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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气愤,余烬的眼尾渐渐泛红。他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抡起拳头作势要朝厉戈挥去。太……可爱了。厉戈躲闪一会,不算太顺利地攥住他挥来的拳头。随后将余烬拉到自己怀中禁锢住,贴在他耳边低声轻笑:“你这么厉害啊?居然还敢打我。”余烬有被冒犯到,趁厉戈不备,直接扫腿把人踹下剑。等厉戈被云雾吞噬,他才叉着腰大喊:“傻叉,我是你爹,打的就是你!”他现在发现了,厉戈绝对是个弯的!一定要离他远一点。目睹全过程的095僵了半晌,确认了屠夫被余烬踹飞的事实后,终于开了口。他怒吼:[居然敢把任务对象踹了!那请问你老人家,要怎么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我这阶段的每个任务都跟屠夫有关!早知道就不该给你申请新手礼包,我的退休生活又延期了……]他似乎已经预想到之后的悲剧结果,一个人痛苦地喃喃自语。余烬听不得他小如蚊子的声音,打断他:“095,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悲观。做小任务,不都是为了完成主任务吗?”“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余烬在脑海里安慰他,随后道:“我先找到变异种,苟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然后等屠夫找来,不也一样吗?”095看着他,默默点头。理确实是这个理。但没想到现在的余烬计划得很好,等剑刚落地,他就立马被人搂住腰扛到肩上。余烬拼命挣扎,却撼动不了一点厉戈。095:[……这npc怎么跟只狗一样,嗅到味道就跑过来了。]肩膀上的人太不安分,嘴里一会“你个阳痿男”一会“死变态别传染我……”,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厉戈舌尖轻顶上颚,另外一只闲下来的手在余烬的屁股上使劲拍了一巴掌。力道之大,一点不留情面。“嗷!”余烬痛呼一声,当即就咬了厉戈一口。牙齿透过轻薄布料咬破肌肤,空气中渐渐弥漫上血腥气味。具体部位不便明说,总归他是报仇了:“你到底能不能好好说话?别总是动手动脚的。”其实余烬也没有到对方是同性恋,就不可能跟对方靠近的厌恶程度。相反,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有挺多喜欢同性的朋友的。但或许是因为喜欢他的男人都太过极端,完全不顾及余烬本人的想法。他越是抗拒,他们反而变本加厉。越挣扎越兴奋,说的是之前那群人,也是眼前的厉戈。在被咬后,厉戈短暂低哼了声。再次抬眸时,眼里幽深一片。夹杂着逮捕到猎物时,要将对方脖颈一口咬断的恶意。“呵。”他嗤笑,语气逐渐陌生:“看来我是对你太好了,不对,他怎么能代表我。”说完这句意味不明的话,厉戈继续扛着余烬往前走。直到来到一片荒无人烟的竹林,他才将余烬甩到地上。他欺压而上,单手钳制住余烬的两只手腕。随后单膝抵在他两腿间,低头恐吓:“你听没听说过,我很不好惹?”要是这句中二的话是在之前的世界中说出来,余烬绝对会当场嘲笑那个人。但现在是异世界,眼前的还是那个砍了自己主控二十多次的屠夫。他只是一个有点姿色的普通大学生啊!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打又打不过,余烬刚打算磨磨嘴皮夸他一下,至少先保住这个世界上的一朵娇嫩小雏菊。结果刚到嘴边的话还没有出口,就被不远处传来的清脆巴掌声逼的咽回肚子里。自竹林另一头走出来的男人穿着青色衣袍,他长了张剑眉星目的俊朗脸庞,眼中好似藏了春水一般。见当事人都已经看向自己,他这才收回刚刚抬起的手:“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们的活春宫,但我有事找你。”他的目光先是看向厉戈,随意瞥了余烬一眼后就完全没移开了。“?”余烬被他盯得满头雾水,但直觉告诉他,眼前的应该是个好人。毕竟看着就很和煦,至少比厉戈强。这个想法刚冒出来,下一瞬还紧贴余烬的厉戈立马起身朝男人冲去。青衣男人收回笑意,抛起铜镜抵挡他手里的斧头,两人瞬间缠斗在一起。而余烬……“挖槽!他那斧头什么时候出现的?”“兄弟你往左边躲一下啊,快被他砍头了!”“厉戈,你跳起来砍啊!太笨了……”吃瓜的间隙,095打断他:[任务2已完成,任务3:跟屠夫一起杀了an01变异种。]余烬的笑意戛然而止:“啊?”你说啥?傀儡线?他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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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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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