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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字他把手机放下,目光看向坐在对面的人:“我谈恋爱了。”许毅然往椅子上一靠:“昂,我们都知道啊,你在群里说过。”他们组了一个群,群里有4个人,还有两个去外地上大学没回来。时惊秋跟顾京泽谈恋爱的时候,就已经在群里跟大家说过,所以他们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只不过没有见过。时惊秋:“等寒假我们一起吃个饭。”许毅然:“和你家那位?”时惊秋点头:“嗯,等冬学他们两个回来,我带他过来一起吃个饭。”许毅然点点头,他倒是没有什么异议,只是他还有一个问题:“话说,你真不喜欢之前那个了?”时惊秋皱起眉头,他不太明白许毅然说的话,“什么意思?不懂。”许毅然:“……”“你之前不是有喜欢的人吗?现在不喜欢了?”他又重新问了一遍。时惊秋有什么事从来不瞒着他们,以前有一个喜欢的人他们是知道的,也是一个男生。时惊秋更加疑惑了,疑惑的同时也很震惊,原来他还喜欢过别人?但他没有印象。“我忘了,我现在喜欢的是顾京泽,到时候在他面前可别说这样的话。”许毅然也疑惑,还能说忘就忘了:“不是,大哥,你以前很喜欢他来着。”时惊秋眨眼:“哦,现在不喜欢了。”他都不知道是谁,怎么喜欢?许毅然:“行吧,你现在有了男朋友,是不该喜欢别人。”其实他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中考结束时惊秋就看上了一个人来着,不过没有后续。时惊秋看傻子般的眼神:“我不喜欢别人,我只喜欢顾京泽。”许毅然觉得他说这样的话很肉麻,以前的时惊秋从来不会说这些话的,这些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有些新奇。不知怎么回事,他笑了起来:“好好好,知道你只喜欢顾京泽了。”两个人都是在本地上的学,家也住得近,所以会经常见面。有时候周末约出来聊聊天,喝个奶茶,不过时惊秋谈恋爱之后很少回家,聊天的时间也变少了,许毅然一早上都在抱怨他。不过时惊秋没说什么,因为事实就是这样。他只会挠挠头说:以后我肯定会经常回家的。许毅然不知道他会不会,只看得出来他确实很喜欢他那个男朋友,隔一分钟就要去看手机,生怕错过了男朋友的消息。另一边的顾京泽,还是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在想一个事情,他们之间只隔了一个区,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不到两个小时就能到时惊秋所在的地点,那他为什么不去找呢?他这么想,也这么发消息给对面的人:[啾啾,你们是在什么地方,我想过去找你,可以吗?]虽然明天就能见到人,但他们距离也不远,在家也没事,还不如去见喜欢的人。时惊秋很快就回复:[你要来吗?我也很想你。]后面还发了一个定位。顾京泽一看就知道什么意思,蹭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我去找你。]时惊秋放下手机,脸上是压抑不住的开心。“他要过来找我。”一句无厘头的话。一开始许毅然还没反应过来,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你男朋友啊?”时惊秋笑着点头:“嗯。”许毅然:“可以啊,正好过来一起吃午饭。”时惊秋笑眯眯的,看出来是很开心了。许毅然看了他一眼,也跟着一起笑。周末见面顾京泽去找时惊秋了,以前他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要跨越千里去找女朋友或是男朋友,现在他明白了。他没有乘坐其他的交通工具,而是自己开车,高中毕业时他就拿了驾照,那时候他18岁,算下来也有两年的驾龄。而且自己开车去更方便,想去就去,想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不过一个人开车有些无聊,要是有时惊秋陪着他聊天就好了。到时惊秋那边估计12点多,正好赶上吃午饭的时间,在他快要到的时候,时惊秋发来了定位,是一家餐厅的位置。“他啥时候到。”许毅然问:“我们真不用等他来了再点?”时惊秋摇头,把菜单递给服务员:“不用,我知道他的口味,我已经点了他喜欢吃的。”吃了一嘴狗粮的许毅然:“……行吧。”顾京泽还有十来分钟到,他们的时间安排的正好,顾京泽到的时候菜也差不多要上了。10分钟后,时惊秋点开刚刚的位置共享,看两人的头像越来越近,他知道顾京泽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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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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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