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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编递过来一个厚厚的信封,“这是三家小报转载《红楼春》的费用,一共六千蚊,你数数。”林木槿双手接过,“谢谢王主编。”感谢过后还是要数数的,钱财还是要方面说清楚,避免过后说不清。“正好六千,王主编您的效率太高了!”再捧一句,甜言蜜语不花钱,可以多说,“那个…我需要做个什么手续?”就直接拿钱走人了?不能够吧。王主编直接手写了份收据,“你签个收据就行,证明这钱给你了,我好记账给老板看。”林木槿拿过仔细看了一遍,内容很简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九龙城报社给作者三千客六千蚊转载小说《艳色红楼春》费用,由作者侄女代收。看了两遍觉得没有问题,提笔签字。她有注意,签名故意写的很是幼稚、卡通,这样就不会和文稿有丝毫的联系了。“我字不好看。”说完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这波表演她给自己打九十九分,少一分是因为留有以后的进步空间。不能骄傲。王主编将收据下面的影印张撕下来递了过来,“字写的很工整,很好了,我儿子写的那个字老师同学都不认识,只有他自己认识。”又解释道,“这是收据附页,你收好。”林木槿听劝,让收好就收好,回去压日记本里,别的不说,多有纪念意义啊,“王主编,我昨天带阿伯去看医生了,医生说他恢复的不错,就是药不能停。”真实情况是她昨晚真提去看中医的事了。林木栎还提议去找他师父,有真手艺。可阿伯说什么不肯,说他好多了,浑身都有劲了,还说美食车离不开他。老头拧得狠,谁也劝不动。只能是先放一放了。林木槿想着等哪天下雨刮风再摆不了摊,就拉着他去药铺,生拉硬拽也得带他去。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要不然肯定会被林堂姐骂,骂她乌鸦嘴。“所以日八千他可以试试,不知道联系了几家连载?”王主编笑着回答,“已经有五家,其中三家就是连载《红楼春》的,我又另外找了两家,他们都比较满意,也答应落后我们至少三章,我还会再问问的,能多一家是一家。”林木槿笑出一口大白牙,“王主编,中午有没有时间,我请您吃饭。”不请一顿都有点说不过去了。王主编摆手,“不用,不用,这就是我的工作。那个…你阿伯真同意卖笔名么?”林木槿明白他的意思,哪个搞文字的没有个出版梦,真舍得?严肃点头,“我回去就问了,阿伯没有意见,就是这钱…?”王主编左右摆了摆身子,清了清嗓子,“咳…这个当然,我们老板非常喜欢这本书,他嗯想出三万…”林木槿直接打断,脸色也沉了不少,“王主编不要说了,你老板太没诚意了。”王主编抹了抹脑门,他也有些难为情,认为这价格太少了,可老板说了得压价,还念叨了一顿报社不容易,哎。林木槿起身,“小说还在连载,出版的事不着急,以后再说吧。”请什么饭,她才不花那个冤枉钱。王主编表情讪讪,听明白了这是托辞,不过也没再多说,“行,以后再说。”——————林木槿从报社出来直接找了一家银行存了五千蚊。留了一千蚊准备逛街。还是去地下商场,里面物品齐全,而且价格适中,性价比挺高的了。她给自己挑了一件秋季新款的米白色风衣,版型、做工都非常好,磨了好一会花了一百二十蚊拿下。给林木栎挑了一身长衣长裤,比之前大了一码,大小伙子长的太快了,花了一百蚊。给林堂姐买了一件蓝色波纹的长半袖长款连衣裙,六十五蚊。给林堂哥买了一件淡蓝色衬衫,五十蚊。到了林阿伯这里犯愁了,一时不知道买什么。之前刚给买了运动服和运动鞋,老头子对于穿不怎么讲究,就是买衬衫也不会穿。“要不衣服就算了,换样别的。”林木槿开始无目的的瞎逛,最后给买了一顶帽子。让他换着戴。之后路过钟表店,没忍住进去看了看。浪琴这时候也是名牌了呢,不便宜啊。劳力士这些她也就看个眼饱,绝对不会买的。除了珠宝玉石,她对这些名表、名包已经很去魅了。珠宝玉石实在是太炫彩夺目了,作为女人很难不心动,她在这方面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俗人。至于名表名包,她真没爱。前世她看过一个视频,讲的是广省那边做高仿的老板们很苦恼,不敢用新型的机器,因为那样做出来的手表太精细了,一看就是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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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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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