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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魔城。”看到熟悉的街道,魇梦胸口的大石总算放了下来,剩下的路没人比他更熟悉了。“魔城的魔兵魔将应该都被派出去了,这街道都没什么人影。”跟修仙界的人族一样,魔界的人,也有妻子家眷,外出征战,留在魔界的都是一些老幼妇孺。街道上,根本没什么健壮的魔族人。“走吧,直接去魔宫,骨煞贪生怕死,不会亲自出征的。”作为前任大护法,魇梦对这位大皇子还是有几分了解的。听到要去魔宫,小红立马站出来,朝雾气中走去。几人见状,赶紧跟了上去。“我怎么闻到了人族的气味?好香啊!”突然,一个佝偻着腰,头发花白的老头从雾气中出现,一脸疑惑的盯着眼前的一片白茫茫。“我也闻到了,魔界怎么会有人族的气味,这味道,还是极品啊!”一个小孩子扯着他的手,附和的点了点头,鼻子还不停的吸着,像是在寻找人族的痕迹。“不见了!”小孩着迷的仰着头,使劲耸动着鼻尖,可空气中的气味还是越来越淡,直到消失,他嘴里的口水不受控制的从嘴角滑了出来。魔族向来有以人族的灵丹为食的习惯,上古时期,人族势微,魔族甚至捕捉人族修士,作为自己的猎物。吃了人族修士的灵丹,他们的实力就会大增,这可比辛辛苦苦修炼得来的修为,快的多。只是,这种吃人的修炼方式,人人喊打,就连天道也不容忍,魔族人历雷劫往往九死一生。这也给魔族人巨大的打击,人族也趁此抓住机会,慢慢壮大起来。现在的魔族早不如上古时期猖狂,只是对修士灵丹的吞噬,刻在骨子里的,根本不受理智控制。再加上各种丹修,器修,符修等辅助系修士售卖的灵丹法宝加持,让魔族人找到了抵抗天雷,或者降低自己死亡率的宝物。这才没让魔族彻底消亡,可也让他们吞吃修士灵丹更加肆无忌惮,这次讨伐魔族,自然也是因为他们残忍的手段,为世俗所不容。雾气浓郁到伸手不见五指,面对面也只能看到对方的一个轮廓,所以这一路走来,几人都是小心翼翼。而且,能感受到,通往魔宫的这条路,似乎是还在往下走的。直到面前出现了一扇盘绕着复杂纹路的黑色大门,顾小星眼前雾蒙蒙的世界终于变得清晰。【嚯!这门修的还挺气派,不知道,要花多少灵石才能有这样的大门,不知道走的时候,能不能抠下来带回去?】想到没有门,只有禁制和阵法的元机门,顾小星忍不住操心的胡思乱想。“喂,你怎么了?”魇梦感受到身旁的小红,身体突然变得僵硬,两只手不自然的揪着衣摆。站姿很紧张,不知道以为他是去赴死的。“父亲,发现我了。”小红老实的回答。“喵!”【我草!小红的父亲,不就是新任魔尊!那不就是骨煞吗!!那,咱还用偷袭吗?这不是已经暴露位置了吗铲屎官?下一秒,是不是魔军就要回来收拾我们了?】顾小星心怦怦直跳,要不是铲屎官一脸淡定,他恨不得立马钻进那浓郁的雾气里,藏起来。毕竟骨鸠的难缠,他有目共睹啊!“别怕。”男人温凉的大掌,轻轻抚摸着怀里小家伙毛绒绒的脑袋,手指轻轻捏了捏那柔软的肉垫。顾小星心里的紧张这才散去不少,他紧紧的盯着面前的大门,生怕它突然打开,猛地把它抓进去,再“砰”的关上。那可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间谍?“发现我们了?那还偷袭吗?要不直接上,给他杀了算了?”魇梦挠了挠头,目光落在面前的这扇门。立在殿内的骨煞听到魇梦的话,嘴角一抽,额头的青筋突突直跳,他好歹也是魔界新任魔尊,这个魇梦也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小红,来。”这声音十分悠远,像是从远方飘过来的回声,震得人脑瓜子嗡嗡的。顾小星忍不住用自己的小胖爪,揉了揉自己毛绒绒的耳朵,抬头看过去,面前的大门居然不翼而飞,留下一个黑黢黢的洞口。那声音就从里面传出来,立在他们身旁的小红,脸上的紧张被欣喜取代。这是父亲第一次和颜悦色的召唤自己。小红走了进去,云烬渊皱了一下眉,在众人身上拍了一张防御符,这才跟上去。只见眼前一花,他们出现在类似于皇宫大殿的中央,身后黑黢黢的洞口再次被大门覆盖,发出沉闷的轰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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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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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