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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堂姐显然没放弃,“老板答应多给三百,每天多做四个小时就行。”林木槿叹口气,果然做老板都会画大饼,开始给堂姐算账,“阿姐,你现在的工钱是五百,本身就不多,即使多加三百也不过是普通水平,可这样一天要做十四五个小时,要是进厂计件一月也能挣一千冒头呢。”林堂姐有些纠结,“可家附近也没厂子招工啊。”林堂哥说道,“我工作那边在建新厂,以后肯定要大量招人。”林大伯也道,“最近到处都是盖厂子的,别急。”要不是他腿摔了,肯定是不缺活干的,家里也不会这么难,哎…林木栎却是问道,“大阿姐,大排档还收人么?”林木棋摇头,“不收,有人问过了,老板说人多就不挣钱了。”林木槿撇嘴,明显是老板不肯多花钱收人,就压榨老“牛马”呗。林木栎有点闷闷不乐。这时林堂哥又说道,“我现在手艺也算出师了,以后可以接点私活,足够养家了,大妹要不换个轻省的工作吧。”林木槿双手双脚赞成,连连点头。林堂姐低头扒饭,“我再想想吧。”林木槿也没再劝,还是等她挣了钱再说。哎!…都是穷闹的。饭后,屋里很是闷热,一家人都没着急进屋。堂哥拿着工具箱借着灯光开始保养制皮工具。“阿哥,这是什么?”林木槿有些好奇,看着堂哥手里得工具,有点像叉子,不过叉头比较多。“给皮子打孔用的,菱斩。”林堂哥又拿出来三个,“这是一套,一共四个,一齿的,两齿的,四齿的和六齿的。”林木槿看着堂哥那精心劲儿就知道他喜爱了。看来堂哥很喜欢皮匠人这个工作呢。要说大堂哥也不容易,小小年纪就辍学了,当过报童进过厂子,两年前跟着老师傅学了制皮手艺,现在终于出师了。“你脑袋包还没消呢,赶紧回屋躺着去,过几天哥给你做个包,纯牛皮的。”林堂哥伸手轻柔的摸了下妹妹的头发。林木槿心里吐槽,难道这个时候就有“包”治百病了?!不过等家里条件改善,她完全可以自己画图纸,到时候不就鞋包自由了,越想越美。“阿哥,包包好做么,手工做一个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啊?”林木槿纯好奇。林木柏略做思考,“这个不确定,主要看工艺难不难,就拿普通的通勤包来讲,熟手八到十个小时就够了,如果多加内衬口袋,还要做装饰,比如加珠串、刺绣,时间肯定要增加。如果是珍贵的鳄鱼皮就需要特别处理,更需要精密缝制,十天半月能做完一个包就不错了。”一说起自己的手艺,大堂哥就有点控制不住,滔滔不绝。林木槿没想到这么费时,那前世十块二十块的包怎么挣钱?对,那些都是用工具的,可不是纯手工。林大哥还在继续,“不过现在可没谁纯手工了,电动缝纫机多快啊,手工双针法缝一米得一个多小时,用缝纫针两三分钟,差距太大了。”林木槿一手托着下巴,“那阿哥接私活可以用厂里的机器么?”林大哥一副“你想什么美事儿”的表情,“自然是不行的,被看到会罚款,也可能直接开掉。”林木槿已经在心里盘算开了,不能用厂里的机器,也就是说堂哥接私活得全手工,效率太低挣不了几个钱。别说什么纯手工等于奢侈品可以要高价,她大堂哥根本接触不到那么高端的客户。现在很多人眼里,机器可比手工好(一个时代一个认真,国内七八十年代,普遍认为机器就比人工高大上)。所以她需要打字机,堂哥需要缝纫针。不能着急,“面包”终会有的。“大阿哥,我回屋了。”她要写小说尽快挣小钱钱。可一进屋立马被闷热感笼罩,林木槿忍不住深呼吸,默念:“天将降大任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姐妹先苦后甜啊!呜呜呜…她不想苦,就想一直甜…”甩掉脑里的胡思乱想,在昏黄的灯光下继续写作。不过很难集中精力,因为怕被家里人看到内容。这就跟有人都出车祸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删除手机浏览器,怕再社死一次。算了,还是明天继续吧,本子要藏好,最后放到了枕头底下。——————林木槿在床上硬躺着不敢翻身,因为一动床就嘎吱响,怕影响别人。她还知道堂姐也没睡,都听到她叹气的声音了,估计还在纠结要不要上晚班或者干脆换个工作的事呢。要她说,堂姐在厨艺这块颇有天赋,冒然换个进厂的工作也不算多明智,当时那么讲完全是让堂姐明白她老板的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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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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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