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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逢乐看起来想跟上去,又因为担忧小狗坐了回去:“洛薇这是怎么了?”“可能和刚才那个问题有关吧。”薄叶絮收回目光,拍了拍常逢乐的头。既然洛薇没开口,她自然懒得管人家的私事。况且,她对洛薇的印象也不是特别好,这时候去问,恐怕除了吵架,也得不到别的信息。恰好这时医生从室内走出,通知两人已经可以把这只小狗带走了,只要后续注意它的情况,熬过去三天就没问题了。跟着常逢乐走进室内,刚刚还紧闭着眼睛的小狗已经睁开了双眼。虽然看起来还是病秧秧地趴在那里,但是听见声音的小狗还是动了下耳朵。想着自己还要跟它相处很久,薄叶絮伸出手,试探着去挠它的下巴。小猴子也很配合,见薄叶絮伸手,主动将自己的头搭上了她的手心。在薄叶絮接触到的一瞬间,首先触及的是已经被烘干水分的,柔软的皮毛。也许是刚吹干的原因,小狗的体温比她要高不少,温热的脑袋在手心动弹,连脉搏的跳动也通过触碰清晰地传到薄叶絮的感知中。她想起死在自己屋前的鸟儿,温热的体温逐渐冰凉,婉转的叫声也低下去,虽然告诉自己不应该难过,但薄叶絮还是有些不舒服。与小狗湿漉漉的眼睛对视,薄叶絮想,这就是生命吗?她似乎抓住了什么,但还没等薄叶絮细想,就被手上的刺痛抢走了注意力。努力蹭完了薄叶絮的小狗,在她的指尖嗅了嗅,旋即“嗷呜”一口咬了上去。几秒前还在感动的薄叶絮无语了。挺有精力的啊,刚醒就知道磨牙了。过去等薄叶絮带着笼子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发现洛薇已经坐在楼梯口,将头埋在膝盖里,身边堆着几罐捏扁的啤酒罐。醉了?薄叶絮在心里啧了一声,将手里的笼子递给常逢乐,示意她带着小狗先进去。接过笼子,常逢乐偏过身体小声说了一句:“洛薇不会喝醉的。”直到门被重新关上,薄叶絮还在想她刚才那句话的意义。为什么要特地强调这一句?大概是听到了两人回来的动静,洛薇抬起头,向来明晃晃挂着厌烦的脸此刻只剩下恐惧,连眼眶也红了一圈。“加入对空五课之后,我就没喝过酒了,”洛薇眼神落在啤酒罐上,像是在说给身边的人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就算下班时间或者节日,我们也可能随时因为空洞赶去救援。喝酒的话,状态会不好。”这么敬业?薄叶絮有些意外。但仔细一想,洛薇到现在做出的行为,基本都是冲着怀疑她这个初来乍到的人有什么阴谋来的。薄叶絮对此的评价是,谨慎,但是毫无理由地谨慎过头,就是讨人厌了。金属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起,薄叶絮回过神,发现洛薇不知道从哪掏出来个袋子,把地上的啤酒罐全都扔了进去,还打了个死结。看着洛薇站起身,慢吞吞地提起袋子走下楼梯,薄叶絮以为她要下楼,便让开了道路。洛薇的脚步很慢,几乎是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几步路的距离,薄叶絮却觉得她要走的不是楼梯,而是几公里的坎坷山路。眼看洛薇终于越过她,薄叶絮松了口气,却没料到下一刻便被人抓住了手腕:“你真的是从其他星球来的吗?”都多少天了,怎么还在纠结这个问题?薄叶絮有点火大,不过为了接下来的安宁,她还是回答了:“我说过,我来自提瓦特,也从没见过空洞这种灾害。”所以不要再缠着她了。“应该是的,你连疫苗都不知道是什么,检查结果也是从未注射过。”洛薇又像是在说服自己了,她木讷地点头,像是生锈的关节一般,动作迟缓。忽的,她抬起头,眼神比刚才亮了些:“那,有关你之前遇到过的那个女人的事,你要听吗?”“我能拒绝吗?”薄叶絮本能地就想跑。她看得出来,洛薇此刻急需一个人发泄,但是她真不太想听。知道了某一个人的过去,就必定会掺和进那人的生活中,薄叶絮不想给自己的生活找麻烦。她现在的生活很好,实习调查员的工资已经足够维持她的生活与爱好。虽然要频繁与人接触,但经过协会筛选的委托基本没什么太大的危险。总体来说,薄叶絮还算满意。如果知道了洛薇的事,以后再出什么事的时候,薄叶絮就得从她的过去考虑现在,再挑出不那么刺激人的相处方式,何必呢?出乎意料的是,在薄叶絮拒绝之后,洛薇并没有纠缠,只是在上楼之后挤进了薄叶絮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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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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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