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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瞧见这腐竹这里的蜂窝状没?无论您拿它红烧做主菜,还是做配菜,它都容易入味,那叫一个咸香爽口,喷香下饭。啥叫素中之荤?做出来有肉味,老人小孩都爱吃。哎,你要买?好,买就对了,要两根?沈瑶左手收铜板右手将齐整干净的腐竹递过去,再顺嘴问句,如意菜要不。一文一斤,家里人吃了事事如意。哦,也要尝尝鲜啊?行,没问题。要一斤?那我给您抖搂抖搂水,保准称高高的,只多不少。杨文英和黄冬生蹲在豆腐摊后,瞧着沈瑶忙得热火朝天,眼都看直了。黄冬生暗地里冲表姐竖起大拇指,心里只剩下大写的服。“要不,咱也编个啥顺口溜?”黄冬生瞅了一眼杨文英,老这么干巴巴的喊卖豆腐,哪能吸引来人。可又不好在村里似得,针头线布换豆腐,那不成。杨文英点头表示同意。“那你快想想,怎么夸豆腐好吃。”黄冬生将要飞过来的吸血蚊虫赶走。“我?”“你读的书多,编出来的我肯定没听过,我瞧着这些城里人就是爱买那没吃过,没听过的新鲜物。”经黄冬生一提醒,还真让杨文英想到句夸豆腐好吃的诗,“《山庖》中有一句施压黎祁软胜酥,行不?”黄冬生两眼问号,“听不懂,啥意思,你咋一字都不提咱豆腐?”杨文英脚一跺,真是对牛弹琴,气得和他干瞪眼:“黎祁”就是豆腐,这句诗意思豆腐经过压制后变得嫩滑可口,比酥油还要美味。”黄冬生哦了一声,明白了。而后又有些嫌弃杨文英同自个拽文,你说得那什么诗,咱们小老百姓哪个听得懂?于是他自个将杨文英拽的诗词一结合,就喊出了:“黎祁,嫩滑可口的黎祁,比酥油还要美味,只要两文。”入口处人头攒头,两个摊子的顺口溜噎得旁边小贩看着自个的东西也都有些叫不出口啦。他们这样干巴巴的喊好像不行。要不也学一学编顺口溜?瞧那卖豆腐的不就学了,一下子就卖出去两块豆腐啦。过了晌午,菜就有些打蔫,人的肚儿也咕咕叫起来,不仅买东西的人少了,就连小贩也走了好几个。卖鸡蛋的大娘瞅了一眼沈瑶摊子上最后一根腐竹,犹豫再三问道:“你这腐竹,我能拿鸡蛋和你换不?”沈瑶看向大娘空空如也的篮子:“可以啊。”大娘立刻道:“那过两日,过两日我再提了鸡蛋来同你换一根,也让家里孩子尝尝鲜。”大娘一走,沈瑶紧了紧娘给做的钱兜抽绳,颠了颠重量,揣入怀里,心满意足的往豆腐摊去。“表……”黄冬生还没喊出口,就被杨文英一个肘击,痛的他揉着胸口直往后退了好几步。“你要买豆腐么?”杨文英装作不认识来人。沈瑶看着她极其不自然的表演痕迹,笑道:“麻烦你们帮我看下摊子,我去一趟药堂。”顺便再买点午食。杨文英左右环顾一圈,见并没有人朝他们看过来,于是点了点头,去守着沈瑶的摊子去了。沈瑶携带着最后一根腐竹出了东市,在入口的包子铺看见身穿官衣的差役,于是朝铺子里走了过去。因灶上摞着七个笼屉,本就狭小的包子铺,就只能放下一张食桌。其实明眼人一瞧就不难看出,这是人家包子铺特意给这些当值的差役提供落脚的地。“掌柜,包子咋卖?”云雾缭绕的笼屉后头露出一白白胖胖的妇人,只瞧她脸色挂着俩酒窝冲着沈瑶道:“馒头一文两个,素馅包子一文一个,肉馅两文一个。”“掌柜,素馅包子是啥馅做的?”“角豆馅的,肉包子可是纯肉的,要来俩不?”沈瑶从钱兜里数出三文钱递过去:“掌柜,先给我来六个馒头呗。”“行。”只见白胖女掌柜抱起两笼屉,在下层的笼屉里捡出六个馒头,拿油纸一包递给了沈瑶。沈瑶拎着油纸包,见两夫妻又坐在灶后头包包子,于是朝桌子旁移动。刘闯刚要端起桌上的热水,就瞧见一根长长的“棍子”放到了自个眼前。这叫什么来着,他依稀记得登记在册过。“刘公差,我是下河村卖腐竹和如意菜的沈瑶,头一次入城,想同您打听下最近的药堂在哪里?”刘闯看了一眼沈瑶的穿着打扮,以及她蜡黄的脸,抬起手中的筷子指了指外头:“出了这条街,十字路口右拐,有条雨花巷,巷子右手边第三户住着一位姓曾的大夫,你且去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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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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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