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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瑶搓了搓脸,眼神询问杨文英,咋啦,我脸上有脏东西?杨文英与她同吃同住,二人日渐相处,早就能在彼此一个眼神里明白对方想说什么干什么。“哥哥,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们吧,到底怎么回事。”杨继宗站起身走到窗下,解开下方挂着的小布袋朝沈瑶递了过去。杨文英先她一步揭过布袋,看见里面放着几块干巴巴的根茎,十分不理解:“哥哥,这是什么?”沈瑶倒是一眼认出这是野生天麻,但她没说,只是问杨继宗:“是给我们的?”杨继宗正襟危坐,双手紧握成拳放在腿上,小心翼翼的点头。他和妹妹一直接受沈家的好意,这野生天麻是他这段时间在山里找吃食时寻到的,每日拿出来翻晒,巴巴的等着她来,好送给她,也算是他的一点心意。杨继宗头回送女子东西,又担心沈瑶会拒绝,于是开口解释。“这是野生天麻,具有祛风通络的功效,对眩晕病症也有效果,适合你爹娘吃。”“哥,你咋还懂这些药理,那我就替阿瑶收下了。”杨文英将小布袋塞进背篓里。不、不对,小妹怎么就你替她收下了?沈瑶瞧杨继宗的眼神欲言又止,忙出言道谢:“挖这不容易吧,你能自由出入出采石场了?”“每次出去都会有差役跟着,他们需要我进山找吃得。”杨继宗又指了指角落里堆放的木薯,“刑教头唤你表哥就是进山背这个东西。”沈瑶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顿时眼冒精光:“野生木薯?甜的苦的?这东西得去皮蒸熟了再吃,否则会有轻微毒素,你是怎么找到这个的。”今日相见,沈瑶觉得杨继宗不再是以往那个一蹶不振的落难贵公子。虽然不晓得他为何能在山里找到木薯和天麻,但今日确实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了。杨继宗看她对木薯极为感兴趣,于是起身从自个碗里拿出一块蒸熟的让她和妹妹尝尝,顺便将自个做的十二根狼毫笔取了过来。沈瑶震惊,掰开小半递给杨文英,剩下的扔到嘴里,边嚼边看着那数十支毛笔倒吸一口冷气,打趣道:“你还有多少惊喜是要给我们的,不如一并拿出来吧。”杨文英已经许久没有摸到过真正的笔墨,虽然眼前这一根根毛笔只能看不能用,但这些可是她哥哥亲手所做。感动的一塌糊涂,情不自禁的拿手背抹泪。杨继宗看妹妹哭,沈瑶,忍不住勾起唇角,心里也稍稍松了口气。沈瑶没嫌弃就好!只是,妹妹怎么一和他见面就哭,这点让他心里有些难受。“阿瑶,文英,你们这次来可是为断妹妹施法。称呼,毕竟都收了人家这么多的谢礼,说不定一会走的时候,,也不晓得能不能成。杨继宗听完郑氏要给下河村的佃农加租一事后,沉默不语。他已经离开朝堂太久,阿瑶和妹妹的猜测也并非空穴来风,但若说郑氏一族与前朝余党勾结要起战乱,这事是万万不可能的。郑氏一族向来贪生怕死,他信郑氏囤粮是真,但起战乱是绝无可能。毕竟大铎王朝建立后,同王相一派的世家大族一直在不断的攻讦选拔官员的政策,和新帝胶着不下。这一计,怕是郑氏想奉上荥阳各地粮仓讨王相的好,顺势逼迫新帝放权。可惜……忆起往昔,杨继宗不自觉的发出一声苦笑,吓得沈瑶猛地抓住他的手。“杨继宗,难道真的要打仗?”大哥,你别笑啊,你这突然笑得挺瘆人的。杨继宗视线落在覆在自个手背上的那只小手,十根手指粗如萝,但掌心很是温暖,不由自主的反手握住:“你别怕,只要新帝在位一日,我朝内部就不会再起兵戈。”沈瑶趴在桌上依旧不放心,“你确定?”“嗯,确定,你若还是不放心,回去后到城中几家粮店打听,若粮价并没上涨便可证实我所言非虚。”杨文英倒是无条件相信哥哥所言,将沈瑶扒拉回身边坐下:“阿瑶,你就相信我哥哥这一回呗,他不会骗人的。”沈瑶抬眸再次看向杨继宗,却发现这人正低头心不在焉的看着手。这、这让她如何相信?罢了,还是她回去亲自跑一趟城中粮店,打不打仗的都得先囤些米面,只是这样一来,要带他们回家就得缓一缓。“咳,那什么,杨继宗,我们走了,你……”沈瑶视线落在那些木薯上,一副很想要的模样。杨继宗看出后,不用她开口,已然主动送上:“再坐会吧,等刑教头他们将木薯背回来后,你们也好带一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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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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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