捧了沙盘进来,于是催促女儿去识字。“不累?”杨文英摇头,沈瑶只好认命跟着她习字,应付爹娘。“对了阿瑶,你把今日给阿宗测的绳子拿来,娘先拿粗布试试。”女儿给她们画的那手套图,她和苗氏都没瞧过,所以就想先拿粗布练练,到时也好套在兔皮外头,更保暖些。阿宗?沈瑶和杨文英对视一眼,只一眼,都忍不住笑出声来。黄杏不晓得这两孩子在笑什么,只听那欢快的咯咯咯声,连带的她也忍不住笑起来。“婶子,我哥哥字子安,家里人都叫他子安。”杨文英憋住笑道。阿宗这个名字恐怕哥哥听到也会不适应吧。黄杏接过女儿取来的绳子,悄悄瞪了她一眼,仿佛再说,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没告诉娘?想霸占她的方子种植豆类可以肥田,种豆的地若是薄田,窝距就要密集些。沈瑶看着脚下开垦出来的这片荒地,蹲下身抓了把泥土。用力一捏,表面的泥土并不湿润,十分干,那黄豆就得种的深一些,而且必须用耧下种。这样豆子的根扎的深,可以吸收到荒地里的墒。先用小锄锋一遍田地,再做窝。窝子的大小就是拇指与食指拉开的距离,一指深,她的这片荒地大概可种一千株。窝子挖好后,再将先前沤的草肥拌着泥土垫在窝底,每窝点三颗饱满的黄豆,面上盖上土,土不能盖的太厚,用手掌按实。做完这一切,沈瑶还得去堰河边挑水来浇地,第一遍水依旧是要给地浇透。日后等豆苗长出来,就只需过来锄草即可。沈瑶收拾农具往家返,黄冬生已经出来寻她:“表姐,就等你回来点豆腐了。”沈瑶将农具放回原位,蹲在院子里洗完手就往厨房去。今日要给万河乡的八位老人带些吃食,所以就多做了一板豆腐,将之前晒干的腐竹一并带上。还要赶在天黑前回来,熬浆做腐竹的事情就只能交到她娘的手里。“你们放心,娘晓得怎么做,赶紧去吧,别在路上耽搁了。”黄杏难得撵她们出门。黄冬生挑着担子走在最前面,心情就如这艳阳高照的天,无比畅快。“表姐,你瞧这是什么。”黄冬生从怀里掏出一双麻布做的五指手套递给沈瑶。沈瑶笑着接过,一看这尺寸针脚就晓得定是舅母连夜给他赶制出来的。用得还是黄冬生头回分的那三尺麻布,因此他还有些舍不得戴上。杨文英也凑过去瞧,这护手虽然并不精致,但绝对耐用,干粗活都不用脱下来。“现在一早一晚渐渐开始凉了,这手套既然做了,你该戴就戴上。”沈瑶将手套还给他。黄冬生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表姐和杨文英:“可你们都还没有,要不这双先给表姐你戴吧,我不怕冷。”闻言,沈瑶心里蓦地一暖,仍旧没接,只走在他担子旁故意打趣他:“你若真心疼我和文英,就戴着手套多挑会担子呗!”“好勒。”眼瞧着要进上河村,黄冬生麻溜将手套给戴上,一会儿表哥表姐若是过来,他得好好显摆显摆。这可是独一份。卖豆腐的吆喝声响彻田野,昨日没等到她们来的佃农们,今日听到这吆喝声,赶紧招呼家里的孩子们回去拿碗舀豆子。杨文英撑着布口袋装豆,沈瑶在旁盛豆腐,介绍腐竹,可惜大伙儿都对这干巴巴的腐竹没什么兴致。黄冬生站在边上,脖子抻的老长,可算盼到人过来。咦,怎么是大姑母带着宝珠姐过来,宝来哥人呢?“阿瑶,你们昨日怎么没来,快点的,你那竹子还有没有,屠里长夫人全要了,说要拿钱和你买。”黄梅风风火火的扯着嗓子冲着沈瑶喊话。人还没到担子前,话倒是传的让周围田地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啥竹子竟然还要花钱买,山上不多的是吗?众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昂头朝着沈瑶那处张望,想一探究竟,可惜隔得太远,瞧不清。“娘,是腐竹,不是竹子!”田宝珠跟在后面也急的不行,替娘给大伙儿解释,生怕误了表妹的买卖。沈瑶将黄冬生拉到担子前叮嘱他:“你来给大伙儿盛豆腐,我和姨母去屠里长家。”黄冬生还没反应过来,杨文英已经应承下:“你快去,把这些腐竹都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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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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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