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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先处理猪肚,味道有点重呢。”憋着气将白油得地方撕下来扔掉,扭头深呼吸两口再接着干。放面粉搓洗两次,放盐搓洗一次,再放面粉和油搓洗一次。也就是林堂姐不在家她才敢这么败家。林木槿用胳膊抹了把额头的汗,“为了口吃的我容易嘛我,接下来是焯水。”仍然放三件套,料酒、葱姜段。沸水后再煮两三分钟再捞出,用温水冲洗干净,再里外检查一下,那种有白点的要用菜刀重点刮掉,要不然会有腥气,影响煲汤的味道。全部处理好就可以切条了。“我中午只用四分之一就好了。”她买的猪肚比较大只,四分之一她一个人足够了,还要加山药呢。在砂锅里加油,放入姜片和白胡椒,稍微炒香倒入猪肚,再翻炒一会加热水,然后依次放入党参、去核红枣、莲子和山药块。“熬着吧。”得煮四十分钟呢。想喝好喝的汤就得熬到时候,时间短根本不入味。她刚准备将米饭闷上,很快又放弃了。电饭锅容量有点大了,闷一个人的饭有点难弄。要不吃面条吧,煮熟后放入猪肚汤里,不就是猪肚山药汤面了么。越想越可行,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不能只有汤啊,还得做个菜。猪肉和青菜是留着晚上吃的,所以只能吃没有壳的生蚝了。十斤生蚝大概扒出了不到两斤的肉,就是这么点。“还吃四分之一。”做什么呢?她最常吃的就是蒸,带壳蒸,显然不适合。蒜蓉生蚝好像也得有壳,而且还得做蒜蓉好麻烦,她不想剥一堆蒜。对了,蚝烙!“先去写一会稿,等猪肚差不多好了再做就来得及。”林木槿看了下砂锅,确保不会跑汤,就回了屋里。不过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厨房不在屋内。她纠结一会决定去厨房写,反正现在整个楼层就她一个。“正好加一个厨房拍照部分,也算应景了。”不过之前有写过厨房py,这次得创新点。怎么创新呢?有点费脑细胞。有了!脑中灯泡亮起…女人在厨房给自己做饭,正想从冰箱底层拿食材,身体成了诱惑的形状,侧面拍只穿围裙,还有各种蔬菜遮挡…林木槿给自己扇风,嘴里叨叨,“厨房还是有点热哈。”坚决不承认又写小破文红温了。“阿姐!在做什么好吃的?”林木槿眼睛瞪溜圆,立马将本子合上,扭头就和进来的林木栎对视上了。“你怎么回来了?”林木栎笑得一口小白牙,“你忘了,我骑车去上学的,中午就回来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阿姐,我都饿了,做什么好吃的了?”林木槿白了他一眼,“好吃的有,就是没做你那份。”林木栎夸张式哀嚎,“不要啊!”林木槿拍他,“得了别耍宝了,你看着点砂锅,里面炖汤呢。”她赶紧回了卧室,将本子藏好。又给自己摸了摸胸口,小心肝扑腾扑腾的跳,吓死她了。深呼吸两口气,还得回厨房。“阿弟,帮我打三个鸡蛋。”林木槿将生蚝肉稍微清洗一下,因为是自己撬的,就非常新鲜,所以稍微冲冲灰就可以了。“阿姐,你买生蚝了?”林木栎显然是认识的。“这玩意不好吃。”林木槿将他推到一边,“那是你不会做。”舀了一点淀粉调糊糊,放入鸡蛋搅拌,再加入生蚝肉和葱花。接下来开始调料,放入盐、味精和胡椒粉,不需要其他了。家里的平底锅在美食车上呢,所以得慢慢来了,一勺一勺煎,想煎成一个大蛋饼是不成了,主要是她没那个技术。林木栎又凑了过来,抽着鼻子,“怎么这么香!”林木槿都不看他,轻哼了一声。林木栎无师自通开始喷彩虹屁,“阿姐你好厉害啊,怎么懂的这么多。”然后又想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阿姐你以前怎么不讲啊?”林木槿铲出,再继续舀生蚝糊糊做下一个,“那时候我也在读书,不想给家里负担,有什么吃什么。”她相信小弟会与她感同身受的。果然林木栎闭嘴了,不再追问,而是抓起一块蚝烙,“阿姐,我尝尝啊。”林木槿斥道,“洗手了么,就上手抓。”林木栎嘿嘿笑着去洗手了。林木槿无奈的摇头,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式抓起一小块塞进嘴里,“不错,不错。”和她想的一样美味。下雨没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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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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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