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让老板给抹了零她们挑了五双拖鞋。林木槿给自己挑了一双绿色的,大俩码子的。不是有句老话嘛,要想生活过得去,就得有点绿。至于为何挑大的,没别的,就是宽大才穿的舒服,脚也不喜欢被束缚啊。其实除了阿伯的拖鞋是正好码数的(怕不合脚他再摔了),其他人的拖鞋都买的偏大。买完鞋之后就是一些小件,牙刷、香皂、洗头膏、毛巾、砂锅…这类的。“阿姐,去看电饭锅吧。”林木槿双手拿了不少东西,都有点逛不动了。她还是拿的最少的,林堂哥才是主力。“别,再去看看衣服。”林堂哥说道。“小栎的运动服就不错。”林木槿看着堂姐高兴的也不想扫兴,只能陪着去了。有她这位老客户自然好讲价了,很快拿下四套。至于小栎已经有了就没再买,林堂哥给挑了一件运动短袖t恤。“你个女孩子怎么那么爱老色啊,那个白色的多好看。”林堂姐唠叨着,这是嫌弃林木槿挑黑色运动服了。林木槿笑着反问,“好像阿姐挑的不是黑色一样。”林堂姐理直气也壮,“我那不是要干活么,黑的不容易脏。”林木槿挑眉,“我要赶稿的,一个不注意钢笔水就弄身上了,我可不想天天洗衣服。”姐妹俩就这么拌着嘴,林堂哥全程不参与,三人终于到了电饭锅柜台。进口高档品不考虑。最后三人一致决定买半球,因为性价比最高,一百二十蚊还是大容量,上面还带了个蒸屉,以后煮饭的时候还能顺便蒸点啥。买完了电饭锅三人就没在地下商场继续逛了,找了个地方坐着休息了十分钟,大包小包的都有些累了。林木槿有些渴了,让堂姐看好东西,她去买水。当然是最便宜的屈臣氏蒸馏水,一瓶三蚊。即使最便宜她也觉得好贵,这不就是凉白开么。下次再出门肯定要自己带水,这次太匆忙了没准备好。林木槿就买了一瓶,兄妹三人分着喝了。喝了水,三人恢复了一些精力。林堂哥就道,“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去二手市场吧。”林木槿努力直起腰,深呼吸一口气,“走!”趁着没到下班时间,巴士不会太挤,要不然她们带着这么多东西,可能都挤不上去。二手市场到了,有些杂乱无章。林木槿还是第一次过来,乱归乱人流也不小。问了两个摊位老板很快找到了二手自行车。兰苓,这个是英国牌子。普利司通,小日子国的。……林木槿还看到了凤凰和永久,这才是首选品牌,显然堂哥也是这么想的。林木槿和堂姐负责看包,林堂哥仔细察看二手车。还围着摊位骑了两圈,老板也允许的。最后挑了两辆凤凰的,都是七八成新的,剩下的就是和老板讨价还价了。这位老板也比较爽快,给便宜了三十蚊,两辆车一共花了三百五。有了自行车,一些包就可以绑在后座了。然后问题又来了,两辆自行车怎么骑回家。林木槿应该是不会骑车的。她虽有前世记忆,却也没骑过这么大的车,还带横杠。林堂姐也不会骑。三人大眼瞪小眼一阵后,林堂哥做了安排,“小槿你坐公交回家,晚饭归你做了。我和小棋推着车回去。”林木槿瞪大眼,“好远的,走路得一个多小时吧。”林堂姐笑呵呵很是乐观,“说不定半路我就学会骑车了呢。”林木槿试探道,“要不我推车,阿姐回家做晚饭,我的运动细胞更好一些。”她肯定比堂姐学的快,这点还是很有信心的。林堂哥堂姐都不答应,没办法,林木槿只能听话,“那我拿电饭锅吧。”其他的可以绑自行车上,这个可不行。林堂哥同意了,将电饭锅箱子递给了她。林木槿直接双手抱着,有点妨碍视线。还是拎着吧。林堂哥已经给打了个十字绳结。不过纸壳箱太大,林木槿手臂长度有限,拎着它磕腿。索性一只腿腾着纸壳箱,这样纸壳箱和腿时刻亲密接触,倒是不会再磕了。林木槿:我还真是个小机灵鬼呢!在去巴士站点的路上,她发现了一样好东西——二手床垫。原来这个时候就有弹簧床垫了,问了下价,都在五百蚊以上。这么贵的么?不都是二手的么。她有点心动,可家里的小床根本放不下啊。等她有了单独的卧室,一定买个两米大床,到时候再买个配套的新的大床垫,睡起来肯定舒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