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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屋,桌子上放着田宝来买回的两斤棉花,角落里堆放着三筐芦花。黄冬生因先斩后奏,没有告诉他娘买棉花一事,被罚坐在三位长辈的身旁,为其穿针引线。这事真不怪他,他也只是想给大伙一个惊喜来着。况且也没人告诉自己,他娘今日会和姑母们约着一起去割芦花啊。“姐,你倒是为我说句话呀?”黄冬生抿了抿线头,坐在冷板凳上穿了半个时辰的针线,穿得他眼花手抖。沈瑶哪有功夫替他说话,这会儿一门心思扑在做五彩鸡毛毽子上。学堂里的孩子们读书也得劳逸结合,踢毽子、丢沙包、丢手绢、跑操跳绳锻炼身体的活动,都必须在这个冬日里整起来。她也得跟爹学会爬树。沈瑶将八根长短不一的尾羽用麻绳捆得紧紧的,塞到两枚铜钱眼里,毽子底部再裹上麻布,取根针线密密缝紧。一个五彩斑斓的鸡毛毽子就做好了,明日大家就都能在学堂前的空地上玩。在厨房里做晚食的杨文英和田宝珠喊沈瑶来拿碗筷,踢毽子哪有吃饭重要。沈瑶立刻收好毽子去厨房帮忙,刚到院里,恰巧一阵冷风突袭,她就闻到从田野里飘来的一股“芬芳”。当饭菜端上桌,妇人们依依不舍的停下手中的针线,将缝制了一半的成衣收好。沈青山和田中正父子将劈开的竹条靠墙放好,闲下来时他们得编竹筐,开春后地里抢收用。饭桌上。黄冬生听完表姐和一姑父在山里的经历后,小嘴也跟着叭叭说着城里的新鲜事。“这段日子就属知味楼生意最红火,今日我去给童李两位掌柜送如意菜,他们决定下月开始也同咱们定腐竹。”苗氏捧着饭碗瞪了儿子一眼,“和你说了多少回,大事回来就得告诉我们,怎非得憋到现在才说?”黄冬生现下是一点也不怵他娘,“那不得等家里人都齐了。”黄梅难得在饭桌上给黄冬生夹回菜,“这是好事,咱们现在存了不少腐竹,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情你只管放心应下,可先收了定钱没有?”她们不怕累不怕苦,就怕挣不到钱。黄冬生端着饭碗起身,从墙角的担子里取出一刀纸和一块墨放在桌上。苗氏看着那泛着光的纸吓得手一抖,端着饭碗往后退,生怕残渣落在纸上。“收了,童李两位掌柜各给了一两银子的定钱,但上回姐不是给了我些钱,让我抽空去书肆买纸墨回来做账簿吗,所以我就把那一百六十文给用了。”苗氏站在边上哎哟一声,表示肉疼,就这点纸墨就花了一百六十文?“娘,哪是一百六十文?你真得和姑母们一起好好学算学。”苗氏反手就拿筷子敲了儿子一下,表示不满,不许儿子在众人面前落她的脸面,她只是学得慢些又不是没学。黄冬生将剩下的一两多银子交给沈瑶,同大伙继续解释,这一刀纸是九张共六十文,还是最便宜的,最贵的是这块墨,得一百四十文。就这两样一共花了三百文。沈瑶也觉得很贵,怪不得寒门难出学子,光这笔墨纸砚都是一笔不菲的开销。“舅母,文英,你们棉袄什么时候制好,到时咱们给送去问问你哥,他既然会做毛笔,那纸墨也清楚的吧。”沈瑶这话顿时引起了众人的重视。要是杨继宗真会制纸造墨,村里的娃娃们读书习字就不愁了。杨文英看了一眼苗氏,苗氏眼里绽放精光:“阿瑶,文英,后日一早我就能做好。”杨文英也跟着点了点头,但她对哥哥是否会制纸造墨一事可不敢保证。“收起来,文英你快收好。”黄杏在身上擦了擦手上并不存在的油渍,捧着纸墨递给杨文英。她是见过文英在沙盘里的字迹,往后若子安真教会阿瑶她们制笔墨纸砚,那她的女儿也能和文英一样写出一手好字了。杨文英瞥了一眼还在啃鸡爪的沈瑶,想她和赵小福比试时的那团墨迹,也就没推辞,当面收了下来:“等我整理好家中的账目,再给大伙看。”大伙争抢着说不用看,我们都信得过你。这话听得杨文英心里暖暖的,比喝了鸡汤还要满足。用完晚饭,大夜话,长辈们在光下制棉衣,编筐篓。小辈们在杨文英的辅导下,用“现在东市卖菜的小贩还多吗?”沈瑶第一个写完,将沙盘里的字交给杨文英检查,回头冲黄冬生说小话。黄冬生伸手从笊篱里摸出颗山楂,往嘴里一丢,酸得他直吸溜口水,“姐,多啥呀,现在就只剩卖干货的和咱家的生意好些,其他小贩都不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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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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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