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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去买了两个大托盘日常家用。今晚上正好用来装海鲜。——————晚上饭桌上就是很豪横的两大盘海鲜,上面洒满了料汁,还为了更美味呛了油。就是在海鲜上面放干辣椒段、蒜末、白芝麻,然后用热油泼上去激发香味。“可以了,开吃吧!”林家众人早就盯着了,一听能吃了立刻上手了。这是林木槿提议的,为了吃的爽,直接用手吧。“等我一下啊。”她直接将泼油的铁锅放到地上,没时间送厨房了,赶紧坐下来吃。先拿了个皮皮虾,个头是真不小,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籽。皮皮虾一般是四月到六月产籽的。不过现在的皮皮虾肉也很丰满,一点不空,要不然她也不会买。直接用手掰虾壳,一节一节的掰,鲜甜香美,她没忍住咬了一口。好吃哒!接着掰接着吃。要是有干净的厨房剪刀就更好了,将尾巴扒掉,两边直接上剪刀,虾壳一掀就是整条的肉。“阿姐,你看!”林木栎调皮,手指上套着两个皮皮虾尾巴壳,还张牙舞爪的。林木槿吃完手里的皮皮虾,将虾皮扔到桌子上。这天吃的豪放,吃完再一起收拾。又从桌子上捡起一个皮皮虾尾巴给林木栎套上,“喜欢就多套几个。”林堂姐咯咯笑,也帮着套一个。林木栎不干了,没手他怎么拿东西吃啊。赶紧将虾尾巴全部甩下去,继续吃了起来。林堂哥主动问道,“阿妹是又有什么好事了么?”然后看了眼满桌子的各色海鲜。那意思是在问怎么突然弄的这么丰盛。林木栎抢答,“阿姐买照相机了。”林堂姐立马追问,“哪呢?哪呢?”林木槿回答,“在屋里呢。也没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好久没吃海鲜了,有点想了,其实也没买贵的,没花多少钱。”她说得是实话,香江毕竟是海岛,多面环海,普通海鲜相对还是便宜的。就是很可惜又没看到生蚝,那个更便宜。看来赶海得尽快安排上了。“可以去下面条了。”看到桌子上的海鲜吃了一半了,林木槿觉得到时候了。别看海鲜两大盘子,可家里足足五口人,还都是好胃口,不够吃是肯定的。所以主食得安排上。方便面配海鲜,自然配一脸喽。林堂姐抢着起身,“我去煮吧。”林木槿赶紧道,“阿姐,我买了三包公仔面,还买了两包出前一丁,你看着煮吧。”林木栎插话道,“我要吃出前一丁。”林堂姐也跟着说道,“太好了,我好久没吃公仔面了,好香的。”林木栎有点急,“大阿姐…”不用她讲完,林堂姐就说道,“我分开煮。”林木栎就不说话了。林堂姐去厨房了,林木槿瞪林木栎,“就你事多,不放调料包面饼不都那么回事。赶紧去厨房帮阿姐去!”屁事多就得干活。林木栎倒是不讨厌干活,对于厨房的活更是熟悉,笑嘻嘻的就跟着去了。两人很快一人端着个盆回来了。大家伙从盆里捞面放入海鲜中浸味,再捞到自己碗里。林木槿又剥了几样海鲜放到面上,就更是名副其实的海鲜面了。夹起一筷子,面里裹着海鲜肉一吃一个不吱声。太好吃了!很快不管是方便面还是海鲜全部吃光光,林木栎都开始打嗝揉肚子了。“哎,师父告诫过我不可暴饮暴食,没忍住,嗝…太好吃了。”林木栎说完掏出帕子擦了擦嘴。林木槿更是站起身子,在屋里转悠起来,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下次不许这么贪吃了。“半个月内不会吃海鲜了,海鲜吃多了会痛风。”海鲜可是被称为痛风套餐的。林木栎附和点头,“我师父也讲过。偶尔吃或者有那么一道两道(海鲜菜)还是可以的。”林堂姐有疑问,“我知道很多阿婆天天吃海鱼,也没那个痛风啊。”林木栎回答,“只是概率大,不是百分百。”林木槿就道,“肯定是有一些科学依据的,咱们还可以吃牛肉、猪肉、羊肉,美食那么多,再说又不是不让吃,是不能经常吃。”林阿伯恍然,“原来吃海鲜还会得病啊,以前我有工友他痛风就很严重,手指头都变形了,肯定是吃海鲜吃的,他家就是渔村的。对了他还讲过,渔村很多人手都会变形,哎呀怎么没人提醒他们呢。”林木槿叹口气,“其实报纸上有报道的,不过在渔村估计很少人会订报纸,再说了就算知道经常吃不好,可对于渔民来讲,海鲜便宜还美味,又不是吃了肯定得病立马得病,人总是有侥幸心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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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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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