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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荧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薄叶絮抬眼,看见荧的手正指着前方的路。“我就不过去了,”荧非常体贴的后退,示意自已在这里等她,“我想,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谢谢。”轻声道谢后,薄叶絮顺着荧指着的方向走上前去。其实也不用特地跟着,薄叶絮已经看见了,在道路的尽头,有一个穿着平常璃月服饰的女人,正站在那里,低头望着路边的花草发呆。薄叶絮还记得她们相处的最后一天,两人就这么平常地躺在院里的躺椅上,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两人身上,她们看着对方,谁也不想起来。于是她们从白天聊到黑夜,从絮家里的薄荷能泡什么茶喝讲到稻妻的各种妖精们,日光渐渐暗下去,又被月光所取代。直到深夜,她们也懒得起来,两人干脆就这么躺在院子里,反正在絮的洞府里,也不会真的有什么特别寒冷的天气。可等她再醒来的时候,薄叶舟就已经不见了。如今,两人终于重逢。可一人的道路已经脱离了提瓦特,另一人则是成了死去的灵魂。就时,站在路边的人似乎有所感应,那双宁静的眼睛,就这么对上了薄叶絮的。,只是注视着对方。半晌,薄叶絮才笑笑,“我原来以为,”“我也以为,”薄叶舟笑得很轻,”又是一阵沉默。只是这沉默并不尴尬,不如说,带着一种奇异的宁静,让人不忍心去打破。“那么,”薄叶舟主动伸出手,“絮,给我讲讲你这一路的见闻吧。”她们并肩走在灵魂之间,这里留下的每一道灵魂都有着自已的执念,见到薄叶絮这个明显不属于此地的存在和灵魂走在一起,也只是投来艳羡的目光,而后继续向着道路的另一端望去。“在你走后不久,我就去了稻妻”薄叶絮开始讲述自已这一路来经历的事,没有前几次的无奈,只有能和朋友分享的喜悦,“我经历了雷暴,但是也是在那个时候,我获得了神之眼,还结识了北斗她们。”后来,她回到璃月,结识胡桃,又意外去到了新艾利都,薄叶絮一路讲下来时才意识到,原来这短短一两年间,她竟然经历了那么多。现在想来,她上一次在自已的小屋里躺着悠闲地栽培花朵,好像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话毕,薄叶絮才感叹,“我竟然已经快记不得,我那些隐居的时间里,我是怎么过来的了。”“因为絮遇到了很好的人,”薄叶舟还是喜欢叫她絮,也许是出于从前的习惯,“很抱歉,我一开始接近你确实是抱了欺骗的心思。”薄叶絮摇头,“我知道,但是——”“不重要了。”“无论你接近我的目的是什么,你最后都放弃了,而且,”薄叶絮走得轻快,她蹦跶着跳到薄叶舟前面,“也是因为你,我误打误撞地开启了一段精彩的旅途。”“现在,我已经找到了我想做的事,之前的事,就一笔勾销吧。”薄叶舟凝视了她许久,“絮,你真的变了很多。”她终于停下脚步,“那么,你刚才提到的、你的伙伴,她们会等你的,对吗?”“当然,”薄叶絮回得信誓旦旦,“就算我现在在提瓦特,我也相信,只要我回去,我的伙伴们就会欢迎我,无论什么时候。”“那真是太好了,”薄叶舟看着这个已经成熟太多的女孩,说了最后一句话,“永远不要让自已后悔啊,絮。”薄叶絮在原地站了很久,久到荧和派蒙都忍不住过来拍她的肩,担忧地问她怎么了,薄叶絮才从刚才是思绪中抽离。“没什么,”薄叶絮勉强笑笑,“我只是有点想她们了。”走出边界后,胡桃和她打了个招呼,就和荧她们离开了,于是这里就只剩下薄叶絮,还有浅羽悠真。“浅羽悠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图书馆吵过一架后,薄叶絮就很爱叫他的全名。她抬起头,平视着那双金色的眼睛,很轻地拥抱了他一下,又在浅羽悠真推开自已之前就很自觉地后退一步,“我不会让自已后悔的。”“永远不会。”“胡桃,这不太好吧?”在离薄叶絮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鬼鬼祟祟探出来三双眼睛。在看到薄叶絮很快抱了一下那人又松开之后,胡桃的语气充满了自家白菜被拔了的不甘心,“阿絮可是我们往生堂的人,我这叫关心!关心懂吗?”“呃”荧一副想看热闹又有点心虚的样子,“如果被发现的话——”“那我们就快点跑,把胡桃丢在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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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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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