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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她多了一世记忆,想挣钱办法就多了。“不过我已经做了十来天,工钱还是要的。”让她算算,冰室兼职时薪是三蚊五毫,一天六个小时就是二十一蚊,再乘以九号半合计为一百九十多蚊。钱不多,不过也可做个过度了。“人家能直接给阿栎么?”堂姐觉得不可能,毕竟关系到钱。林木槿有办法,“冰室隔壁有公用电话,我记得号码,打一个电话和老板说一声就是了。”然后扭头对着小弟详细描述了冰室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老板姓郑,你叫郑叔就好,工资是一百九十九蚊,不过少点也可能,毕竟上午应该没做足,路上注意安全,遇到烂仔打架一定要躲远远的。”她就是前车之鉴啊。“对了,再帮我买几分报纸,大报小报都要。”林木槿叮嘱完又看向堂姐,“阿姐,还要买什么?”堂姐摇头,“不用,不用,家里什么不缺。”林木槿在心里反驳道,“应该是什么都缺才对!”“再买一块肉和两样蔬菜吧。”见堂姐要反对,她赶紧道,“家里俩病号,都需要营养呢。”堂姐抿抿嘴,没再说什么。林木栎得了指令,还搞怪来了个立正敬礼,“遵命,麦德姆!”逗的林木槿和堂姐都笑了。“哎呀几点了,我得去上工了。”堂姐慌忙忙的跑了。林木槿和大伯交代了两句,也和弟弟一起下楼打电话去了。林木栎面带踌躇,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阿姐…,我不想念书了。”林木槿直接黑脸,严声道,“不行!你才多大,不念书能干嘛!”林木栎不服气,“我能干的多了,做报童,去大排档帮忙都行啊,过两年我就能进厂了。”林木槿搂住弟弟的肩膀,少年的肩膀有些单薄,但他却想扛起养家的重任了,这个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她自然是舍不得的。“我知道大伯受伤后,家里经济状况很差,但养家还轮不到你呢,你先排队吧。”看来,她得尽快重操老本行了!穷是病一个敢写一个敢看………林木槿知道和弟弟说再多也不如尽快挣到小钱钱改善家里现状,到时候他自然没了辍学的心思。她在报亭打的公用电话,长话短说快说还是花了一蚊,又挑挑拣拣买了五份报纸,总共花费六蚊。去年一份报纸还是五毫呢,今年一下子涨了一倍。心疼归心疼,买还是要买的,要不然怎么挣钱。“细佬,我和郑叔说好了,你直接去取工资就行了。”林木槿扬了扬手里的报纸,“报纸我自己买了,就不用再买了,买份红杉鱼吧。”港岛临海,海鲜还是相对便宜的,特别是红杉鱼这类的都是按份卖的,一份十蚊左右,足够一家人吃了。林木栎点头答应,“知道了阿姐,你赶紧回家躺着吧,要不我先送你回去?”林木槿自然是拒绝的,“我伤的是脑袋不是腿,你赶紧去吧。”将人赶走,她慢悠悠的往家里走去,还看到了不远处堂姐帮工的大排档。说起这处大排档她也很熟悉,最开始就是一个夫妻摊卖云吞的,几年的功夫已经扩大了三四倍的规模,现在主要卖各种快餐饭食和酒水。堂姐也属于名副其实的老员工了,可工钱却没涨多少,老板有些抠,倒是老板娘经常会让帮工们分一些剩料、碎料。堂姐想过辞工,可能够顾家的工作实在太少了,就只能一直做着了。她们现在住的劏房和曾经的唐楼其实就隔了一条街,却如同两个世界。那句老话怎么说的,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狗的还大!——————林木槿将堂姐的枕头也抽了过来都放到床头,这样靠着俩枕头能舒服些,遂展开了一张报纸。大名鼎鼎的《名报》,那位武侠大师创造的。不过很可惜,那位的黄金创作期是六七十年代,现在早已经封笔了。不过名报还很受武侠迷追捧的。“这种风格…嗯…”按照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老套又古早,但文笔很赞,不知不觉就被吸引了。林木槿看文速度快,然后就有些意犹未尽。又简略看了看报纸的其他板块,比如财经、娱乐、社会新闻等。将报纸折叠好,掀开布帘子递给了阿伯,让他消磨一下时间,家里连个收音机、电视都没有,真是干呆啊。“这个…”对味了!她手里这张报纸应该是新创立不久的小报了,里面有三分之一是娱乐八卦,剩下的都是带颜色的小说,还有一小溜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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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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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