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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薄叶絮视线相对时,女人抬手向她短暂地打了个招呼,便率先移开了视线。“喂。”硬邦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紧接着,薄叶絮察觉到自己头顶的雨似乎被什么遮掩了。从思考里回过神来,薄叶絮发现一把陌生的伞正顶在自己头上。回头,薄叶絮看见了板着脸的洛薇,此刻她还是一头蓝色长发扎在脑后,手里的伞正努力向薄叶絮的方向靠。与此同时,薄叶絮注意到,那道人影也不见了。“你没染头?”薄叶絮不解。“没有,”似乎是不理解薄叶絮为什么这么问,洛薇的表情愈发不耐,“我一直都是蓝色头发。”薄叶絮更疑惑了。她遇见鬼了?不过这熟悉的讨人厌的语气,让薄叶絮瞬间确定,这确实是真的洛薇。她也不客气,迈开步子就朝前走。身后洛薇看着薄叶絮明显加快的速度气得磨了磨牙,最后还是选择跟上,顺便保持着伞在薄叶絮头顶的姿势。两人就这样形成了诡异的风景线,连匆忙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薄叶絮主动挑衅:“那两本书你看完了?”“我也没蠢到十几天还看不完两本书。”“看来完全没用。”薄叶絮毫不客气地点评,“我应该把书店里所有有关情商的书全部买给你才对。”“毕竟你这个性格,也不像是看两本书就能挽回的。”“……”身后传来明显的深呼吸,就在薄叶絮以为这位难相处的邻居会选择甩下伞就走的时候,洛薇小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再次响起:“……也可以,你买了我就看。”薄叶絮再次确认,自己今天真的见鬼了。处于惊悚状态的薄叶絮不吭声了,洛薇在说出那句话之后似乎也不想说话,两人就这么一直保持到了薄叶絮的门前。常逢乐熟练地从薄叶絮家里推开门,在看见她怀里的邦布时眼前一亮:“好可爱的小邦布!”迫不及待接过薄叶絮怀里邦布的常逢乐顺带摸到了她已经湿透的外套。她将人拉到沙发上,不知道从哪取出了一条干毛巾。眼看常逢乐已经拿着毛巾逼近,洛薇也从冰箱里取出了姜直奔厨房,薄叶絮就忍不住扶额。没那么夸张吧,谁家植物淋雨会感冒啊。常逢乐就算了,洛薇明显是知道她身份的,为什么也跟着一起?有苦说不出的薄叶絮只好接受起来自两人的关爱,幸好一丁尼布非常主动地蹭到了她身边坐着,这让薄叶絮舒服了不少。“还是一丁尼布好,”薄叶絮假装不经意瞥了一眼窝在小床里,完全没想过要搭理她的那只邦布,“不像某个邦布,根本不理我。”这话不知道刺激到邦布哪根神经,假装睡觉的邦布瞬间蹦起来抗议:“嗯呐嗯呐(你重新给我取名我就让你摸)!!”正在给薄叶絮擦头发的常逢乐也好奇地问:“絮絮姐,你给邦布起了什么名字啊?”“花花啊,”薄叶絮丝毫没觉得这名字哪里不好,“我原来想用菜菜或者草草的,但是想着还是花花最好听。”花花?已经转移阵地,正在给一丁尼布擦毛的薄叶絮手一抖,瞬间明白了邦布为什么不愿意搭理薄叶絮。谁愿意被起这么一个名字啊?????“我本来以为絮絮姐只迫害自己的,”常逢乐艰难开口,“要不,就别欺负邦布了好吗?”薄叶絮:?她什么时候欺负邦布了?“不对,我什么时候迫害自己了?”恰好洛薇端着姜汤走进来,正好对上了举起手机的常逢乐。那是薄叶絮的敲敲界面,头像是一朵开得正好的向日葵,而旁边的昵称则是,春暖花开。洛薇:“这是谁家中年人混进来了?”常逢乐:“我三十多岁的姐姐都不用这种头像。”薄叶絮不理解,这头像和名字哪里不好了。而且,怎么就变成关于她的讨伐大会了?生命在两人一邦布的合力反对下,邦布的名字从花花改成了鸢尾。至于薄叶絮本人的头像和昵称,常逢乐嘴皮磨破了也没能劝动。到底还不怎么熟悉,洛薇并没有跟着一起劝,只是趁着常逢乐劝的时候偷偷下了楼,从楼下的超市提了一堆东西回来填满了薄叶絮的冰箱后就告辞了。常逢乐随后也离开,据她自己所说,这次过来只是因为今天下午的课被取消了,如果被自己姐姐抓到一定会被逼着学习,不如来薄叶絮家躲一躲。毕竟薄叶絮很早之前就因为常逢乐的频繁拜访,直接扔了一把备用钥匙给她。所以薄叶絮每一次开门,家里都有可能随机刷新一只常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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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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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