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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下各家各户都忙着翻地,哪有功夫去弄饭菜,好不容易有这简单易食,怎么做味道都不差的豆腐,可不就解了妇人们的燃眉之急。况且人家又不收钱,别尽瞧着三个娃面嫩就可着劲儿占便宜,谁要干那缺德事,惹得人家不来了,过年采办年货,进城那一文钱就他家单出。杨文英半张着嘴,头一回听着有人帮腔,顿觉不可思议。只隔了一日没来,她们做的豆腐竟在众乡邻的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卖完两板豆腐,就已经收了一麻袋的黄豆和好几块碎布。倒是也有零星几个人来问腐竹的,但听沈瑶说在上河村就被换光了,下次带来,倒也没觉得可惜,转头就换了两块豆腐离开。看来想将新吃食打出去,还得做了让人试吃才行。凉拌腐竹要想味道好,得用葱姜蒜辣椒醋来调味,不晓得这里有没有辣椒。沈瑶蹭到收拾筐篓的杨文英身边,贴着她眨巴眨巴眼,就是不说话。杨文英抬手推了推贴在身边的人,“你有话就说,别做怪。”“你从前可吃过辛辣的食物?”“吃过呀,炙羊肉,只需撒上少许吴茱萸的粉末,就能掩盖羊肉的膻味儿,但不能多食,会中毒的,你问这个干嘛?”杨文英将筐篓子收好,刚要挑起来,就被黄冬生给推开了。黄冬生挑着担子走在二人后面,手里握着镰刀,偶尔回头看下身后,就怕有人尾随着他们来坏事。沈瑶听到有吴茱萸心里就落定了,捡起路边一石块就往黄冬生身后的草丛里抛。噗——哒哒——哒石头在草丛里滚了一圈掉入山涧,后头并无人跟着他们。于是沈瑶开口道:“咱们三过些日子就都进城!”“表、表姐,你是说要带俺,要带我去青峰镇吗?”黄冬生挑着担子激动的差点发出乡音。沈瑶嗯了一声,在前面带路,边走边拿棍子拨动路边的杂草,想看看还有没有野葱什么的。黄冬生挑着担子走到杨文英跟前,将担子往她脚边一放,示意她来挑,屁颠颠的缠着沈瑶:“表姐,你说的是真的吗,真要带我进城吗?”晒得有些焦黄的脸猛地凑过来将沈瑶吓了一跳,只见表弟粗粗的眉毛下,那对卡姿兰大眼正闪烁着光芒。沈瑶忘了,下河村进过城的人一只手恐怕都能数过来,不怪表弟这么惊讶。“喏,这三文钱你收好。”黄冬生捧着手心里的三文钱,心里头潮乎乎的,瓮声瓮气道:“表姐,咋给我三文,进城一文就够啦!”说着就要将另外两枚铜钱还回去。沈瑶又摸出三文递给杨文英:“咱们不光要进城,还得去城里卖吃食,我爹说城里东市是专门给人摆摊子的,进去一个人得收两文,到时候,你和文英一起卖豆腐。”“那你呢?”杨文英和黄冬生齐齐开口问她。沈瑶笑着道:“我卖腐竹和芽菜,咱们分开些,免得有人猜出咱这吃食是用黄豆做出来的。”“可、可我……”黄冬生挠了挠头想说自个不会算账,可瞧着杨文英已经将钱塞进袖子里,他一拍脑门,才明白表姐为何让他和杨文英一块儿了。“你们也别着急,咱们还是得等表哥表姐家的地翻完,空出人手来替咱挑着担子在村里换黄豆,到那时咱们再进城里。”沈瑶可不想像猴子掰玉米似的,掰一个扔一个。“那这钱还是你收着吧。”黄冬生估摸着大姑母家的地怎么也得要个七八天才能翻完。“你自个收着吧,给你当定心丸使。”沈瑶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回头,“若是你们弄丢了,可别说是我不让你们进城的啊。”话音刚落,黄冬生忙将三枚铜钱塞在腰间,还往裤缝里狠狠塞了又塞。一板豆腐放在狗蛋奶奶家的桌子上,八位老人取走的同时,也告诉了沈瑶愿意继续养蚕。“我们这些人也不好白拿你的东西,就当是用蚕茧和你换。”两个稍微强健的老翁背着背篓,拄着木棍朝村外走。“阿爷,你们是要取采桑叶?”沈瑶站起身来询问外出的两个长辈。狗蛋奶奶拉着沈瑶的手让她坐下,“孩子,我们这八个老人里,就属你宋阿爷,赵阿爷两人的身子骨硬朗,他们负责外出采桑叶,我们就负责喂蚕,收拾蚕粪,再轮流做吃食,互相也能有个照应。”院子里的六个老人加起来都有好几百岁了,纷纷冲着沈瑶点头,“孩子你放心,我们这把老骨头若不想死,就是水米不进也能硬撑好几日,咱都是荒年里挺过来的人。”“没错,听狗蛋奶奶说你们是下河村的,你们也不容易,不用日日都来给我送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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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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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