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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可惜的,就是她因为将薄来的人,还没有得到对方的谅解了吧。薄叶絮,就算对手是经过统一严苛训练的,自小被称颂会培养的成员,。“要是我,真的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就好了。”在逐渐模糊的意识中,洛薇这样想着。我希望我真的能生活在一个有着透明干净窗户的家,而不是看不见任何光芒的密闭房问。我希望我能成为一个说话风趣的女孩,而不是看管其他孩幸运儿。我希望能拥有五颜六色的衣裳,而不是随着年龄变化逐渐增大的一成不变的实验服。我希望我真的能拥有几个朋友,而不是为了所谓崇高理念而聚集在一起的疯子。我希望我能继续活着。嘴里忽然传来一阵清凉的甜味,洛薇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薄叶絮正把什么东西向她嘴里塞。“薄荷糖,”薄叶絮含混的声音朦胧,听不清晰,显然嘴里也咬着一颗糖,“出去之后你可得赔我。”薄叶絮在她面前蹲下,“浅羽悠真已经去叫救援了,坚持住,洛薇。”洛薇定神,看着面前的人。原本绑住辫子的皮筋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身上的衣服也擦破了不少痕迹,手臂、小腿一道道细微的伤口镌刻在苍白的皮肤上,刺眼又夺目。她忽然捂住眼睛:“我不想死。”“薄叶絮,我不想死。”薄叶絮有些愣神,她从没见过洛薇哭得这样惨。她见到的洛薇一直是高傲又不肯服输的,摔倒了也要自己爬起来,即使腿部被以骸贯穿,也强忍着一声也没喊出来。“我还是更喜欢你以前的样子。”薄叶絮发出叹息,而还在哭的洛薇忽然卡了壳。“嗯,对,就是这样。”薄叶絮从兜里摸出一张纸,不得不说,刚才演唱会途中那个女孩送的东西是真全,不然薄叶絮身上还真找不出来干净的卫生纸。“因为,至少看起来很精神,就像是倔强着背对阳光,但是仍然会盛开的花。”即使不明白面前的人为什么会哭得这样厉害,薄叶絮转身,将洛薇扶到自己背上,踉跄着在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的走廊里寻找刚才被自己打出来的洞,琢磨着要从哪里才能跳出去。“你不会死的,”她说着自己都没把握的话,此刻的安慰也显得苍白无力,“坚持住,救援很快就到了。”温热的液体逐渐浸湿薄叶絮的脖颈和后背,她不敢去想那是什么,只能向着唯一的裂隙向外跑。洛薇趴在她背上,将头埋进这个从来不对付的人脖颈中,努力调整呼吸,配合着让血流得更慢些。她想,如果能出去的话,再好好学学该怎么说话吧。至少在这一刻,她是真的、真的,很想和面前的人,真正成为朋友。直到看到浅羽悠真和他背后的人,薄叶絮才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将洛薇安置于担架上。可在安置的过程中,薄叶絮只觉得自己也被拽过去,她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衣角被洛薇紧紧攥住,即使担架上的人已经昏迷,也没有松开手。浅羽悠真没有说话,只是递过来一把小刀,示意她可以暂时用这个脱身。想到洛薇刚才的话语,本想直接把衣服抽出来的薄叶絮最终还是任凭那片衣角留在了洛薇那里。“洛薇,”薄叶絮轻声安慰,“你能回去的。”到那个时候,再把你的故事说给我听吧。转变洛薇被送去了医院,薄叶絮则是跟着剩下的人去了对空部的员工宿舍,让她洗尽身上沾染的血液。等她换了身衣服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等待她的是月城柳。“接下来的报告可能需要你的配合,”月城柳的目光落在她被划开的手臂上,“伤口不要紧吗?”“没事的,”薄叶絮摇头,奔波了一晚上的她也没法快速控制这副躯体快速愈合,所以只能暂时这样,“休息一会就好了。”同样跑了一晚上的月城柳也很疲惫,但当务之急是搞清这场被对空五课的人形容地非常严重,却又轻易解决的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她也只能泡上一杯咖啡,强撑着打起精神。看着月城柳杯中泛着古怪气味的黑色液体,薄叶絮沉默了。新艾利都的人已经压力大到要喝这种东西来维持清醒了吗?虽说听过咖啡提神的名号,但真的看到实物的时候,薄叶絮很怀疑,咖啡的作用到底是让人提神,还是硬生生把人苦醒过来。“我等下就要去和长官开会,”月城柳将她安置在对空六课的沙发上,“先给薄叶小姐讲讲我们这边收到的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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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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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