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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杏明白女儿的好意,伸手给她裹紧身上穿的好几件麻衣,眼里止不住的心疼:“娘和你姨母,舅母约好了去割芦花,得抓紧把你们的新衣制出来。”芦花虽比不上棉花暖,但至少塞在细软的棉布里不会飞出来,比穿好几件麻衣强。等她再多攒一段日子铜板,和孩她爹打猎挣的钱凑合着就能买上两斤棉花。到那时,就把芦花换成棉花,不让家里两个娃再挨冻。杨文英从屋里喂完鸡出来,刚掩好门,就被黄杏唤了过来。“婶子,有啥事?”杨文英拍拍手上的草籽。黄杏取下墙上挂的计数绳拉着杨文英进屋,把门掩上:“婶子帮你做身芦衣,先给你量量身量。”“不用婶子,我自己来做就成。”杨文英摆手拒绝,婶子身子骨弱,做衣裳耗精力,哪能让她给自己做。“听话,你接下来每日要去学堂教书,回来还得和宝珠缫丝,哪有时间做。”杨文英想告诉黄杏,她一天只教一个时辰,家里那些茧子也是最后一批,真没多少活。可架不住黄杏看她的眼神太温柔,是把她当阿瑶一样疼惜,只好乖乖应下。父女俩在外头听见后,就晓得家里谁也抵挡不住她娘的温柔攻势。“娘,文英,我和爹出发了!”沈瑶一声喊,屋里传来两道应和声。父女俩背着背篓往五峰山出发。通往山脚的田道上,沈瑶闻到一股不可言说的味道。只见四周的良田里已然被浇灌上一层粪肥,离得近了,都能看清地里新鲜的实物,味道更是熏的她险些将早饭给吐出来。“爹,我先走一步。”沈瑶捂住口鼻往山脚下狂奔。沈青山在后头信步,不由摇头,这孩子,施粪肥田不也是她想的主意吗?如今村里人照做,可见是好事。臭点就臭点呗,明年地里能丰收就成,咋还先嫌弃上了。他还打算等女儿把毛豆收完后,也把家里的粪缸掏掏,给荒地施施肥,看来掏粪那日得选女儿不在家的时候。沈瑶已经跑到山脚下那片红枫林,但还是能闻到味,于是继续往山里进。沈青山见此,加快步伐紧随其后。等父女俩顺着荒径进入深山,从密林里再望不见村中的茅草土屋时。沈瑶就不敢再胡乱走动了,跟在她爹后头听指挥。这片山之所以叫五峰山,是因为这成片的山林里有五座高耸入云的峰顶,余下的尽是连绵不绝的山峦。挨着村里最近的山头,平时村中百姓会在此砍柴挖菌子野菜,所以很少有猎物出没。但村里的大人依旧不会让孩子们单独闯入,因为谁也不敢保证大山里头的凶兽会不会突然跑出来。沈瑶跟着他爹的指引,在林子里找到了那棵山楂树,树周都有灌木丛生的荆棘丛。一想到罗墩子六岁的娃之前独自跑这么远就为了捡几颗山楂,沈瑶觉得是该狠狠揍一顿。“爹,您从前一个人进山会害怕吗?”沈瑶握着柴刀和他爹一起砍周围的荆棘丛,打算把这片清理出一条山道,以后也能好进些。顺便看看落在草丛里的果子还有没有能吃的,枝头挂着的也给全敲下来,免得村里的娃娃们惦记。沈青山挥舞着手里的柴刀,时刻保持着警惕,毕竟是头回带女儿上山:“怕呀,但爹有你爷手把手的领着,胆子练出来就不怕了。”荆棘丛里有东西在蹿动,沈瑶握着柴刀不等她细看,他爹就走了过来开口安抚:“别怕,应是兔子。”沈瑶一脸崇拜的看着沈青山:“爹,您光听声音就能听出来是啥呀,真厉害!”“那是,爹这一身打猎的本领尽得你爷真传,你要想学,爹也教你。”学,她想学。于是在山里,沈道,看野草倒伏的范围大小,来辨别猎物。若是下雪天,就更好辨识。再教女儿,如何应对。沈瑶下意识说想跑,但一想她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的,于是闭着小嘴巴好好听。沈青山告诉女儿,在山里,如果遇到难以应对的野兽,首先得冷静,身就跑。而是应该迅速爬到高处,这样野兽就难以攻击,接下来就得等待救援或者想法沈瑶点头如捣蒜,猛猛吸收打猎知识干货。沈青山见女儿学得认真,教的更得心应手。等父女俩砍完荆棘丛,敲掉树上的山楂,在树下扒拉出些还能吃的,挑挑拣拣装进背篓后,就又接着往里走。越往里走,白瘴弥漫,山中越发幽深冷寂,树林茂密,遮天蔽日根本辨不清方向,哪怕是白日,沈瑶也不敢一个人来。也难怪她爹平日里总是再三叮嘱她不许独自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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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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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