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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得做,饭菜也得做,所以活真不少。“阿姐,这个小吃叫做热面皮,据说是陕西那边的特色,不但可以用面粉,还可以用米浆。咱家没有打浆机,我就选择面粉了。”林木槿终于说出了小吃的名字。林堂姐重复了一遍,“热面皮,真没听说过。陕西在哪?也没听说过。”林木槿心道,这热面皮应该是陕西汉中的美食,可她知道堂姐连陕西都不知道,何况汉中了,说了也白说。“内陆那么大,阿姐不知道也正常。面糊都静置差不多了,该做面皮料水了。阿姐,先拿出一点香料,桂皮、香叶、花椒、八角和小茴香在锅里小火炒香,放入砂锅,加水煮开,再加一点酱油、醋和味精,多煮一会。阿姐,可以去做饭菜了,那个米饭少做一些,我吃热面皮就够了。”为什么还要做饭菜,自然是怕家人吃不惯。林木槿看着砂锅,顺便将菜籽辣椒油炸出来。铁锅已经空出来了,清洗干净加热去水,倒入菜籽油,放入大葱段、洋葱段和香菜,小火慢炸。“这又是做什么妖呢?”林堂姐一个没看住,看到锅里的菜和油心疼的脸都白了。林木槿赶紧解释,“阿姐,这是热面皮的配料,用来给热面皮调味的。”林堂姐皱着眉头,“怎么这么麻烦,下次可别做了。”林木槿抿嘴,没有答应。她都想好了,热面皮实在不行就换别的美食,所以这个“妖”肯定还要继续的。都讲好味炸辣椒油…林木槿见葱段和香菜已经被炸的发干发黄,就知道到时候了,赶紧捞出,不能过火,否则要发苦的。舀出来一点油,回头有特殊用途,剩下的用来炸辣椒油。她准备了一个大汤碗,里面放了大半的粗辣椒末。放入些香油和盐稍微搅拌一下,打湿辣椒末,这样再浇油不容易糊。用勺子舀出一大勺热油浇在辣椒末上,香味挠的一下就出来了。然后是第二勺第三勺,稍微搅拌一下,倒入一半的细辣椒面和白芝麻,再放入几颗花椒,增加独特香味。“阿姐,有高度白酒么?”最后需要加点高度白酒杀菌提香,料酒是不成的。林堂姐抽动鼻子,“别说,还真香啊!还不太辣鼻子。”林木槿回答,“特意要的不辣只香的辣椒。”港人只能在微辣区混混的,她也不敢弄太辣的。林堂姐已经在找白酒了,“好像有一个半瓶,曾经老豆喝的,他摔腿之后就没碰过了,应该还有剩。在这呢,你看可以么?”林木槿看到一个白色瓶子,里面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白酒。没有牌子,应该是买的散酒。她打开瓶盖闻了闻,“度数肯定低不了。”绝对得有小五十度了。倒了一个瓶盖,在辣椒油上撒了一圈。“阿姐,铁锅我不用了,你可以炒菜了,我再弄点配菜。”林木槿将砂锅端下,然后去洗黄瓜、胡萝卜和豆芽了。黄瓜和胡萝卜都要切丝,豆芽要焯水。对了,还得多剥几个蒜,用菜刀拍碎,做蒜水。她这边弄得差不多了,就帮林堂姐打下手。——————林堂哥回家了,饭菜都端屋里去了林木槿才开始做热面皮。将面粉糊和淀粉糊混合,铁锅烧开水,拿出竹子蒸锅,里面放屉布,打湿抹一点油,然后将屉布的一角堆起来,这么做面糊糊就不会跑了,再盖盖蒸两三分钟。林堂姐看着蒸屉,“这就可以了?和肠粉有点类似呢。”林木槿点头,“是有相似之处。”等用米浆做面皮就更相似了,所以她才会想到这个特色小吃的。港人的接受度会高一些。“熟了。”林木槿打开锅盖,面皮表面有大泡,就要去拿屉布。被林堂姐挡住了,“我来,你细皮嫩肉的,再烫到。”门口又传来堂哥的声音,“什么烫到,有烫的东西么,我来。”最终还是林堂哥最不怕烫,让他来拿的。将屉布一起拿起来放到抹了油的菜盆里,再将屉布扒拉开,因为涂了油,所以还是很好分开的。“阿哥,将面皮摊开,好切。”林木槿指挥道。林堂哥照做了,嘴上说的却是,“菜盆不够大啊,怎么切?”林木槿拿着菜刀实操,告诉他们怎么切,用刀尖划,切大厚片,“菜板子太脏了。”要不然也不用放菜盆里弄。林堂哥看了眼调料,“这个是肠粉的特殊吃法么?”林堂姐抢答,“阿哥这不是肠粉,叫做热面皮,是内陆陕西的特色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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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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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