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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明知俞星已经不会回来了,”浅羽悠真又喝了一口才发问,“变成以骸的人大概不会说话。”“……”“再见。”最后,浅羽悠真连人带杯子被客客气气地请出了薄叶絮的家门。“好吧,薄叶。”浅羽悠真将酸甜的茶一饮而尽,将杯子放在门口后,最后敲了一次门。“下次见。”赚钱某人留下的话,薄叶絮当然是听到了的,只不过她对此没什么感触就是了。等到确认浅羽悠真走远了,薄叶絮才打开门,伸手去捞被放在地上的杯子。在她低下头的时候,总觉得门对面传来细细簌簌的摩擦声。她抬起头一看,就发现对面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而一个粉色的脑袋正扭动着往外冒。饶是薄叶絮胆子不小,也被这忽然出现的人头吓了一跳。“常逢乐,”眼看再这样下去对面的门能夹住那鬼鬼祟祟的脑袋,薄叶絮只得出声提醒,“人已经走了。”对门发出短促的惊叫声,紧接着,一个鼓囊的书包被扔了出来,与地面接触时发出沉闷的一声“咚”。本想提醒完就关门的薄叶絮手一顿,预感到接下来的事情可能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薄叶絮本以为对面的冲着浅羽悠真来的,毕竟她白天才见过常逢乐对待与浅羽悠真同属对空六课的月城柳是什么态度,会产生好奇也不意外。但看着这个包薄叶絮后退一步,准备随时关门。常逢乐似乎早有预料,泪眼汪汪地想要扑过来,却不小心被自己书包上的肩带绊倒,就这么脸朝地扑到了薄叶絮面前的地上。“絮絮姐——”地上的常逢乐瓮声瓮气开口,“我能不能在你这里住一晚上?”薄叶絮:“”今天果然不应该见任何人的!薄叶絮本想拒绝,但透过走廊的灯光,薄叶絮能看到常逢乐的脸颊已经红了一块。再想到被贴在家里的便签,说出口的话就变成了:“好,进来吧。”也许是顾忌夜晚的原因,常逢乐只是小声喊了句“好耶”,就拖着自己那看起来像装满了砖头的书包向着薄叶絮的房子里移动。恰好此时,楼梯内传来愈发近的脚步声,薄叶絮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薄叶絮又发现了自己认识的人。一个有着蓝色长发的少女身姿笔挺地站在楼道内,见到薄叶絮也不打招呼,只是冷哼一声,扭头上了更高一层的台阶,还顺便甩了薄叶絮一脸头发。洛薇?“啊,等一下”薄叶絮伸出尔康手,试图挽留离去的洛薇,奈何那些发丝糊在脸上,等薄叶絮再睁开眼的时候,楼道里已经没有了洛薇的踪迹。“好歹听人把话说完啊。”薄叶絮终于如愿以偿地关上了门,但她的心情却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絮絮姐你在说什么呢?”忽然的提问让薄叶絮想起来屋里还有个住在这里挺久的人。薄叶絮回过头,发现常逢乐已经开始从书包里掏她的洗漱用品了。好吧,那就一会再说。劳累了一天的薄叶絮决定先洗个澡,她走近浴室,开始调水温。根据便签的指引,薄叶絮一点一点挪着水龙头,将它向右调。感觉到太烫的时候,薄叶絮又向左稍微调了一点。太凉了。不信邪的薄叶絮更加小心地将龙头向右挪了芝麻那么小的一点。然而,手心传来的好像要把她烫熟的温度,让薄叶絮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力道。犹豫再三,她还是喊来了常逢乐。听完薄叶絮讲的,有关热水器温度的问题,常逢乐露出了诡异的笑容。“絮絮姐,恭喜你,”常逢乐面色严肃地拍上薄叶絮的肩头,像是要交托给她什么重要任务一样,“你已经领悟了热水器的真谛。”薄叶絮:“?”这算什么真谛啊?!好不容易调到合适水温的薄叶絮终于洗漱完毕,等常逢乐也出来的时候,她立刻一脸兴奋地钻进薄叶絮的床,连两只羽毛耳朵都高兴地扑扇。“絮絮姐,”八卦是每个新艾利都人的天性,常逢乐自然也不意外,“你是不是和对空六课特别熟悉呀?”想到今天的遭遇,薄叶絮黑了脸,“没有。”女孩的表情肉眼可见地失落下去:“好可惜,早知道我就应该直接跳出来问,浅羽前辈可不可以给我签名——!”兴许是常逢乐眼里的星星刺到了薄叶絮的眼睛,她终于带着些好奇面对女孩:“为什么?对空六课真有那么大名气吗?”这个词语不知道戳到了常逢乐哪根神经,本来就兴奋的女孩直接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给薄叶絮科普有关对空六课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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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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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