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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他妄自菲薄,a大优秀毕业生多如牛毛,可不是谁都能上校友墙,还非得有了不起的成就和贡献。律师这个行业不同,越老越吃香,傅盛衍没想到自己年纪轻轻也能在被挂在上边。款式相仿的学士服,同样站在栖霞湾湖畔拍的。他目光下移,细细看起那行小字。“推动关于完善?这是什么意思?”傅盛衍眨了眨眼,神色有些困惑。林知画抿了抿唇,,官司打赢了。”傅盛衍“哦”了一声,只问道:“那我当的是好人还是坏人的律师?”“好人的。”林知画轻声道,没有纠正他好人坏人的言论,随口敷衍了几句,很快转移话题,“走吧,我们先去图书馆。”一路生,沿着碎石小径穿过湖畔,一座高大的建筑映入眼帘。花岗岩台阶被晒得发烫,穿过厚重的玻璃门,扑面而来的是空调的凉意和纸张的油墨香。在前台简单登记后,两人上了三楼的自修室。穿过长桌区,林知画将他带到一个靠窗的圆桌前坐下,这里视野意外地好,抬头就能望见外边的湖泊。“对这里有印象吗?”林知画压低声音,凑到他身畔小声问,“我们经常在这个位置学习,还有约会。”约会?傅盛衍眼睛一亮,虽然不懂他们为什么要在图书馆约会,但他还是用同样的气音问:“没印象了,不过我们每次约会的时候,也会像这样偷偷牵手吗?”他像只偷腥的猫,晃了晃心上人的手。林知画拉着他的手搁在桌子上,慢慢地与他十指相扣。她语气带着笑意:“没有偷偷,光明正大牵着。”“就像现在这样。”她的拇指轻轻勾了一下他温热的掌心。傅盛衍的心仿佛也被眼前人挠了一下,从两小无猜到修成正果,他们太熟悉彼此了。傅盛衍总觉得两人之间并没有隔着很远的距离,哪怕是刚苏醒时发现自己来到了七年后,在看到林知画时,心里的慌乱顿时化作乌有。眼下本该是温馨的时刻,但傅盛衍心里却觉得有些难过,他低着头,紧紧回握她的手。他想到这些天,林知画总把他当作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事无巨细,甚至还专门找人看着他。傅盛衍却丝毫生不起气来,这样的举动无形中给足了他安全感,让他暂时忘记了失忆带来的茫然。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们之间隔了整整七年,七年的时间不但足以改变一个人,更能让一段关系从两看相厌到至死不渝。傅盛衍突然惊觉,自己错过了他们的爱情,从热恋期的朝思暮想到的多年后的细水长流和默契无间。“吱吱,可以仔细和我讲讲大学的事情吗?”傅盛衍看着林知画认真道,“我想早点找回我们之间的回忆。”吃醋林知画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好啊,那我们边逛边说。”她抬眸看他,对上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这双眼里,没有了以往的沉稳和内敛,但望着她的目光却比以前更多了专注,还有不加掩饰的喜爱。就像他们刚谈恋爱的时候,林知画心里有些动容,她凑上去,在他眼皮上轻轻落下一个吻。猝不及防得到了一个亲亲,傅盛衍肉眼可见高兴起来,眼睛更亮了些。两人一路笑闹着走到操场上,跑道外除了在原地热身的学生,还有不少人结伴散步。他们牵着手,也加入了小情侣散步的队伍中,眼下的情形反倒有些像他们大学时候的样子。当时大一开学,两人因为专业不同,军训分到的团也不同,但是训练的地方隔得不远,偶尔林知画班的教官还会带他们来操场旁的树荫下休息。因为人数问题,作为新生的林知画幸运被分到了金融系大四的宿舍,躲过了早起铃声和内务整理,八点前宿舍都是静悄悄的。林知画总会赖床到集合前,被子都是匆匆忙忙叠的,早餐更是没吃上。上午的训练强度不算高,但太阳大容易中暑,训了没两天,林知画就晕了一次,原因是低血糖。林知画在医务室醒来后,就被傅盛衍劈头盖脸一顿骂。之后的每个早上,她的宿舍楼下总会出现一份没有订单号的外卖,手机铃声也准时会在七点把她叫醒。“起床,我给你带了东食堂的鱼肉云吞。”林知画迷迷糊糊应了声,半梦半醒之间又要睡去,那头的男人凉凉威胁,“三分钟内还没下来我就把你低血糖的事告诉云姨。”林知画一个激灵爬起来,“你多大了还打小报告,况且三分钟你是要我跳下去拿吗?姐姐我的宿舍在六楼!”回应她的是电话那头的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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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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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