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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刚才那个吓唬老子的黑人呢?去哪了?】顾小星调整着自己酸软的爪子,勉强站稳后,见那黑人没了踪迹,只有湖里那个搓澡的人,于是眼珠子一转,开始准备溜。只是他刚调转了个脑袋,身后就传来一凉声,“敢跑?腿打断。”顾小星猛地一抖,本来就饿得四肢无力的身体,更加不听使唤,就这么瘫成了一张猫饼。手感不错潮湿的大掌按住顾小星的脖颈,两只手指把他拎了起来。顾小星慌乱的挣扎着,脱口而出的痛呼被“喵喵喵”的叫声取代,他艰难的用后爪踢男人的手掌,黝黑的瞳孔透着水亮。看得人心头一软,云烬渊伸出手指戳了戳这只小崽子的鼻尖。随后将其坐放在了自己宽大的掌心中,“叫什么?弄疼你了?”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顾小星的额头,力道也没个轻重,只把顾小星戳得往后仰。【妈了个巴子,我掐你脖子,你试试!】顾小星记仇,抬起前爪狠狠拍了一下男人的手指,随后又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因为爪子不够长,摸不到后脖颈,折腾了半天,只好放弃。见他如此通人性,云烬渊不由得怀疑,这是不是哪个渡劫失败被打回原形的妖修。可小猫崽子看起来也就两三个月大,打在自己手指上的爪子,不痛不痒,没一点力度。身上除了空气中萦绕的灵气之外,没有半点修炼痕迹,真就是个普通的小猫崽子。小崽子它自顾自的揉自己的脸颊,随后舔了舔爪子,身体突然呆滞,随后“呸呸呸”的几根毛发。这可爱的小模样,一下就击中了云烬渊的心。正好,他缺一个灵宠,复仇的日子漫长枯燥,养个小崽子正好可以打发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穿成猫的缘故,顾小星好多行为受小猫的影响,下意识的做了。做了又嫌弃,可他饿得前胸贴后背,不舔爪子又难受。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吸引了云烬渊。“饿了?”云烬渊勾了勾小猫的下巴。顾小星艰难的用抬起前爪,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期待的看向眼前这个男人,犹豫了一下,点点头。“真聪明啊,还会点头。”男人一边夸赞,一边从储物戒指中取出糕点。想着这小崽子太小,恐怕咬不下来,于是掰碎放进掌心。粉色的小舌十分温热,灵活的把掌心的糕点碎屑卷进嘴里,惹得云烬渊的掌心痒痒的。细碎的脚步声逐渐接近,云烬渊脸色一沉,挥手将储存戒指中的衣服扯出,套在身上。四个穿蓝白相间衣袍的男女疾步走来。“参见尊上!恭喜尊上渡劫成功!”四人异口同声道。“嗯,回去吧。”吃了一半的顾小星,突然被打断进食,有些难耐的在男人的衣领处挣扎。他蹬着后腿,想要努力的把自己拽出来。抱着自己毛绒绒的肚子,在衣领处攀爬,快要出来的刹那,后爪突然脱力。他整个身子朝地上落去,吓得顾小星紧紧把自己团成球,闭上了眼睛。云烬渊也惊了一下,伸出手掌稳稳的把这小家伙托起,“调皮。”随后化作一抹剑光朝天际而去。身后跟着的四个男女面面相觑,“你确定刚才看到一只小猫在尊上怀里。”“我确定,它当时就趴在尊上的衣领处。”“奇怪,尊上最不喜欢有旁人近身,没想到这小畜生竟是个例外。”其中一个女子目光难掩妒恨。其余三人都明白她对尊上的心思,听她这么说,心里虽不舒服,却也没人跟她呛声。【我嘞个豆!】被抓在掌心里的顾小星,被迫享受了一下没有安全带的高空飞行。由于速度太快,脸颊两边的毛毛乱飞,时不时遮住自己的眼睛,可是他管不了那么多。只低头看一眼,他就恨不得晕死过去,因为怕死,所以他两只前爪死死扒着男人的手指,两只后腿不停的抖。见它如此害怕,云烬渊不由得掀起嘴角,有趣。趁这小崽子不注意,他手指伸到它屁股处,揉了揉,软乎乎圆滚滚,手感不错。防谁呢云烬渊是元极仙门凌云山的峰主,被山门弟子尊称为霁月仙尊。他是各大仙门众所周知的修仙天才,不到百年就已经是化神期强者。正是因为有云烬渊坐镇,他们元极仙门才能在重大仙门中脱颖而出,稳居第一仙门的名号。残阳熔金,暮色浸染半边天,云披绛纱。一抹御剑飞行的白色身影划破寂静的天际,朝凌云峰方向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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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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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