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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瑶摔得浑身有点疼,下山的时候走路也是一瘸一拐的。沈青山忙把南瓜饼掏出来递给女儿吃,他自个则是提着兔子下山。山脚下,田中正早就在地里来回丈量了好几遍。可算是把父女俩盼下山,就连沈瑶走路姿势不对他都没发现,将手里的镰刀塞给沈瑶后,立马返身就奔到了地里开始收割。“还是爹来吧。”沈青山想抢过女儿手里的镰刀,他又开始后悔教女儿爬树了。沈瑶摆摆手,看着充满干劲的姨父,回头冲他爹笑道:“爹帮我把毛豆摘下来放到筐里吧。”沈青山放下笼子,将大姐夫和女儿砍倒的株茎归拢到一块,还没来得及摘呢。就瞧他媳妇挎着小竹篮,手里搬着小矮凳过来了。沈瑶和姨父在前头收割自个种下的黄豆,看着藤蔓上饱满的豆荚,面上止不住的高兴。种豆肥地,来年再在这片荒地上种什么,都能活。沈瑶挥动着镰刀和姨父在地里干得热火朝天,殊不知她爹在后方边摘毛豆边受她娘的欺负。黄杏搬来凳子本想给父女俩歇歇,可一来就瞧见女儿发髻歪松间夹着野草在地里割株茎,浑身上下跟在草堆里滚过似的。丈夫还乐滋滋的在啃南瓜饼。“吃吃吃,就晓得吃,不是让你热热再吃?看看你带出去的女儿都造成什么样了?”沈青山腆着脸往媳妇跟前凑,“咱阿瑶皮实着,我带娃你放心就是,吃不?”黄杏气不过,冲他手里的饼子呸了一口。沈青山一点也不嫌弃,三两口吃完就起身又去抱来一捆,和媳妇肩并肩把毛豆摘。铁树开花【】荒地不大,竟也能收获满满两筐的毛豆。就连从前扔掉的秸秆,沈青山也听从女儿的话将其带回家轧碎成肥,变废为宝。黄杏挎着篮子和矮凳,跟在丈夫身后搓手背:“明日阿瑶去采石场送棉衣不在家,你正好把家里的粪缸给掏了吧。”沈青山挑着担子将手套递给媳妇,此刻心里跟着左右为难。一面是不想女儿单独去见杨继宗,一面又不得不听从媳妇的安排。于是回头看了一眼媳妇的脸色,到底应下了媳妇吩咐的差事。沈瑶因下午还要授课,和姨父割完地里的毛豆后就先回了家。甫一开门就被床上那套摆的人模人样的靛青成衣给吓着。杨文英手拿针线头也不抬冲着回来的人开口:“你快去学堂授课吧,再不去那帮孩子估计得闹翻天!”沈瑶又狠狠瞥了一眼那套男子成衣,从桌上取走毽子咬牙切齿的往学堂去。今日天气虽暖,但学堂里却处处透着冷风。没有明亮的窗纸遮挡,只能开天窗借光读书。娃娃们一个个缩着膀子不断搓手哈气,等手指不僵硬了,再继续在沙盘上练字。沈瑶过来时,罗墩子是第一个发现她的,淌着鼻涕大喊:“阿,沈老师来了!”娃娃们一个个都从板凳上站起身。沈瑶把毽子扔给罗墩子,冲着冻坏的孩子们道:“会踢毽子吗?去外头玩会,身体热乎些咱们再进来学习。”罗墩子捧着那五颜六色的毽子都傻掉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羽毛。别说他没见过,村里其他孩子们也都没见过。还是张春芽先举起手问沈瑶:“沈老师,我们不会踢毽子,毽子要怎么踢?”于是本来应该给孩子们上算学课的沈瑶,今日同孩子们一起在学堂前踢毽子,跳房子。“1,2,3……10,11……20。”孩子们围着沈瑶,边拍手边喊数,有那不会的学生跟在会的同学身边一起数,也能慢慢往后数了。隔的老远,赵小福就听见罗墩子的数数声最大最流畅。不愧是他教过的学生,聪明。沈瑶在孩子们的齐齐欢呼下一口气踢了20个,眼瞧着最后一个飞出去,沈瑶这才停下,由着罗墩子去捡。谁曾想那毽子就恰好落到了赵小福的怀里。赵小福在家里想了几日,终于说服自己跟着沈瑶来学算学,学那什么拉伯数字。可他万万没想到沈瑶今日不仅没有给孩子们上课,还带头和孩子们玩起来了。瞧瞧一个个玩的小脸通红,脑袋上还冒热气。“赵,赵老师,您咋来了?”罗墩子踮起脚从他怀里抢出毽子就要跑。赵小福从后头揪住他的衣领朝沈瑶走过去。要说学堂里孩子们最怕谁,那必然是赵小福,谁的课业要是没完成,他是真的会打孩子们手板子的。“沈瑶,你身为师长不以身作则传授学业,却带他们疯玩?这就是你要办的学堂?”原本闹哄哄的场面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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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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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