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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风波原书中描写的云烬渊眉目如画,唇红齿白,娇憨可爱……读了十遍下来,只给顾小星一个容易推倒的柔弱小男生的印象。一看就是个弱受,可顾小星盯着眼前盘腿而坐,静静修炼的男人,怎么看都跟那个弱受形象不沾边。这人浑身上下冷冰冰的,白衣墨发,容貌姿态的确是绝世出众,可怎么看也不是个能被人轻易压在身下的弱受。尤其是那清冷的气质,只看一眼恨不得那人冻成冰雕,摔成碎渣渣。顾小星怎么也没办法把他和最开始那个呲着一口白牙的黑人联系在一起。云烬渊一修炼就是一整天,趴在他腿边的顾小星安静的睡着。只要他动了想离开的心思,他脖子上就会出现一根看不见摸不着的红线,把他轻轻的拖回到男人身边。他想了各种办法,看能不能拽断这破绳子,却都无功而返。顾小星只能认命了。天黑了,外头时不时传来归鸟清脆的叫声。把熟睡的顾小星吵醒,一睁开眼,他的嗓子就干的厉害,连忙朝一旁的瓷碗跑去。小白猫前爪扶着瓷碗,伸着脑袋埋了进去,小舌头不停的勾起一些清水,放进嘴里。云烬渊运行了最后一个小周天,睁开眼就看见这么一只可爱的小家伙,甩着尾巴,自顾自的喝水。他站了起来,盘中的点心每一块都被啃了一口,却都没有吃完。顾小星只觉得眼前多出了一片阴影,扭头,男人朝他伸出手,“过来,我抱。”顾小星翻了个白眼,傲娇的转过头继续喝水。被冷落的男人也不在意,又朝顾小星靠近了一步,温热大掌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它的尾巴。“还给你取个名字了,叫什么好呢?小白?”云烬渊自言自语道。一听他要给自己取一个小狗的名字,顾小星立刻炸毛,警告的朝他呲了呲牙。“怎么了?”见它呲牙,云烬渊刻意露出自己手背已经有些结痂的三道伤口,鲜红的痕迹让顾小星心虚的收回了小尖牙。顾小星伸出前爪,按下男人的手掌,一边叫一边摇头,“喵?”【不要仗着自己没脑子,就可以为所欲为,要是真给我取个狗名字,等你睡着看我不咬死你!】即便小家伙的声音绵软没有威胁,可云烬渊就是从它的眼神中,看到了威胁。像是在说,你敢叫我小白,你就死了!“不喜欢吗?那叫什么?看你浑身都是雪白的,只有一双眼珠子黑溜溜的,要不叫小黑?”云烬渊继续说。顾小星怒了,狠狠拍了一下云烬渊的手心。【玛德,还不如小白呢!这是什么取名废的体质?】他扭过身子,朝云烬渊身后走去,前爪紧紧扒着软塌上铺着垂下的软毯流苏。然后哼哧哼哧的爬上云烬渊方才盘腿而坐修炼的软塌上。软塌上的矮桌放着云烬渊看到一半的书卷,他伸出前爪,把书卷翻了过来,露出封皮的书名。《占星手札》当时云烬渊拿来看的时候,因为上面有一个星,趴在他肩膀上的顾小星,还跟着一起瞟了两眼。只是里面的繁体字太晦涩难懂,他只看了一会儿就头晕眼花的。云烬渊站起身,看着小家伙伸着毛绒绒的爪子,“啪叽!”用力拍了拍那个“星”字。因为力度太大,前爪带起来的风,吹乱了它脸颊的毛毛。“星?你的意思是名字叫小星?”假好心的人类“喵!”生怕云烬渊听不明白,顾小星用力的点了点头。【再给我取什么小白小黑,你就等着我的报复吧!】瞥了一眼自己毛绒绒的前爪,顾小星心不甘情不愿的添了一句,【我会让你一直等着的!】“小星,这名字不错,没想到你还挺有眼光。”云烬渊想伸手把手札上的小毛球抱起来。却被顾小星推开,然后自顾自的从桌子上跳下来。小崽子像个糯米小汤圆,慢腾腾的用指甲勾着软塌上丝线,滑下来。快到地面时,才松开爪子,“啪叽”,屁股着地,摔成了一摊猫饼。也幸亏距离地面不远,小崽子没受伤。窗外突然传来鸟雀声,一只通体雪白,头翎和尾翎却金色的小鸟,停在窗口。它侧着头看了看地上的小糯米团,随后轻巧的爪子在窗檐上磨了磨。不等顾小星反应过来,它竟然扑棱着翅膀朝他飞了下来。尖利的鸟嘴在他的脑袋上,狠狠啄了一下。“喵!”【草!疼死老子了,毛不会被啄掉了吧?他不会变成秃子吧?】顾小星气急的想把这该死的坏鸟拍下来,没想到人家挥着翅膀转了圈,又飞回到窗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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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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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