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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出来散步的人不少,有小情侣也有一家三口,不过大部分都是父母带着小孩出来的。对面刚好过来一个小孩,骑着自行车,看起来七八岁的样子,顾京泽拉住时惊秋,让他往自己的身边靠。唱k的地方离他们不远,不用打车直接走路过去,时间已经差不多,两人原路返回。走到一家饮品店,顾京泽停下脚步低头对身边的人说:“等我一会,我给你买杯热奶茶。”他发现时惊秋还挺喜欢吃甜的,小蛋糕奶茶之类的东西都挺喜欢。之前他还想过,要不要学一学制作甜品,这样时惊秋想吃就可以给他做。不过现在暂时没有时间,等寒假的时候再考虑。时惊秋点头,站在原地不动等着他,排队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好在队伍不是很长,很快顾京泽就回来了。顾京泽把奶茶的吸管插好才递给他:“看大部分人都点这个味道的,应该还不错。”时惊秋接过,奶茶是温的,手心一下子变暖起来,他低头轻轻吸了一口:“好喝,很香。”顾京泽握住他另一只空着的手,继续往前走:“好喝就成,现在是不是暖和点了?”时惊秋一手拿着奶茶,一手被他牵着,“嗯,要来一口吗?”顾京泽不太喜欢吃甜的,也不喜欢喝奶茶,看到他只买一杯也不意外。但每次自己给他买奶茶,他都会与他分享。顾京泽只是不喜欢喝,不是不能喝,轻轻点了下头。时惊秋把奶茶递到他嘴边,他微微低头,没有接过奶茶,而是就着时惊秋的手吸了一口。甜丝丝的。“还行。”他评价道。时惊秋也喝了一口:“嗯,好喝的。”只有一根吸管,看到时惊秋直接低下头碰到那根吸管,顾京泽耳朵又红了起来。不过因为天气冷,耳朵本来就被风吹得有点红,所以不是那么的明显。到了地方,顾京泽拿出手机看了一眼穆澈发过来的包厢号,还没进去,里面就已经传来鬼哭狼嚎的鬼叫声。顾京泽时惊秋:“……”“走吧。”顾京泽推开门,让时惊秋先进去:“不习惯的话,我们坐一会儿就回家。”看到他们出现在门口,拿着话筒鬼哭狼嚎的李暃停了下来。不过并没有停下多久,很快又拿着话筒鬼哭狼嚎起来。“新的风暴已经出现,怎么能够停滞不前。”顾京泽和时惊秋对视一眼,原来是在唱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失恋了,拿着话筒在鬼哭狼嚎。包厢里十几号人,没人管李暃,其他人都是在玩游戏喝酒。“你俩可算来了。”穆澈拿两个杯子出来,放到他们面前,随后倒了满满两杯酒:“自己喝吧。”其他人也停下来看着他俩,顾京泽没说什么,拿起酒杯把里面的酒一饮而尽。他不怎么喜欢喝酒,不过酒量还算好,喝完自己的那一杯,又拿起时惊秋的那一杯。时惊秋没让他帮自己喝,拿过他手里的杯子:“我自己来。”他酒量也不差,刚刚在饭桌上虽然喝了不少,但不至于现在喝不下,不用顾京泽帮他。“就是,老顾,你让阿秋自己喝。”石南平自来熟,已经把时惊秋当做自己人。“就是就是,不许帮啊。”其他人也附和。顾京泽看着时惊秋,挑了挑眉头:“确定要自己来?”时惊秋说他的酒量好,但他不太信,饭桌上已经喝了不少,他实在是不想给他继续喝。时惊秋坚定点头:“嗯,我自己来。”说着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可以了,来,游戏继续。”穆澈大声开口。“来来来,现在多了两个人,十个起步。”时惊秋不懂游戏规则,茫然的看着顾京泽,他很少来这些场合,平常也不玩骰子,不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游戏。顾京泽拿过骰子,摇了两下,打开,一步一步的教他。时惊秋聪明,顾京泽只说了几句,就看懂了游戏规则。“怎么这么聪明呢。”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顾京泽捏了捏他的手指。时惊秋哼了一声,那是,他可是很聪明的。不只是在学习上,其他地方也聪明。十几局游戏下来,时惊秋没怎么输,反而是顾京泽输了好几次,喝太多,还跑了好几次厕所。看坐在自己身旁的时惊秋,顾京泽宠溺的笑了笑,他该怎么说,是他舍不得开时惊秋呢,如果是别人的话,他不可能会输。穆澈在学校认识不少人,期间又叫了学校的几个学姐过来。看到有女生过来,其他人纷纷让出位置,都想让几个学姐坐在他们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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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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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