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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血液缓慢地聚集于一处,又滴落到地面上。可莎菲娜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一般拢紧了手心的毛绒小熊,任凭猩红的血液将看不清颜色的皮毛浸染成一致的红。“你……”薄叶絮欲言又止,“还是先包扎一下吧?”“这也属于委托的范围吗?”将小熊珍重地挂在腰间的莎菲娜好奇地歪头,“你的任务,明明只有护送我不受以骸伤害才对吧?”薄叶絮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确实接委托只是为了赚钱,但这并不代表自己在看到这样一双手的时候还能无动于衷。两人的对话最后还是没有继续下去,因为评分老师严厉地打断了她们,紧接着,薄叶絮就被要求立刻带着两人离开空洞。“所以那个叫莎菲娜的委托人,最后就这么直接走了?”蘸着碘伏的棉签被轻轻按在脸上,但即使如此,也让常逢乐大呼小叫起来:“痛痛痛!絮絮姐,轻点,轻点!”在常逢乐的惊呼声中,薄叶絮恨不得捂住耳朵,奈何她手里还拿着棉签与碘伏,实在没办法去做别的事。“我们后来就没有交流了,”薄叶絮尽量控制着力道,小心地再次蘸了碘伏帮常逢乐擦拭伤口,“出了空洞之后她好像很高兴,连招呼也没打一声就离开了。”“不说她了,”薄叶絮结束回忆,将目光转向面前的人,“你的脸又是怎么回事?”沙发上,常逢乐抱着薄叶絮刚到手没有一天的邦布,将下巴搭在它的头顶,羽毛状的耳朵扑闪着试图弄干脸上的碘伏。而顺着羽毛的指引望去,能看到常逢乐此刻的脸颊一侧擦破了一块食指长度的皮肉。“这个,说来话长……”常逢乐下意识向后靠去,又立刻像弹簧一样飞起来。在这样的动作下,她的长发也跟着飞起来,后脑勺处的肿块也就自然地露出来。“好吧,我今天坐在广场等你们的时候想去买瓶水喝,起来的时候左脚绊右脚摔了一跤,准备爬起来的时候手又正好按到了一个空的汽水罐又摔一跤,终于爬起来之后忽然有个邦布飞过来,然后我的后脑勺又磕了一下……”“……”薄叶絮算是知道为什么自己出来的时候,常逢乐一脸晕乎,甚至把莎菲娜认成她了。遭遇了这一系列事件,能醒着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等到薄叶絮擦完碘伏,又用冰块按在常逢乐的后脑勺,才习惯性地去摸自己的兜。顺着力道瘪下去的触感让薄叶絮十分不适应,她掏了掏自己的口袋,才发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落下了。是俞星在空洞里交给她的胸牌。在离开空洞后,薄叶絮处于半昏迷状态。那时她原来的衣服被脱下,其中存放的东西自然也一并被拿走。她本想找个机会将这东西交给同属五课的洛薇,但上次见面时,对方对她的敌意很重,薄叶絮也就没找到机会说出口。至于为什么没交给对空六课……薄叶絮想,大概是因为她觉得,如果那时就将这件东西交出去,那么她就再没有办法,去了解有关俞星的一切。那个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冷静地教她知识的少女,在变成以骸的时候,究竟是怎么想的呢?不顾常逢乐的阻拦,薄叶絮嘱咐她好好休息后,便再次带上东西离开了家。让薄叶絮没想到的是,当她推开门的时候,洛薇就站在高她三阶的楼梯上俯视着她。她下楼,洛薇就跟着下楼;夜晚没有地铁,薄叶絮只好打车,结果洛薇也一起挤了进来,并且在薄叶絮报了地点后也说了同样的地点;薄叶絮下车,跟着邦布寻找空洞入口,洛薇就跟在她身后。被这样的目光紧盯一路,薄叶絮也受不了了,她回过头:“你跟着我做什么?”“谁跟着你了,”洛薇狠狠瞪着她,开口就是一股浓厚的火药味,“难道就不能是我正好顺路吗?”薄叶絮的头顶跳出了三个硕大的问号。你管这叫顺路?针锋相对想要一个人进入空洞的想法,最终还是因为洛薇的紧跟没有实现。只不过,她的队伍,也并不是薄叶絮最初料想的两个人。薄叶絮在一个地方翻找完毕,她站起身,手中的灯晃了晃那个正专心刨土的人身上:“洛薇就算了,你跟过来做什么?”粉色的羽毛吓得一抖,常逢乐讪笑着转过头来:“我那不是怕絮絮姐你有事吗?”“什么叫我跟过来?我都说了我是顺路!”顶着一脑袋灰的蓝色头发也抗议地抬头,又瞪了一眼薄叶絮后才接着找东西。薄叶絮扶额,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三个人大晚上的来空洞里团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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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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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