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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是吓,是害羞了。啧…卖《褪色》包括笔名都卖了………林木槿又睡了个大大的回笼觉,感觉整个人都睡酥了,总算将前两天缺的觉给补回来了。今早不意外五点就起床了,跟着林堂姐她们打了半个小时的下手,又喝了一碗粥吃了个茶叶蛋,然后才回屋睡的回笼觉。可能知道不需要去美食车,心情放松,这个觉睡的又沉又长。她坐在床边抻着懒腰,低吼了句,“舒服!”又赖了一会还是下床了,她准备去趟报社,有段时间没去了。《褪色》连载后她都没去过。不过她在报亭听过老板推销《九龙城报》,想来反响应该是不错的。林木槿哼着小曲挑了一身衣服,“哎,衣服还是有些少呢。”也许她该去逛逛街。对了,还得去存钱。穿好衣服,整理下仪容就锁门出去了。不过没有自行车了,只能坐公交了,还是选择了双层巴士。九龙城报报社,还是那么拥挤。林木槿一进去就受到了热情招待。这次王主编主动提议请她喝咖啡。林木槿也没拒绝,想看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大白天还是咖啡厅这种公共场所,危险性还是很小的。两人就在报社附近找了家冰室,冰室也卖咖啡的,还有奶茶。所以林木槿直接要了杯丝袜奶茶。“王主编是有什么事么?”林木槿率先开口问了。奶茶她还没喝,要是王主编提的要求太过分,这奶茶不喝也罢。她可不想喝人嘴短。王主编笑着说道,“是好事,《褪色》非常火爆,咱们的报纸现在每天已经有五千多的销量了!”林木槿双手抱拳,“恭喜,恭喜!”王主编嘴巴咧着,“同喜,同喜。”林木槿心里吐槽,她的喜在哪里。王主编好容易压下嘴角,“我知道报纸销量翻倍你阿伯是最大的功臣,之前我们给的报酬是不高。”林木槿调了下眉毛,这意思是给补钱,有这好事?“不过那时候他还是新人,想多给老板也不答应。”林木槿抿了下嘴,不给说鸡毛,差点没控制住翻白眼。王主编还在继续,“不过…”林木槿继续吐槽,不过还挺多!“不过”就别过了呗。“不过我还是联系了其他几家小报,他们都对《红楼春》有兴趣,表示愿意转载。”林木槿眼睛成了金钱的符号,“几家啊?能给多少转载费?”王主编伸出三根手指,“三家。每家两千蚊的转载费,这个费用是不高…”林木槿直接答应了,“可以。”这属于意外之财了。现在讲究天下文章一大抄,就是人家报社不给转载费,直接连载了,她可能都没办法追究。就是有办法也特别费时费力费人。更何况有的报社跟帮~派有瓜葛,能好好讲理么。王主编没想到她会这么痛快答应,笑着喝了口咖啡,“那好,我会尽快和他们签订合同,将转载费要过来,也会继续和其他小报推销。”林木槿真诚感谢,“谢谢王主编了。”真的是诚心的,毕竟人家可以不做这个事的。王主编摆摆手,“没什么。还有《褪色》内容十分精彩,我觉得会有不少报纸想要连载。”林木槿有些不解,“这样不会影响到《九龙城报》么?”王主编笑着摇头,“像我们这种小报都是有势力范围的,而且我也不傻,其他的小报肯定会落后我们几期,说不定人们想要看最新内容还得买我们报纸呢。”林木槿竖起大拇指,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很超前也很有远见。王主编有些得意,“这种连载就不会太便宜了,但也不会太贵,我的心里目标是千字十蚊,你觉得如何?”林木槿自然是连连点头,“我同意。”王主编又道,“我会多找两家的。”林木槿只能,“非常感谢王主编。您也知道我家的现状,的确需要一些金钱支持。”王主编试探的问道,“你阿伯最近身体如何?”林木槿想到每天收钱嘴巴合不上的阿伯,违心的道,“还得修养,做手术太伤元气了,而且阿伯年纪大了,底子也不好。”最后还装模作样的,“哎…”了声。可谓是表演的很有层次了。为什么没有吐口,那是因为她懂得一个道理,轻易得到就不会珍惜了。王主编果然有点急了,“怎么还没好啊,我都和老板申请了…”林木槿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申请什么了。王主编说道,“如果你阿伯每天可以交八千,千字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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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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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