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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哪个点的?”有人问。前面的两首歌已经结束,到了不久前顾京泽刚加上去的。顾京泽对石南平打了个手势:“平子,话筒。”他这话一出,才知道这首歌是他点的。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喝酒,都是唱唱歌,或是坐着听别人唱歌。在坐的人都在看他,有一些人没听过他唱歌也很好奇,人长得这么帅,也不知道,唱歌也不是不是很好听。“给。”石南平把话筒递给他:“可以啊老顾,好久没听你唱歌了。”他们是从初中就认识的朋友,高中大学就是爱玩的年纪,每次来这种场合顾京泽很少来,除了重要活动,其他时候都不来。就算来了也只喝酒不唱歌,让人一度以为是五音不全所以不想唱,后来发现不是,人长得帅就算了,唱歌还这么好听。不过认识这么久,石南平也才听他唱过一次而已。“果然有了男朋友就是不一样,连歌都唱上了。”穆澈打趣他。不过顾京泽并没有给他一个眼神,因为马上就要开始了。他看了一眼时惊秋,后者也看向他,两人默默对视了两秒钟。时惊秋很期待,专注的盯着屏幕,还有三秒要开始的时候,他比顾京泽还要紧张。倒计时结束,顾京泽的声音响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滤镜的原因,他觉得顾京泽唱的比其他人还要好听。……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谁知道下课了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时惊秋听得很入迷,不只是他一个,其他人也是一样的。一曲结束之后,还有人想让顾京泽再来一首,不过他没再继续。时惊秋没想到他唱歌这么好听,虽然他不会唱歌,他还是能区别出来,好听还是不好听。他端起桌上的酒杯,主动和顾京泽喝一个,“很好听。”顾京泽笑了笑,也端起酒杯,有这句话他就放心了,“你喜欢就好,少喝点,喝一小口就行了。”之前他没和时惊秋喝过酒,并不知道他的酒量,不过喝了一晚上,脸只是微红,酒量应该挺好。但好归好,酒不宜喝太多,喝多了伤身体。时惊秋没听他的,把酒杯里的酒都喝完,喝完之后还舔了舔唇。顾京泽:“……”没办法,他也只能把自己酒杯里的酒喝完。时惊秋长得漂亮,唇红齿白,现在脸色也有点红,氛围灯下,看起来更加的漂亮了。“不许喝了。”他叮嘱。时惊秋往后一靠,眼睛微微眯起来看着他,不回答他的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啾啾。”顾京泽喊了一声:“喝醉了?”时惊秋看起来哪哪都正常,不像是一个喝醉的人,眼神清澈,看起来比平时多了几分稚气。难道是真的喝醉了?他摸了摸时惊秋的脸,有些热,“要不咱回家?”时惊秋还是不语,只静静的看着他。刚刚还在跟他说话的人,现在沉默不语,顾京泽就知道他醉了。他失笑,刚刚明明看着还这么清醒,怎么一杯下肚就醉了,他拿起时惊秋的酒杯闻了闻。得,刚刚他唱歌不注意,不知道是哪个给他倒的酒,喝了杂酒容易醉,怪不得刚刚还很清醒的人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他跟穆澈说了一声就带着时惊秋回去了。凌晨的风更是凉,况且还喝了点小酒,他把时惊秋裹得严严实实。时惊秋茫然的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记得顾京泽说要唱歌给他听的。“唱歌。”他小声开口。风有点大,但顾京泽还是听见了,“乖,下次我们再来,今晚就不唱了。”时惊秋静静的看着他,一动不动:“你说的要唱歌给我听。”顾京泽这才反应过来他是这个意思,他把人搂在怀里,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啾啾,你喝醉了,歌我唱过了。”他也没想到时惊秋会突然醉了,不过还挺好玩,像一个乖宝宝。时惊秋更加的迷茫了,他好像不记得了,“哦。”顾京泽失笑,他还以为会继续缠着他唱歌,没想到就这样接受了,喝醉的时惊秋挺可爱。很快,打的车就来了,顾京泽让他先进去,随后才坐进去。喝醉的时惊秋很黏人,看到他坐进来,立马去贴近他。还是很乖的样子,不说话,只是很黏人。顾京泽也不说话,默默的搂着他,一会去看他的脸,一会去摸他的脑袋。时惊秋紧闭着双眼,顾京泽比平时大胆很多,仔细瞧着他的脸,看他长长的睫毛,去摸他的鼻子,不过摸的时候很轻,怕把人摸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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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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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