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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顾京泽把牛奶倒进杯子,转身时差点踩到它,无奈地笑着弯腰把它抱起来:“小黏人精,厨房可不是你待的地方。”说着就把它放到沙发上,顺手丢了个逗猫棒过去。谁知滚滚根本不看逗猫棒,反而跳下沙发,又颠颠地跑到时惊秋身边。时惊秋正在整理沙发上的靠垫,感觉到脚边有团毛茸茸的东西,低头就看见滚滚正用爪子扒他的拖鞋。他笑着把滚滚抱起来,往窗外看了看,又往厨房看了眼:“滚滚好黏人啊。”滚滚不知道听懂没听懂,立刻用脑袋蹭他的脸颊,尾巴摇得像朵小蒲公英。顾京泽端着牛奶从厨房出来,看见这一幕忍不住打趣:“是啊,滚滚是只黏人的小猫咪。你看它,现在眼里可只有你了。”时惊秋笑着捏了捏滚滚的耳朵:“太可爱了。”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把一人一猫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连带着空气里都飘着甜甜的暖意。两人都有事要忙,一个上学一个上班,小猫咪滚滚只能一个猫在家。临走前,时惊秋蹲下来叮嘱滚滚,一只猫在家要好好听话。他指尖轻轻捏着滚滚的爪子晃了晃:“不许拆家,不许乱翻垃圾桶,猫粮在盆里,渴了就去喝饮水机的水,知道吗?”滚滚似懂非懂地眨眨圆眼,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掌心,喉咙里发出“咕噜”的回应,小尾巴却在身后欢快地扫着地板。时惊秋被它萌得笑出声,又揉了揉它的软毛:“等我们回来给你带猫条,乖乖在家等我们,可以吗?”顾京泽在一旁换鞋,见状笑着补充:“要是捣乱,晚上就没有罐头吃了。”滚滚像是听懂了“威胁”,立刻往时惊秋怀里缩了缩,小爪子扒着他的裤腿不放。时惊秋弯腰把它抱起来亲了亲脑门,才不舍地放回地上:“走了,我们晚上就回来。”滚滚蹲在玄关看着他们换鞋、拿包,直到门要关上的瞬间,才“喵”地叫了一声,声音软乎乎的。门合上的刹那,时惊秋仿佛还能看到门缝里那团毛茸茸的影子,忍不住回头隔着门板轻声说:“乖乖的,我们很快就回来。”身后的顾京泽伸手揽住他的肩:“放心吧,它可比我们想象中懂事多了。”时惊秋点了点头:“嗯,不知道它一只猫在家能不能行。”才来家里两天,小家伙适应得很好,但他还是有些担心。顾京泽捏了捏他的手:“放心吧,滚滚肯定能行的。”看顾京泽这么坚定,时惊秋心里的那点担忧也消失了。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只有滚滚一只小猫在家。它先是跳上沙发,趴在两人常坐的位置上,鼻尖蹭着残留着体温的靠垫,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等了一会儿没动静,又跳下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书房的椅子空着,厨房的灶台冷着,连平时总被占据的地毯都只剩它自己的影子。太阳慢慢爬到窗棂上,暖洋洋的光斑落在地板上。滚滚跳上窗台,爪子扒着玻璃往外看,可楼下的人行道上人影匆匆,却没有那两个熟悉的身影。它打了个哈欠,蜷成毛球躺在阳光里,尾巴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中途醒来时,它会跑到食盆边舔两口猫粮,又去猫砂盆里扒拉两下,可转身回客厅时,屋子还是安安静静的。于是它跳上书桌,把时惊秋没来得及收的笔记本扒开一角,用爪子在纸上踩出几个浅浅的梅花印,又叼着顾京泽的笔帽跑到沙发底下藏好。等玩够了,滚滚把逗猫棒的羽毛咬得歪歪扭扭,才甩甩尾巴从沙发底下钻出来。它在地板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前爪撑地,后爪蹬得笔直,软毛随着动作蓬松起来。晃悠着走到玄关,鼻尖在一堆鞋子间嗅了嗅,最终停在时惊秋常穿的那双棉拖旁。它用爪子轻轻扒了扒鞋边,确认这是带着熟悉气味的“领地”,便蜷起身子缩成毛球,脑袋往柔软的鞋面上一搁,尾巴还不忘高高翘着,尾尖随着呼吸轻轻晃动。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它均匀的呼吸声,和偶尔梦呓般的轻哼。拖鞋上残留着时惊秋的体温和气息,像是无形的安心符,让独自在家的小毛球睡得格外踏实。睡梦中,它的小爪子还时不时抽动两下,像是在追逐什么,尾巴尖扫过鞋帮,发出细微的摩擦声。-还是和往常一样,顾京泽一下班就去接时惊秋下课。以前的他们并不着急回家,偶尔会在外面吃饭,散散步后才回家。但今日不同往日,家里还有一只小毛球在等他们,得赶紧回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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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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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